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家梁煤矿厂务公开实施细则
榆家梁煤矿厂务公开实施细则
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行厂务公开工作的精神,根据两级公司党委、工会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建立齐抓共管责任机制。
为了在全矿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氛围,明确职责和义务,成立下列工作小组:
(一) 生产、机电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公开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批量设备、材料采购价格;员工直接工效、间接工效;材料库存、报废、处理情况;各自营及外施工单位延米进尺造价;井下生产外雇农用车数量、价格;生产及辅助生产单位设立各自队务或厂务公开栏,公开每位员工工资分配、奖金发放、考勤、罚款收缴、材料消耗等情况;影响生产重大事故;基建工程项目、工程造价、承建单位等内容的公开;设备“三率”、工程优良品率等。
(二)经营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公开资产经营责任制承包指标完成情况,包括原煤产量、商品煤数量、吨煤成本、超计划量、上缴管理费、上缴各类税金;盈亏状况及主要原因;年度投资计划、年度财务报告;“四费”:电话费、交通费、办公费、招待费;各类文件、会议内容等。
(三)生产技术计划、规划工作小组。负责公开矿井重大技术改造方案;矿井中、长期发展规划;地质状况分析、预测结果、灾害预防方案等。
(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小组。负责公开安全事故追查、处理结果;违章统计数量、处罚;安技措费用使用情况;煤质状况;安全质量标准化奖罚等。
(五)人事劳资工作小组。负责公开年度工资计划;月度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各单位职工月度工资发放明细;临时用工数量及工资;外聘技工数量及工资;机构岗位设置、职工下岗分流政策、方案;职称评聘 的政策条件、指标、评定程序、评聘结果,职工工资晋升政策和批准晋升工资人员名单、职工奖惩及奖金发放情况等。
另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包括领导干部工资、奖金收入、住房情况、交通通讯工具的使用和电话费等事项,领导干部出国情况以及涉及领导个人重大事项由纪检部门公开。
第二条 建立运作责任机制。
(一) 经营决策、改革发展、生产计划、任务等方案由行政领导向职代会报告公开。
(二) 按规定的公开内容项目各工作小组利用报告、党政联席会、半年工作会、经营分析会、考核会、周一碰头会、月末总结会、会议纪要、文件等形式进行公开。
(三)各工作小组将规定的能按月公开的内容于每月8日前报送到工会,经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厂务公开栏”中公开。
第三条 建立考核机制。凡涉及到厂务公开内容的单位、部门和人员,都要从促进民主管理的政治高度严格认真完成其职责范围内的厂务公开工作,不得推诿、拖延,并严格遵守公开程序,确保客观、真实,维护厂务公开的严肃性。党委要将厂务公开工作纳入资产经营责任制内容中按月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单位评先、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保证厂务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