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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佳投资有限公司陆中德煤矿机电管理制度汇编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06-05 16:01 来源:煤矿安全网

目 录

1、杂散电流管理制度…………………………………………………1

2、阻燃胶带管理制度…………………………………………………3

3、电气试验制度………………………………………………………4

4、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8

5、设备检修制度………………………………………………………9

6、电缆管理制度………………………………………………………11

7、小型电器管路制度…………………………………………………14

8、油脂管理制度………………………………………………………15

9、设备管理制度………………………………………………………17

10、设备配件管理制度…………………………………………………19

11、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20

12、安全活动制度………………………………………………………22

13、事故分析追查制度…………………………………………………24

14、设备包机制度………………………………………………………26

15、机电干部上岗检查制度……………………………………………27

16、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28

17、安全仪器、仪表管理制度…………………………………………30

18、各种试跳汇报制度…………………………………………………31

19、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32

20、机电要害场所管理制度……………………………………………34

21、钢丝绳检查制度……………………………………………………35

22、设备缺陷管理制度…………………………………………………36

23、供用电技术规程……………………………………………………37

24、机电事故处理规定…………………………………………………40

25、设备运行规程………………………………………………………42

26、停送电制度…………………………………………………………43

27、柴油发电机使用制度………………………………………………45

28、柴油发电机注意事项及操作规程…………………………………47

29、倒闸操作规程………………………………………………………52

30、高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54

31、机电技术、资料管理规定…………………………………………58

32、井下电气设备检查与维护制度……………………………………63

33、安全技术审批制度…………………………………………………64

34、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66

35、设备计划检修管理制度……………………………………………67

36、班前会制度…………………………………………………………69

37、交接班制度…………………………………………………………71

38、井下三大保护管理制度……………………………………………73

39、职工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74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为确保井下电器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杜绝电气灾害事故的发生,针对井下杂散电流难以测定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强井下设备及供电电缆的正规管理,做好设备入井前的检定、检测试验工作,保证入井设备台台完好,电缆泄漏电流小于10uA方可入井;

2、加强井下各馈电开关的继电整定保护工作,严格执行«矿井低压电网短路装置的整定细则»,确保井下各馈电开关保护装置安全、灵敏、可靠,馈电开关各技术参数要与所馈负荷相匹配。

3、加强井下各供电电缆的运行维护工作,本电缆运行前的绝缘泄漏的测试工作,杜绝电缆有挤、碰的外部隐患,要求电缆条条上钩,电缆的弯曲半径要符合电缆的弯曲规定。

4、井下电器设备电缆连接器要台台接地,接地线,接地电阻要符合«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规定。

5、严格执行«煤矿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确保检漏继电器动作灵敏、可靠。要求检漏继电器每天试验一次。煤电钻综保应每班试验一次,在瓦检员的配合下应每月至少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每台检漏继电器每年应升井进行一次检修。

6、做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要求各运行电器设备要台台完好,杜绝设备带病运行。

7、加强入井职工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工作,强化职工的自主保安意识,坚决杜绝职工的违章操作。要持证上岗,要求检修设备要停电的管理制度,严禁带电设备检修。

8、加强巷道的有害气体、浓度的检测工作,确保巷道的甲烷浓度低于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值。

9、做好高压单相接地电容电流的测试和整改工作,确保高压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规定值。

10、井下轨道接地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

阻燃胶带管理制度

1、机电队成立胶带管理小组,实行“管修”合一,对我井胶带进行统一管理。

2、胶带的日常管理

(1)胶带管理小组必须清楚我井现在各种胶带的使用及库存、性能。

(2)胶带管理小组应每周一次对在用胶带进行检查,并督促当班司机进行检查,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阻燃胶带必须定期进行阻燃试验。

