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瓦斯检查空班漏检精细化制度
防止瓦斯检查空班漏检精细化制度
一、加强劳动纪律,严格请销假制度
(一)由于班前饮酒而造成无法上班的,即使补办请假条,也要扣除前一天的出勤并加罚100元,否则停工并按旷工处理。
(二)严禁每班瓦检员出勤人数少于井下分区数。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批准休班,捎假、电话请假均视为旷工。
(三)如果当班出勤人数少于井下分区数,值班队长必须提前安排其他班或替补瓦检工替班,凡拒不执行者,一律停工。
(四)对不请假,私自休班的人员,每人每天罚款200元并累加。
(五)严格按照早班8点,中班16点,夜班0点交接班(±30min),不交接班的按“三违”处理(具体交接班时间按照矿有关要求进行)。
二、严格井下、班中汇报制度
(一)严格井下汇报时间,规定下井后现场交接班并向值班队干回电话,现场交接班汇报时间:
早班原则上8:20之前必须汇报结束;
中班原则上16:20之前必须汇报结束;
夜班原则上0:20之前必须汇报结束。
(具体交接班时间按照矿有关要求进行)
(二)严格班中汇报制度
瓦斯检查工在第一遍瓦检一半时必须向安检科汇报一次,当第一遍瓦检全部结束,必须向矿调度汇报登记数据。且汇报时间早班不得迟于13:00,中夜班顺延8小时。第二遍一半时向安检科进行第二次汇报,当第二遍结束后,向矿调度汇报登记数据。这样多次汇报,确保井下瓦检员按照自己的路线检查,不出现空班漏检现象。
(三)严格井下现场交接班时间
严格井下现场交接班,确保井下瓦检的连续性,并将本班的情况一一的交接下一班,两个人手对手签字交接后才算结束本班瓦检任务。这样为防止空班漏检起到一定的作用。
三、跟班队长随机检查制度
跟班队长在井下负责本班的安全和生产外,在自己来回走动的时间内必须对瓦检牌版进行检查,如果发现空班漏检按严重“三违”处理本区域瓦检人员,确保瓦检工将本区域的瓦斯检查点全部检查。
四、设施、局部通风等问题反馈
安检科要求每位瓦斯检查工将本区域的通风设施、风筒、瓦斯探头、风速传感器以及无计划停风、微风、无风等各种特殊情况汇报。通过对异常情况的汇报来确定瓦斯检查工的行走路线,并可以通过汇报的早晚和其他人的汇报时间对照,同时也利于队内部及时处理隐患。
五、检查证件和仪器等
(一)瓦检员必须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在上岗前加强实习,确保熟悉井下瓦斯巡检路线,能够正确的操作光瓦,正确的选择瓦检点和具体瓦检位置。
(二)由分管队长不定期的抽查光瓦的完好情况,对于光瓦不能正常使用而带入井下的认定为空班漏检。
六、安检员督察
安检科监督检查瓦检员现场瓦斯检查情况,包括是否按照要求操作光瓦,是否选择合适的测点等。这样来杜绝空班、漏检现象发生。
七、人员定位查询
监测监控中心通过人员定位系统来确定瓦斯检查员是否进入工作面进行瓦斯检查等。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来确保瓦斯检查工能够按时、按路线、按要求的检查各个工作面和瓦检点的瓦斯,从而确保我矿的瓦斯检查规范,确保瓦斯检查无空班漏检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