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家梁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05-26 16:14
来源:煤矿安全网
榆家梁煤矿防灭火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严禁入井人员携带烟火物品下井,井下严禁使用电炉和灯泡取暖。严禁带电子表入井。
第二条 井口房和通风机房20m内严禁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第三条 井下硐室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屑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运到地面处理,不准乱放乱扔,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井巷和硐室内。
第四条 要正确合理选用电器设备,加强管理与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防止发生事故。
第五条 设置井上、下消防材料库,消防器材要符合防灭火规范要求,井下有关硐室及巷道应备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任何人不得随意乱动灭火器材,并由专人定期检查和更换。
第六条 加强火工品管理,各种爆破材料必须分装、分运,严禁混装、混放。
第七条 井上下要按规定设置消防水池和输水管道,地面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3的水量,保证有足够的水量满足消防用水。
第八条 每季度由矿长组织矿辅助救护队、生活后勤、保卫、安全及调度室等有关部门,分别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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