(4)库存胶带必须整齐存放并挂牌,标明长度、规格型号,远离尖锐金属制品、油质和火源。

(5)发放胶带必须清楚记录长度。

3、废旧胶带的管理

因为损坏严重而导至不能继续使用的废旧胶带,必须回收存放在材料库,并认真记录长度、损坏长度等。

电气试验制度

为了加强我矿电气试验工作,正确判断设备能否投入运行,预防设备损坏,保障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我矿变电所及主要电气设备的绝缘、特性试验和电工仪表、继电保护检验,须安《煤矿电气试验规程》要求进行。

2、电气试验范围:

(1)本矿运行中电气设备的绝缘、特性试验以及继电保护装置整定和盘用电工仪表的检验。

(2)电气设备检修前后的试验。

(3)本矿自行新装中小型设备的验收试验。

(4)协助公司电气试验室在本矿所进行的电试验工作。

3、机电科技术室,应根据《煤矿电气试验规程》的规定,结合我矿的具体情况,编制切实计划,并应做好安排,矿井主要设备的试验,应及时联系公司电气试验室进行试验。

4、编制电气设备试验计划的依据原则是:

(1)《煤矿电气试验规程》规定的试验项目和试验周期。

(2)历年设备试验变化趋势及近期运行状态。

(3)电网的运行方式和负荷的变更。

(4)日常运行、维护人员的意见。

(5)季节性要求。

(6)其它特殊情况。

5、加强技术管理,建立和健全主要设备的历年试验资料和档案,对试验结果必须全面地、科学地进行综合分析,掌握设备性能变化的规律和趋势,不断提高试验技术水平。

6、井下试验的安全措施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

7、(长期井下超过三个月、井上超过六个月)停止运行和移设后的设备投入运行前,必须按运行中设备的试验项目和标准进行试验。井下新装设的变电所和配电点,严禁使用倒装的电气设备。

8、当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与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不同时,应根据下列原则确定试验电压标准

(1)当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的电设备加强绝缘时,应按照设备额定电压进行试验。

(2)当用于满足产品通用性的要求时,可以按照设备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进行试验。

(3)采用较高电压等级电气设备,应在安装地点按照实际使用的额定工作电压的标准进行试验。

9、新安装和大修后充油设备进行交流耐压时,油质必经试验合格,否则不准进行试验。

10、运行中主要大型设备,主要电缆等进行耐压试验时,应具备的条件是:

(1)设备的绝缘电阻、泄露电流、介质损失角正切值将所试项目综合判断合格。

(2)有周密的操作措施

11、在进行与温度有关的各种电气试验时(如测量直流电阻、介质损失角,泄露电流等),应同时测量被试物和周围环境满度。绝缘试验应在良好天气,且被试物温度及周围温度一般在不低于+5℃的条件下进行。

12、继电保持方案,每年要依据电网系统方案,运行方式和负荷情况进行一次整定方案计算。

13、试验性质的解释:

(1)新装:

a、新品验收及新设备的鉴定;

b、新品安装工程竣工后移交生产的交接试验;

c、新安装的继电保护装的继电保护装置、仪表及二次回路。

(2)大修

a、设备大修工程竣工后试验;

b、二次回路全部或部分更换

(3)运行中

a、定期试验;

b、事故后检查试验;

c、长期停运和移设后的设备投入运行前试验。

14、老旧设备试验后的数据经综合判断达不到《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时,须逐步改造,以提高其绝缘水平,运行中高压设备如发现绝缘已劣化,或不在正常状态运行时,可增加试验项目或缩短周期。矿井主要大型电气设备(如主变压器、主绞车电机、主扇风机电机等)达不到《煤矿电气试验规程》要求时,设备是否继续运行,及时向公司汇报,请示执行。

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制度

一、班检(巡检)

(1)由值班司机在开机前后及交接班时,按照巡回检查图表进行巡视检查。

(2)巡检中主要用手摸、目视、耳听等方法。

(3)巡检必须认真仔细,检查各发热部位的温度是否超限;检查各配合部位间隙是否符合规定;检查各种仪表指示是否准确;检查各转动部位声响是否正常等。

(4)在巡检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司机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汇报,由维修工处理。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处理时,要加强观察,监视其发展情况。

