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网!

六枝工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塘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06-03 16:44 来源:煤矿安全网

目 录

一、矿井概况 1

二、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

1. 瓦斯爆炸事故的诱因、影响范围及后果 1

2. 防治瓦斯爆炸事故措施 2

3.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4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4

1. 指挥机构及职责 4

2. 指挥部主要职责 5

3. 工作机构及职责 5

四、预防与预警 8

1. 危险源监控 8

2. 预警行动 8

五、信息报告程序 9

六、应急处置 9

1. 响应分级 9

2. 响应程序 10

3. 处置措施 10

七、应急结束 11

1. 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 11

2. 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 11

八、后期处置 11

九、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12

十、现场应急处置 12

1、现场应急处置应遵循的原则 12

2、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措施 12

3. 矿山救护队员井下抢救时必须遵循的原则 13

4. 注意事项 13

5. 地宗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指挥联络图 14

为了应急救援矿井可能发生的瓦斯爆炸事故,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应急处理事故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矿井概况

三塘煤矿位于贵州省织金县城西部略偏南,靠近纳雍县县界,方位265°,直距26km,属三塘镇管辖。地理坐标:东经:105°28′04″~105°29′48″,北纬:26°37′06″~26°39′12″。矿井原开拓方式为斜井开拓,技改扩能方案设计采用斜井、平硐联合开拓,设计生产能力为45万吨/年,开采标高+1700~+2000m,井田走向长1.8Km,垂深300m,倾斜宽0.312Km,面积0.5623Km2。

矿井全区可采煤层10层,即5、6、7、8、14、16、23、30、32、35号层。煤层倾角10°~23°,平均为18°,属于缓倾斜煤层。根据煤层赋存、开采范围和开拓方式情况,将三塘煤矿划分一个水平一个采区。设计将5、6、7、8、14、16、23、30、32、35共10层煤分组,即5、6、7、8、14、16#为上组煤,23、30、32、35#为下组煤,先开采上煤组。

根据2013年三塘煤矿技改项目工程计划表可知116′7采面于2013年7月开始回采,预计2014年2月回采结束。掘进头有开拓巷道和回采巷道,开拓巷道有主平硐、轨道下山、轨道下山上车场、总回风石门、总回风斜巷及联络石门、主副水仓、轨道上山和溜煤眼等。回采巷道有116′7机巷、116′7切眼、11141机巷和11141风巷。

二、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 瓦斯爆炸事故的诱因、影响范围及后果

瓦斯爆炸就其本质来说,是一定浓度的甲烷和空气中度作用下产生的激烈氧化反应。瓦斯爆炸界限为5%~16% 。根据2012年2月《贵州省织金县三塘煤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及勘探报告>》提供的资料,我矿为高瓦斯矿井,按突出矿井管理。据历年瓦斯监测统计数据,采煤工作面瓦斯浓度一般在0.28-0.33%之间,掘进工作面一般在0.25-0.30%之间。总回风一般在0.35-0.40%之间。至今尚未发生过瓦斯燃烧、爆炸事故。但若主要通风机、局扇无计划停风停电频繁,通风设施管理不善造成工作面风流不稳定、风量时大时小,“一炮三检”制度又不能很好地执行,则可能出现瓦斯积聚,以致发生燃烧、爆炸事故。

影响范围:局部瓦斯燃烧、爆炸导致通风设施破坏、风流短路和电器事故,其影响范围将波及整个矿井,甚至地面建筑、人员。

后果:瓦斯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促使爆源附近的气体以极大的速度向外冲击,造成人员伤亡,破坏巷道和器材设施;爆炸后生成大量的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中毒死亡。

2. 防治瓦斯爆炸事故的措施

(1)编制工程施工方案时,要将瓦斯爆炸事故预防及处理事故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同时列入方案,并健全和落实各级瓦斯管理责任制。

