清洁能源基地工程设备、材料质量检验制度
清洁能源基地工程设备、材料质量检验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清洁能源基地工程设备、材料的质量管理,防止不合格产品使用到工程中,使设备、材料质量的检验和试验活动处于受控状态,确保清洁能源基地工程的有关设备、材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清洁能源基地EPC总承包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有设备、材料的质量检验和试验,直至本工程竣工验收。
第三章 执行程序
第三条 检验和试验
(一)主机设备材料到货后,由总承包商组织施工监理、清洁能源基地工程技术部进行联合验收。
(二)施工承包商自行采购的物资,经总承包商验收合格后向监理提出验收申请,施工监理接到总承包商的验收申请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三)进厂设备材料应符合订货合同的技术规范和工程安装要求,且有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书或出厂试验报告等必要的技术文件。
(四)本工程中使用的各种构、配件、必须有厂家批号和产品合格证,对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制品,应由总承包商按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必要的抽样检验;并报清洁能源基地工程技术部备案。
(五)用于重要结构并在现场配制的材料,如高强混凝土、设备安装二次浇灌砂浆、防水材料、防火材料、防腐蚀材料、绝缘材料等,试验合格并经施工监理和工程技术部确认后才能使用。
(六)用于本工程的焊条、高强螺栓等主要材料,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总承包商按有关规程规范抽样检查,并经施工监理、清洁能源基地工程技术部专工复核,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本工程。
(七)施工承包商领料后进行抽样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连同复检报告一同作退料处理。
(八)材料的使用要实行跟踪管理,及时掌握信息,发现材料质量问题要追溯到使用同一批材料的其它工号。
第四条 设备复检对压力容器及承压部件,应按有关规定在安装使用前进行金属检验项目的复检,由总承包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实施并提出复检报告。
第四章 职责
第五条 清洁能源基地工程设备、材料质量的检验和试验由总承包商负责实施。
第六条 清洁能源基地工程技术部、监理依据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纪要等设计资料以及现行规范、标准对设备、材料进行质量监督,对不合格或不满足设计要求的设备、材料有权拒绝在工程上使用。
第七条 总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未经清洁能源基地认可而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如需返工更换,所造成的一切费用的损失由采购单位自行承担。
第八条 总承包商在设备材料开箱检验过程中,应配备足够的人员和机械保证开箱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九条 总承包商应及时地将开箱资料分类,并发放到相关单位。
第五章 检查与评价
第十条 制度的检查人是清洁能源基地工程技术部各专工。
第十一条 检查人要对设备、材料检验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 总承包商、监理单位的内部必须建立相应的制度和程序
第十三条 本制度的评价人是清洁能源基地总工程师。
第十四条 发现制度本身存在问题要及时反馈工程技术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
附录1:主要材料及构(配)件供货商资质报审表
附录2:主要工程材料报审表
附录3:报审材料总表
附录4:设备缺陷通知单
附录5:设备缺陷处理报验表
附录1
编号:
清洁能源基地EPC总承包工程
材料及构(配)件供货商资质报审表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清洁能源基地:
根据本工程要求,经我方审查, 单位生产的 产品,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现将有关该企业的资质证书资料送上,请审核。
附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有关许可证等资料(复印件)
采购单位(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部审查意见: (签章)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总监理师: 年 月 日
清洁能源基地工程技术部:
年 月 日
注:1、本表也适用于非标件承制单位的资质审报;
2、本表一式四份,由采购单位填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采购单位各存一份。
附录2
编号:
清洁能源基地EPC总承包工程
工程材料报审表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清洁能源基地:
经过我公司自检,下列材料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本工程设计的要求,拟在本工程中采用。现报请审查,请予批准。
附件: 1、报审材料总表
2、出厂合格证(复印件)
3、材质化验单(复印件)
申报单位(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清洁能源基地工程技术部: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审查意见: (签章)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总监理师: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四份,由申报单位填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申报单位各存一份。
附录3
编号:
清洁能源基地EPC总承包工程
工程材料汇总表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序号 材料名称 供货厂商 使用项目 进货数量 接收日期 出厂合格证编号 出厂材质化验单编号
采购单位 负责人 年 月 日
附录4
编号:
清洁能源基地EPC总承包工程
设备缺陷通知单
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清洁能源基地:
在 过程中,发现 设备 部位存在 问题(见 设备图),请协调处理。
附件:1.缺陷情况;
2.简图和测量数据。
施工单位(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供货商意见: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
年 月 日 设计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四份,由总承包单位填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供货商(制造厂)各存一份。
2、涉及设计变更时,本表抄送设计单位一份,并由设计单位出相应的设计变更通知书。
附录5
编号:
清洁能源基地EPC总承包工程
设备缺陷处理报验表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清洁能源基地:
年 月 日我单位对 设备
部位的缺陷发出“设备缺陷通知单”(通知单编号 ),并按 要求(标准),已消缺完毕,特此报验。
附件:
施工单位(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供货商(制造厂)核验意见:
代表: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核验意见: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章):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意见: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四份,由总承包单位填报,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总承包单位、供货商(制造厂)各存一份。涉及设计变更时,抄送设计单位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