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能源基地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清洁能源基地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使工程竣工验收管理更规范,做到职责明确,流程清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在工程项目施工完成且质量合格和资料已移交等条件下由建设单位主持的工程最后验收。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三条 适应于清洁能源基地EPC总承包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有项目。
第三章 执行程序
第四条 施工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施工监理。
第五条 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已按批准设计全部完成。
(二)工程投资已基本到位,并具备财务决算条件。
(三)有关竣工验收资料、报告已准备就绪。
第六条 工程技术部/施工监理单位负责召集施工、设计、施工和设计监理、后续工程施工单位或生产准备单位、质量监督站、工程技术部和财务部等有关人员参加竣工验收。
第七条 竣工验收的一般工作程序:
(一)召开预备会,确定竣工验收工作组成员,成立竣工验收各专业技术组。
(二)召开大会。
1.宣布竣工验收会议议程。
2.宣布竣工验收工作组和各专业技术组成员名单。
3.听取项目法人、总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和施工监理、后续工程施工单位或生产准备单位、质量监督站等单位的工作报告;
(三)看工程音像、文字资料。
第八条 分专业技术组工程现场检查,检查过程中应将质量通病的防治工作列入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检查完成后进行讨论并形成各专业技术组工作报告。
第九条 召开竣工验收工作组会议,听取各专业技术组工作报告。
第十条 召开大会。
(一)形成并宣读“竣工验收报告”、附有决定的整改项目清单和时间
(二)竣工验收工作组成员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按整改项目清单和时间表完成整改项目,并经竣工验收合格。
第十二条 公司档案管理所属部门接收资料,并签署意见。
第十三条 工程技术部按有关结算程序办理工程方面的结算手续。
第十四条 财务部按有关付款程序办理付款手续。
第四章 职责
第十五条 公司主管领导总工程师(或委托工程技术部/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主持竣工验收。
第十六条 总承包商负责编写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和准备有关施工记录和文件。总承包商应旅行的其他职责(不仅限于):
(一)负责编写工程的设计工作报告,检查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
(二)负责整理和确认设计变更和变更设计等文件。
第十七条 施工监理的职责
(一)负责检查工程建设的有关竣工验收报告、文件和记录。
(二) 负责在工程完成后,编制质量通病防治工作评估报告。
(三)负责编写工程建设监理报告。
(四)负责检查工程质量记录文件和有关质量的证明文件。
(五)负责整理工程尾工及整改项目资料。
第十八条 工程技术部的职责
(一)专工负责编写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二)专工负责检查工程建设的竣工验收报告、文件和记录。
(三)质量专工负责检查工程质量记录文件和有关质量的证明文件。
(四)专工负责检查竣工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图纸资料是否齐全完整。
(五)公司档案管理所属部门负责检查竣工资料是否符合归档要求,组卷是否恰当,核查图纸资料的数量是否满足合同的要求。
第十九条 设计监理(必要时)负责检查设计工作报告和监理意见实施情况。
第二十条 质量监督站(必要时)负责编写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报告,检查工程的质量、竣工验收的有关报告和文件,同时负责对工程的质量评定。
第二十一条 后续工程施工单位或生产准备单位负责编写接收条件差异报告,并说明生产准备情况。
第二十二条 工程技术部为工程竣工验收的把关单位,负责办理有关结算手续,未见有效的竣工验收手续不得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三条 财务部为工程竣工验收的把关单位,负责办理工程的付款手续,未见有效的竣工验收手续不得付款。
第五章 检查与评价
第二十四条 制度的检查人是清洁能源基地工程技术部各专业专工。
第二十五条 检查人要对各个工程项目对整体验收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六条 总承包商、监理单位的内部必须建立相应的制度和程序.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的评价人是清洁能源基地副总指挥。
第二十八条 发现制度本身存在问题要及时反馈清洁能源基地工程技术部。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清洁能源基地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
附录1: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图
附录2:工程竣工验收签证书
附录3:竣工验收主要报告编制大纲
附录4:《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价表
附录1:
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图
附录2:
编号:
清洁能源基地EPC总承包工程
工程竣工验收签证书
工 程 名 称 工程量
工 程 地 址 工程造价 万元
工 程 性 质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 程 结 构 质量总评
工程范围及内容
验 收 意 见
施工单位(公章):
主管人: 验收人:
上述工程验收手续于 年 月 日已由甲、乙双方办理完成,认为全部工程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要求,特填验收证明书。
监理单位(公章):
主管人: 验收人:
建设单位(公章):
主管人: 验收人:
质监站(公章):
主管人: 验收人:
后续工程施工单位/生产准备单位(公章):
主管人: 验收人:
其他参加验收人员:
附录3:竣工验收主要报告编制大纲
第一章 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位置、工程布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建设内容、可研及初设等文件的批复过程等。