(2)完善通风系统,做到系统合理、设施完好。加强通风管理,合理分配风量,作业地点的风量、风速、温度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改变采区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专项措施。实行并联通风,避免串联通风,及时维修巷道,降低矿井通风阻力。

(3)通过开采保护层和完善瓦斯抽采系统降低煤层的瓦斯含量,进而从源头上减少矿井瓦斯涌出量。

(4)严格执行放炮管理规定,使用合格的炮泥,井下不准放糊炮;要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

(5)井下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或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等必须集中存放,定期送到地面处理。

(6)要预防明火,井口附近20m内禁止烟火;严禁带烟草、引火物下井。

(7)职教部门要认真抓好预防和处理瓦斯事故方面的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加强职工瓦斯事故防患意识,逐步提高职工的事故防治综合素质。

(8)加强现场施工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质量标准化规定进行操作,实现操作技术标准化、规范化。

(9)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现象,防止瓦斯积聚。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由于特殊原因停风,临时停风地点必须停电撤人,设置栅栏、悬挂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派专人在新鲜风流中看守。恢复通风时必须检查瓦斯,并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恢复通风时,必须制定排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

(10)掘进工作面做到“三专两闭锁”,双风机、双电源连续供电,严防风筒漏风。“双风机,双电源”要齐全可靠。并定期进行切换试验,确保局扇能正常切换。

(11)根据采掘工作面位置的变化,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对井下通风构筑物要经常维护,保持完好。

(12)加强对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的瓦斯管理;加强局部通风管理,把长距离掘进工作面列为防治瓦斯的重点管理区。每月排查一次瓦斯重点管理区,重点瓦斯管理区必须编制专门的措施管理。

(13)为防止瓦斯灾害事故扩大,回风井口设防爆门和安全出口,以防冲击波毁坏风机;加强防爆门的检查维护,确保防爆门完好、有效。

(14)掌握矿井瓦斯的涌出、运动规律,及时预测预报,针对矿井瓦斯变化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

(15)井下盲巷一律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及时封闭与采空区相连通的联络巷,工作面停采后必须在45天内完成永久封闭。

(16)严格执行瓦斯排放分级管理制度,启封盲巷必须制定排放瓦斯的专项措施,按要求报总工程师批准,由救护队执行。

(17)井下杜绝明火,电气设备杜绝失爆;严格井下火区管理;使用煤矿安全炸药爆破时的装药量、雷管、炮泥等都必须符合《作业规程》有关规定;井下需要进行电焊、气焊时,必须严格措施的审批,并认真贯彻执行。

(18)必须使用防爆的机电设备,加强机电设备的检查和维修,必须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保持良好的防爆性能,严防电器失爆。井下有预防电火花、放炮及磨擦火花的措施,防止引爆瓦斯。严格电气焊措施的审批,并认真贯彻执行。

(19)坚持重大隐患排查制度。进一步完善矿井重大隐患排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每月召开一次隐患排查会议,对重大隐患,做到有排查、有落实,责任到人。使安全隐患从排查、制定措施、跟踪治理、消除确认实现闭环管理,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3.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抢险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开展。

(2)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尽快撤出灾区和受影响区域人员,救助遇险人员,尽量避免、减少人员伤亡。

(3)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防止事故扩大优先。

(4)现场应设专线指挥电话,并保持畅通。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 指挥机构及职责

(1)成立瓦斯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作为矿应急处置事故的最高决策机构。

总 指 挥: 经 理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 安全副经理 生产副经理 副总工程师

成 员:各业务部门负责人、救护队队长及医护负责人等。

(2)应急处置指挥分工

① 总指挥负责全面指挥,组织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并督促实施。

② 副总指挥按照指挥部的分工,带领相关的业务部门组成现场抢救、医疗救护、物资供应、事故调查等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实施办法和措施,全力以赴投入救灾工作。