(5)巡检情况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二、日检

每天由维修工对待检设备各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汇报,并积极创造条件处理。

三、月检

根据平时掌握的设备运行状况,每月利用全矿停产检修时间,对需检设备,提前立出检修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对设备各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设备检修制度

一、一般规定

1、设备检修后,由机电队、材料组及人力资源组联合进行验收,核实检修所发生的工时、材料费,并作好相关记录。

2、回收设备检修过程中能复用的零部件必须复用,不得随意更换新的,否则,按零部件原值对检修责任人进行处罚。

3、设备检修完毕,必须经过材料组、机电队验收合格,方可入井安装、使用。如因检修质量问题不能正常安装、使用的,由检修单位赔偿运输、安装所发生的工时等费用。明显不符合要求或没按要求进行验收的,给予验收责任人员100元处罚。

4、加工的零配件如出现质量问题,不予加工单位支付工资,且按生产影响进行处罚,每分钟罚款1元。

5、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由机电队、领用单位、材料组一同进行检查、试验,合格后贴上防爆合格证,方可入井使用。

6、设备检修应有检修记录,注明检修内容、更换的零部件及必要的测试数据等。

7、电气设备检修时不得任意更改设计的线路或取消保护装置。

8、零部件的加工,若是非常用件,申请加工的单位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图纸资料,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图纸的,要提供完整的加工件实样。

二、设备定期检修

1、机电设备应严格按照规定每月进行一次定期检修。

2、在检修前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制定检修计划,并于各种设备检修前一天上报相关部门。

3、检修前由技术室编制检修措施,无措施不允许施工。

4、检修工作由分管该设备副区长负责整项工程的施工指挥工作。

5、检修内容出日常检修的各项内容外,对检修前所进行的检查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应重点处理。

6、检修后设备应能正常运行,并符合设备的各项完好标准

电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井的电缆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电缆管理组织机构

组 长:机电副总

副组长:机电队长 材料组组长

成 员:各队技术员以上管理人 电缆管理员

对全井井下的电力、照明、通讯、监测和控制电缆实行统一管理。

二、电缆管理小组的职责范围:

1、负责矿用高、低压电缆的领取、登记、建帐、发放和审批工作。

2、负责电缆的帐、卡、物牌板管理,建立电缆使用台帐,注明使用地点,领取长度、电缆规格型号、领取日期、用途等。回收的电缆要及时组织验收、移交和台帐核销,做到“帐、卡、物”相对应。“帐、卡、物”不相,给予设备管理员50元罚款。

3、负责监督检查电缆的修理和试验,负责收集新进电缆的产品质量合格证、煤矿产品安全标志、阻燃试验报告和耐压试验报告,并交机电技术室归档管理。检修后的电缆必须经过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登记建帐。

4、新上的采掘工作面由机电队技术员进行供电设计,安装时按设计要求进行审批、领取电缆进行安装,否则,罚责任单位200元/次。

5、负责电缆的收发、调配、和报废,并掌握井下电缆的实际分布和使用情况。

6、电缆的入库和管理。

7、随时向机电副总、机电队长汇报工作情况,并提出奖惩报告。

三、截面积为4mm以上、长度为20m以上的电缆都必须编号,并将电缆的长度、截面积和编号在电缆两端约3m处挂牌标明,经编号后的电缆应立即入帐上卡。

四、电缆选择

1、凡是新敷设或欲更换的6KV高压电缆和0.69KV低压电缆,均由机电队技术员对其型号与截面进行选择。

2、电缆型号与截面的选择原则,要遵照《煤矿井下电缆安装、运行、维修、管理工作细则》的有关条款执行。

五、电缆领取

1、新电缆由电缆管理组领取,领取后经检验、编号、上帐、建卡后方准发放使用。

2、各单位领出电缆时,须向电缆管理组提出申请,将需要电缆的型号、规格长度和安装负荷等填写好。新工作面领取电缆时,须向电缆管理组提供供电设计说明书。

六、损坏电缆的处罚办法

1、砸伤、炮崩每处每根电缆罚款200元。

2、责任区域内发现电缆剥皮,根据电缆长度计算电缆原价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3、未经请示井领导随意截断电缆,对责任人按每处200元进行处罚,造成电缆丢失的按盗窃处理。

