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安全监控设备的故障处理制度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安全监控设备的故障处理制度
一、监测监控人员接到断电、故障等系统运行不正常信号,或发现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同时要向生产技术科(调度)、监控中心负责人进行汇报。
二、井下现场安全监控系统维护人员,发现各类传感器、系统线路等存在问题或不安全隐患时,应当立即进行处理。
三、监测监控系统出现的各类故障,必须及时(原则上8h内)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因瓦斯传感器延线、回撤造成的信号中断不得超过15min,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四、瓦斯传感器在使用中频繁出现断线或数值无规律瞬时增大或减小时(确认现场非瓦斯异常涌出)的故障处理:
首先要判定分站和传感器是否完好,检查方法:查看在相同分站其它传感器运行记录是否正常,在同一时间内是否有断线记录,是否存在相同故障;如果故障相同,就要检查分站18V 、12V电源、系统通信、内部接口电路、主板供电、航空插头是否接触不良等情况,也可以用端口代换法直接判断故障点。
当故障出现在某一条线路或某一采掘面,如传感器完好,要首先检查通讯线路外观有无损伤、挤压、断开。其次要重点检查接线盒,查看其是否松动、周围是否有淋水。每个接头接线时工艺要规范,线头的氧化层要用砂纸处理干净,压接要牢固,严禁接线过程中线头短接。接线盒处应留适当余线。
五、因井下非瓦斯超限引起的瓦斯断电闭锁装置动作切断被控开关电源导致生产中断的处理方法:
检查分站供电电源本安输出模块是否正常;
若供电正常,将分站所接传感器全部去掉,观察分站是否反复重启,若反复重启,更换分站板;若分站正常,将所接传感器一一重新接入分站,每接入一个传感器,观察分站是否有反复重启现象,若有,检查分站至传感器之间的线路、传感器是否完好。
恢复正常后,由使用单位到变电所联系送电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