③ 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问题,由指挥部及时进行决断和紧急处理,同时指定专人向上级部门和相关领导汇报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④ 若总指挥因故不能临场指挥,则由副总指挥第次代理总指挥行使全面负责抢险救援工作。

2. 指挥部主要职责

(1)根据矿井生产布局及电器设备的分布情况,分析本单位在瓦斯燃烧、爆炸方面存在的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事故;并制定、批准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

(2)教育和督促所有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3)事故发生时,立即组织自救,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将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4)分析判断事故受影响区域、危害程度,确定相应警报和应急救援级别。

(5)督察应急救援人员的行动,保护现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6)指挥救护、医疗工伤抢救、后勤支援等项工作,调度解决抢险救援所需资金、物资、设备等。

(7)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问题及时进行裁决和处理。

3. 工作机构及职责

(1)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矿调度室。

主 任:生产技术部长(兼)

职 责:

① 负责应急救援过程中的通讯联络工作;传达指挥部对抢险救援的决定、命令,并负责督促落实。

② 调度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相关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③ 参与制定救灾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了解其执行情况和相关信息,及时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

④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2)抢险救灾和安全撤退指挥组

组 长:生产副经理

成 员:副总工程师、综合队队长

职 责:

① 负责按矿指挥部要求将井下人员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汇总人数,并及时汇报。

② 具体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和安全措施,按照指挥部命令,完成遇险人员紧急救护和抢险救灾的相关任务。

(3)机电运输组

组 长:机电副经理

成 员:机电副总工程师、机运部部长、机运部副部长、主管技术员

职 责:

① 对事故应急救援提供矿井供电、通讯线路等方面的信息支持。绘制井上下供电系统图、井上下通讯系统图,并根据生产进度和安装线路的变化及时对图纸进行更新。

② 确保井上下通讯畅通,发生灾害时,能保持正常联系。

③ 根据指挥部命令,必要时对主扇进行反风及抢险救灾期间运输提升等项任务。

(4)“一通三防”组

组 长:总工程师

成 员:通风副总工程师、通风瓦斯部部长、通风瓦斯部副部长、主管技术员

职 责:

① 根据矿井通风情况及监控数据对灾变时期矿井通风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给出意见,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消除隐患,稳定系统,为应急救援提供相对安全的救援环境。

② 负责日常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工作,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

③ 根据指挥部对应急抢险的安排,快速组织人员完成与“一通三防”有关的工作任务。

(5)安全保卫组

组 长:党委书记

成 员:安全副总工程师、保卫部部长、安监部部长。

职 责:

① 参加抢险救灾的全过程,根据批准的应急救援计划,调配检查人员,对救援计划的各环节、措施的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确保救援计划安全顺利完成;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并提出安全可靠的补救措施,及时向指挥部汇报。

② 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警戒保卫工作,在井口、调度室、办公室等要害地点设置专人警戒,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禁止非救援抢险人员入井;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并保证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无火源。

③ 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事故嫌疑责任人的监控及协助上级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追查过程中对现场的勘查和取证等相关工作。

(6)后勤保障组

组 长: 经营副经理

成 员: 副总工程师、后勤部部长、财务部部长、企劳部部长、办公室主任、医护负责人。

职 责:

① 负责事故发生后现场医疗救护指挥以及救援医护人员的集结调配;受伤人员的分类抢救;危重伤员的护送转院;特殊情况下对伤员组织专家会诊。

② 负责事故发生后各种抢险救援物资的调拨供应;各种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的购置储备和保管维护。

③ 负责上级领导及其他参与救援人员的接待和地面车辆调配工作。

④ 负责处理事故发生后的善后处理工作。

⑤ 负责事故发生后各项抢险救援所需资金的筹措和调拨。

(7)新闻发布组

组 长:政工部长担任

成 员:政工部工作人员

职 责:

① 采访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对内进行正面宣传引导。

② 根据指挥部的安排,对外新闻发布,防止新闻报道混乱,影响抢险救援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