4、电缆做头时,所割下的电缆头长度不得超过0.5m,超出部分由施工人员按原价的2倍赔偿。

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1、建立小型电器管组,实行管修合一,对全井的小型电器统一管和检修。

2、小型电器的日常管理

(1)实行牌与台账管理做到数据清、状态明,在管理牌板上能反映井下各机房巷道小型电器的数量,规格型号和分布情况。

(2)经检修的小型电器应分类进行编号,分类上架摆放,不堆放混乱。

(3)领用小型电器,凭料票领取,经小型电器管理核实后主准放行。新小型电器安装完后,由使用单位通知小型电器组进行台账板牌管理。

3、修理防爆型小型电器必须由具有一定的防爆知识和修理经验的人员担任。小型电器外壳应除锈涂油漆做好防腐。

4、修理小型电器应做好检修记录,注明检修日期、检修内容、检修人,并注明测试数据,如防腐间隙、绝缘电阻、电流等。

5、检修完后的防爆小型电器,须经防爆检查员验收,经验收合格填写合格验收单,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发放使用。

6、凡井下安装使用的小型电器必须符合质量标准,符合技术参数的要求,不超过规范使用。

7、小型电器要保持良好的作业环境,吊挂合格,不得有水淋,不受挤压。

8、闲置不用的小型电器应及时回收升井,送小型电器管理组修理。

油脂管理制度

一、油脂存放与保管

1、购入的新油在入库前,须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

2、油脂入库时要分品种、牌号分别存放,并应挂醒目标志牌,在油脂容器上还应有入库时间的标记。

3、油脂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材料堆放,从油库领出的油脂必加强保管,任何油种都必须在室内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应上盖下垫。

4、油脂容器应专油专用。空油筒及时交回油脂库。

二、油脂的发放与领取:

1、油库发放的油脂必须是质量合格的油脂。不合格的油脂和变质的油不得发放,品种、牌号有疑问的油脂不准发放,保管期超过6个月未经物理化学复验的不准发放使用。

2、油脂保管员负责油脂的领取、发放和保管,并应建立油脂台账,进行领用登记,实行合理用油,防止油脂的外流和浪费。

三、油脂的试验

1、为了保证油脂质量,应按规定对油脂进行物理化学试验。试验品种主要有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和主要设备的润滑油。

2、油脂试验报告由机电队技术室统一归档保存。

四、油脂的使用

1、应根据设润滑的技术要求,选用一定品种、牌号的合格油脂,凡试验不合格、变质的油脂禁止使用。

2、油脂一般不得混合使用,如果为了试验润滑效果,可以在一般设备的润滑上进行混合试用,但提升运输绞车、压风机、主要扇风机、主排水泵、乳化站液压泵等设备的油脂未经机关电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混合使用或代作。

五、废油的管理

1、不同种、牌号的油应分别回收。

2、变质严重的洞油质较轻的油分别回收。

3、废油应单独存放,不得与新油混放,以防误用。

4、废油不得存放在井上井下的峒室,应及时升井交给油脂库。

5、废油由井区材料组统一管理,任何人不擅自处理。

设备管理制度

1、为加强设备的统一管理,井成立设备管理组。

2、设备管理员要经常深入现场,了解设备管理及使用情况。管理设备要做到“三有数”,即设备数量与使用(或存放)地点有数;设备使用与闲置(或维修)有数;设备型号与技术特征(或技术性能)有数。设备管理要做到事物、台帐、卡片、牌板、报表“五对号”。