第二条 主要项目施工过程及重大问题处理
主要项目以及重要临建设施的开工、完工日期、重大技术问题处理、施工期五防、重大设计变更以及对工程建设有较大影响的事件等。
第三条 项目管理
(一)机构设置及工作情况。包括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和地方政府等为工程建设服务的机构设置及工作情况。
(二)主要项目招投标过程。
(三)工程概算与投资计划。主要反映批准概算与实际执行情况,年度计划安排、投资来源及完成情况,概算调整的主要原因。
(四)合同管理。主要反映工程所采用的合同类型、合同执行结果。
(五)材料及设备供应。反映主要设备的供应方式,材料及设备供应对工程建设的影响,工程完成时是否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六)价款结算与资金筹措。包括项目法人筹资方式、资金筹措对工程建设的影响、合同价款的结算方法和特殊问题的处理情况、至竣工时有无工程款拖欠情况。
第四条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主要工程质量控制标准、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质量数据统计、质量事故处理结果等。
第五条 历次验收情况
历次阶段和单位工程验收和遗留问题的处理情况等。
第六条 竣工决算
列出竣工决算结论、批准设计与实际完成的主要工程量和主要材料消耗量对比、增减原因分析,以及竣工审计结论等。
第七条 经验与建议
第八条 附件
(一)项目法人的机构设置及主要工作人员情况表。
(二)立项、可研、初设批准文件及调整批准文件。
(三)历次验收鉴定书。
第九条 主要图纸
如规划图、工程位置图、工程布置图、主要建筑物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电气总图、设备总图等。
第二章 工程建设大事记
主要记载从项目法人委托可行性研究等、报批立项直到竣工验收过程中对工程建设有较大影响的事件,包括有关批文、上级有关批示、设计重大变化、有关合同协议的签订、建设过程中的重要会议、施工期五防及其他重要事件、主要项目的开工和完工情况、历次验收等情况。工程建设大事记可单独成册,也可作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的附件。
第三章 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
第十条 工程概况。
第十一条 工程投标。
投标过程,投标书编制原则等。
第十二条 施工总布置、总进度和完成的主要工程量。
施工总体布置、施工总进度以及分阶段施工进度安排(附施工场地总布置图和施工总进度表),分析工程提前或推迟完成的原因;主要项目施工情况等。
第十三条 主要施工方法。
施工中采用的主要施工方法及应用于本工程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方法、优化措施和施工科研情况等。
第十四条 施工质量管理。
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及实施情况,质量事故及处理,工程施工质量自检情况等。
第十五条 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
第十六条 价款结算与财务管理。
合同价与实际结算价的分析,盈亏的主要原因等。
第十七条 经验与建议。
第十八条 附件。
(一)施工管理机构设置及主要工作人员情况表。
(二)投标时计划投入的资源与施工实际投入资源情况表。
(三)工程施工管理大事记。
第四章 工程设计工作报告
第十九条 工程概况。
第二十条 工程规划设计要点。
第二十一条 重大设计变更。
第二十二条 设计文件质量管理。
第二十三条 设计为工程建设服务。
第二十四条 经验与建议。
第二十五条 附件。
(一)设计机构设置和主要工作人员情况表。
(二)重大设计变更与原设计对比。
(三)工程设计大事记。
第五章 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第二十六条 工程概况。
第二十七条 监理规划(或监理细则)。
监理规划及监理制度的建立、组织机构的设置、检测采用的方法和主要设备等。
第二十八条 监理过程。
主要叙述“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的情况。
第二十九条 监理效果。
对工程投资质量进度控制进行综合评价(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第三十条 经验与建议。
第三十一条 附件。
(一)监理机构的设置与主要工作人员情况表。
(二)工程建设监理大事记。
第六章 后续工程施工单位或生产准备单位工作报告
第三十二条 工程概况。
第三十三条 管理单位筹建及参与工程建设情况。
第三十四条 工程初期运行情况(生产)。
是否达到设计标准,观测情况,已发挥的效益,出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等。
第三十五条 对工程建设的建议(生产)。
包括对设计、施工、项目法人的建议(从建设为管理创造条件出发提出建议)。
第三十六条 运行管理(生产)。
包括人员培训情况,已接管工程运行维护情况,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如何发挥工程效益等。
第三十七条 若后续单位为继续施工单位,应提出接收项目存在问题,接收条件是否与合同条件相符,并形成书面差异文件。
第三十八条 附件。
(一)运行管理机构设立的批文。
(二)机构设置情况和主要工作人员情况。
(三)规章制度目录。
第七章 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第三十九条 质量评定报告。
内容及格式见现行版《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
第四十条 附件。
(一)有关该工程项目质量监督人员情况表。
(二)工程建设过程中质量监督意见(书面材料)汇总。
第八章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第四十一条 工程完成情况。
第四十二条 验收条件检查结果。
第四十三条 验收组织准备情况。
第四十四条 建议验收时间、地点和参加单位。
附录4:
编号:
清洁能源基地EPC总承包工程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执行情况检查评价表
检查评价人 日期 年 月 日
成员
评价题目 评价内容 评 价
制度理解
情况 各级人员对制度是否理解深刻、执行严谨 是 否。原因:
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和手续 工程竣工验收是否符合制度要求 是 否。原因:
制度执行
效果 制度执行是否满足工程需要 是 否。原因:
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
评价负责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