1. 危险源监控

(1)建立完善的瓦斯检查制度,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都纳入检查范。

(2)瓦斯检查工严格按瓦斯巡回检查图表进行检查,发现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地点发生瓦斯积聚或超限必须及时报告矿调度室,并撤出现场人员,采取措施处理。

(3)加强揭露断层、煤层的瓦斯管理,对高冒区、密闭前进行重点检查。

(4)严格执行瓦斯仪器仪表管理制度,按规定配备、使用瓦斯检查仪器。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工、班长、流动电钳工等有关人员下井必须佩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5)在采掘工作面及与其相互连接的上、下顺槽中设置瓦斯超限报警仪,监测风流中的瓦斯含量,并将信息及时传送到地面控制室。

2. 预警行动

(1)瓦斯检查员发现任何地点的瓦斯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时,必须及时汇报通瓦部、矿调度。矿调度按照“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原则对超限事故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米前、其它巷道在相距20米前,生产技术部必须下贯通通知单,施工单位和通防部必须编制巷道贯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4)排放瓦斯工作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排放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5)瓦斯传感器发生报警,矿调度、通瓦部值班人员命令超限地点及影响范围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向矿值班领导汇报,矿值班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原因并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6)通瓦部要定期分析研究瓦斯爆炸事故的信息,并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制定防范措施。

五、信息报告程序

1. 一旦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现场人员应尽快撤离,并迅速用附近的电话向矿调度室汇报。

2. 调度室接到事故电话汇报后,立即通知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所有作业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出,同时向当天矿值班领导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

3. 指定专人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安监局等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发生事故单位的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

(2)事故类型、影响范围。

(3 已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和进展情况。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6)应急预案的启动情况。

(7)需请示报告的其它事项等。

六、应急处置

1. 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控制事态的能力和国家应急救援相关规定,我矿将应急响应分为四级。

(1) 发生特别重大伤亡事故,事故造成30人以上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以上死亡,为I级响应。

(2)发生特大伤亡事故,事故造成10人以上、29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为II级响应。

(3)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3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为III级响应。

(4)发生一般伤亡事故, 事故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已经或可能导致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时为IV级响应。

2. 响应程序

应急救援预案按照逐级启动的程序实施运行。

(1)一旦发生瓦斯爆燃烧事故,现场人员积极组织自救。同时向矿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度室)汇报,接警人员(矿调度员)接到事故电话汇报后,立即通知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所有作业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出,同时向当天矿值班领导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经理、党委书记)汇报。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性质对响应级别进行决策,并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调度室值班人员按照应急救援人员通知明细表,迅速通知有关领导和人员立即赶到到矿调度室,组成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相应的工作小组,按照指挥部命令和各自职责全面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 处置措施

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工作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根据掌握的情况对事故性质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作出判断,合理决策,尽快安全撤出灾区人员。积极组织营救遇险遇难人员,及时救治受伤和中毒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事故需要移动现场部分物品时,必须做出标志或绘制事故现场图,并详细记录。

(2)根据事故性质迅速恢复被损坏的供电、通风、提升运输、排水、通讯等系统,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并采取措施为遇险人员逃生创造条件。

(3)根据救护队侦察情况及时对救援计划作出调整,确保救援方案正确、高效。

(4)为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条件具备时,应在靠近灾区的安全地点设立井下救灾基地。井下基地的指挥由领导小组选派具有救护知识,并熟悉现场情况的人员担任。井下基地必须装有直通地面救灾指挥部的电话。

七、应急结束

1. 恢复正常状态的原则

(1)以人为本的原则:事故现场抢险救援结束后,必须核实矿井最终伤亡人数,并清点安全升井人员。

(2)保证安全原则:恢复正常状态前,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并消除或控制可能造成二次事故或诱发其它事故的隐患。

(3)实施监控原则:对事故现场进行人工和安全仪器仪表的连续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各类隐患。