3、在设备收发管理中,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做到“两细”、“三不发”:即进出厂(库)设备要细检查、细核对;设备不完好或失去防爆功能的不发,防爆设备没有合格证不发,设备型号、规格、数据不清不发。设备出厂(库)要认真填写领用单,并凭单据进出厂。

4、由本矿机电队供电班检修的防爆电气设备,要严格执行验收制度,经防爆检查员和设备管理员共同验收后,签发合格证,有了合格证的防爆设备方能入库备用待发。

5、凡停用设备或损坏设备,各单位都应尽快送机电队小机厂(电气设备送供电班)修理。如设备管理员在现场查出闲置不用的设备,要通知该设备原使用单位了限期送厂修理。

6、凡新调入设备、送修设备、调出调入设备用设备报废,必须按照程序及时入账、上卡、挂牌或去账、去卡、摘牌。

7、所有库存、闲置设备必须妥善保管,严禁对设备乱拆乱卸,乱堆乱放,库存设备要分类排放整齐,做到品种清、规格型号清、数量清、状况清。

8、机电设备原则上不准外借,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外借,但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批准后,方可由设备组办理外借手续。

设备配件管理制度

1、配件分为标准(成品)配件和自制配件两种。标准配件由配件管理组负责管理。自制配件由小机厂负责,小机厂加工、自制配件,经材料组验收合格后,入库由配件管理组负责管理、发放。

2、成品配件应根据矿下达的生产计划任务及设备品种,认真编制配件计划,根据生产需要进行合理储备,做到配件不欠缺、不积压。

3、常用自制配件的加工,应根据生产需用量进行加工储备。自制配件要实行台帐管理,收入发出要有依据。

4、非常用自制配件加工,委托单位应向小机厂提供图纸或实样。

5、做好配件的防腐工作,对易腐配件应进行涂油防腐。

6、配件要按品种规格分类摆放,不允许混放和堆放。而且要做到帐、卡、物对口。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为了加强我井防爆设备的管理,杜绝井下电气设备的失爆,搞好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防爆电气设备在检修过程中和检修后,检修人员要认真做好检修记录,特别是装配后不能测试的防爆间隙和隐蔽件的技术数据,在检修过程中就应道先做好测试和记录。

2、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完毕后,检修人员要通知防爆检查人员进行验收,并向验收人员提供记录,防爆检查人员根据标准要求,进行核实、复查和通电试验。验收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由防爆检查人员填写签发《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合格证》,并填写验收记录台账。

3、凡是新调入(购入),初次使用的、或经机械制造分公司大修的防爆电气设备,以厂家出厂合格为准,但机电队防爆检查人员要再次详细检查验收。

4、机电队防爆检查员要对自己签发的全格证或入井安装许可证负责。凡在验收或检查中发现该设备失爆或有重大隐患问题,有权随时收回合格证,并要求检修或安装人员,限期处理。

5、对于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实行“三三制”,并严格执行:

(1)使用单位到领取防爆电气设备实行 “三不领”: 经 过检修的设备没有合格证和验收单不领;没有设备编号,或设备编号与合格证、验收单号不符不领;防爆检验不细,记录不全或不符实际情况不领。

(2)安装人员实行“三不入井安装”:没有检修合格证(或出厂合格证)不入井安装;没有防爆检查员签发的入井安装许可证不入井安装;防爆电气设备零件损坏、不全不入井安装。

(3)包机组人员对于新安装的防爆电气设备实行“三不收”:没有防爆验收合格证不收;防爆电气设备安装后,不经防爆检查员验收签单不收;安装后留有隐患不处理的不收。

6、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时,安装人员须向井口检身站出示入井安装许可证,并留存一份防爆电气设备验收单。安装人员不出示证明,井口检身人员有权制止该设备入井。