2. 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

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后,各救援工作小组负责人如实向指挥部汇报情况,经核实达到恢复正常状态条件,方可批准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结束之后,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度室)组织恢复正常状态,首先制定恢复生产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同意后,按照恢复生产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恢复生产工作,并及时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汇报。

八、后期处置

1.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参加救援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援人数,清点装备、器材;核算救援发生的费用,整理抢险救援记录、图纸,3日内写出救援报告。

2. 安监部门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勘察事故现场,对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分析,查明事故原因,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3. 参加应急救援的各部门,应保存完整的应急救援记录、方案、文件、图纸等文字和音像资料。

九、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工作小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准备,各种器材应指定专人保管,并定期检查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重点器材应设救援器材柜,专人保管以备急用。

1. 通讯设备: 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近距离对讲设备等。

2. 急救设备: 包括急救药品、器具、设备等。

3. 抢修设备: 包括工程车辆、登高设备、维修工具、备用品等。

4. 消防器材: 灭火器。

5. 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防护帽、 防护眼镜、手套、呼吸器、防毒面具等。

6. 测量设备: 经纬仪、水准仪、测量钢尺。

7. 图表资料:包括矿井通风系统示意图、通风网络图及井下供水、注浆、压风管路系统图、矿井供电系统图、井下生产调度程控电话安装图、井下排水系统图、矿井采掘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等。

十、现场应急处置

1、现场应急处置应遵循的原则

(1)救人优先的原则:现场工作人员本着“以人为本,救人第一”的原则,首先进行自救,然后进行救助他人。

(2)防止事故扩大,缩小影响范围的原则。

(3)保护救灾人员生命安全的原则。

(4)利于恢复生产的原则。

2、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后,矿山救护队未达到之前,现场人员应在带班干部和班组长带领下迅速组织开展自救和互救,施工人员迅速佩带好隔离式自救器按最短的避灾路线撤出灾区,在撤离时要设法切断灾区电源。

(2)如距离远或瓦斯浓度高等原因不能撤出灾区时,应迅速采取以下措施自救:

就近躲入避难硐室内或巷道内压风自救处。

躲入压风自救袋内,打开压风阀门自救,等待救援。

(3)矿山救护队必须按照指挥部指令以最短的时间到达事故地点进行抢险救灾。到达事故现场后,首先设置警戒,严防人员误入灾区;组织人员进行侦察工作,准确探明事故性质、原因、范围、被困人员可能的位置,以及巷道通风、瓦斯等情况;积极搜索被困人员,并随时与矿调度室保持联系,汇报抢险进展情况。

3. 矿山救护队员井下抢救时必须遵循的原则

(1)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及时救助遇险人员,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2)发现火源要立即扑灭;防止发生二次燃烧。

(3)制定相应安全措施,整修恢复通风系统,按措施清理突出煤碴,防止事故再生和扩大。

(4)对充满瓦斯的主要巷道加强通风,迅速按规定将高浓度瓦斯直接引入专用回风巷中排出矿井。

(5)在灾区附近新鲜风流中选择安全地点设立井下抢救基地,及时对井下伤员进行救护并组织升井。

(6)慎重处置灾区和受影响区域的电源,断电作业应在远距离进行,防止产生电火花引起爆炸。

(7)灾区内不准随意启闭电器开关,严禁扭动矿灯和灯盖,防止引爆瓦斯。

4. 注意事项

(1)应急抢险人员应按规定佩带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2)应采购国家指定的专业厂家生产的抢险救援器材,要严格采购、入库、存放过程及使用前的检查验收关,并按规定使用。

(3)制定的应急救援对策或措施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最并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习。

(4)现场自救互救应遵循保护人员安全优先的原则,防止事故蔓延,降低事故损失。

(5)应急救援结束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对本次救援工作进行总结,找出存在问题,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5. 地宗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指挥联络图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网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