7、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时,安装人员要严格按《煤矿矿井机设备完好标准》中的规定执行。

8、安装完的防爆电气设备不经防爆检查验收合格,一律不准投入使用。

9、井下安装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如检查发现失爆,要对责任者进行罚款。

安全活动制度

开展安全活动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为了充分发挥和提高安全活动的作用,特制定以下安全活动制度。

1、队领导必须带头抓好安全,大力支持并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为安全活动创造条件,并保证必要的人力、物力和活动时间。

2、各班组要坚持参加上安全课,加强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安意识的教育,树立“安全为天”的思想,做到不安全不作业。队的安全活动每周不少于1次,每周的星期二为集中的安全活动时间,雷打不动,其它活动不得占用。

3、队生产会,领导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要强调安注意事项,做到“一工程一措施”;班组长每天分配工作的同时也要布置安全。

4、开展安全活动,以群众性安全活动为主,实行群管群防,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应不定期地经常性的展开安全检查、安全查岗、安全知识宣传,“三违”人员教育,参观安全教育展览、召开各类安全会议、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竞赛等活动,使安全活动有声有色,深入人心。

5、开展安全活动,以保证人身安全和工作质量为目的,以“三查”(查思想、查制度、查隐患)为重点,提高职工的安全观念,杜绝职工的“三违”行为。

6、安全活动必须有记录、有检查、有落实,避免安全活动流于形式,在安全活动中做到人人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抓紧落实。

7、干部在指挥生产的同时,首先要注意安全,上岗检查工作时,要重点检查安全,发现问题,要及时落实自处理。经常深入现场,查隐患、查“三违”,发现事故隐患要开三联单,发现问题及时落实处理。

8、每月要组织安全大检查,积极推进安全工作。

9、对于机电事故或“三违”现象,不准隐瞒不报,发现事故要及时分析和追查。

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为了减少和避免机电事故的发生本判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特制定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发生机电事故,追查分析要实事求是,严肃认真。

首先进行必要的事故调查,为调查分析做事好事前准备,包括调查现场情况、事故状态、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当事人、知情人以及其它有关情况。

2、事故追查分析,实行分级制。一般性机电事故、人身轻伤事故由队负责调查分析;恶性未遂事故和性质比较严重的一般事故,由队负责组织调查分析;重大机电事故和重大恶性未遂机电事故,由矿负责组织调查分析。

3、事故追查分析的范围:

(1)恶性未遂事故包括:主提升绞车过卷;运输绞车和调速断绳、跑车;皮带、电缆、电气设备着火;水泵进水淹泵;压风机风包管爆炸;电机车碰头、撞架等。

(2)由于操作不当或设备保护装置不全造成的机械伤人事故、触电事故。

(3)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规程而造成影响大,后果不良的机事故。

4、对事故调查分析必须及时进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不超过三天,重大事故的预追机电队不超过两天,矿不超过五天,人身事故按矿安检科规定的时间分析。

5、组织事故调查分析,要做到以查清事故原因为主;以教育为主;以制定防范措施为主。要求当事人的态度端正、认识深刻、叙述事故过程详细、细节清楚、情节吻合,不得编造事故经过,不得避重就轻。

6、凡经调查分的机电事故,事故单位必须向矿安检提交“事故报告”,由机电队向全队各班组通报,以达到共同吸取事故教训的目的。

7、管理人员应设“事故调查分析记录”,并详细记录,同时在安全议上宣传,做到警钟长鸣。

设备包机制度

1、各包机组由维修工(包括电工、机修工)和司机组成,各包机组长必须由业务熟练,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维修工担任,司机担任副组长,包机组长和副组长经机电队队长任用,如包机组长不胜任工作,由机电队队长另行任用组长。

2、包机组对所包的设备,要实行“三定”“五包”。 “三定”即定设备、定责任、定人员。五包即包开、包修、包检查、包材料消耗、包运转。

3、包机组对所包的设备实行从设备安装到设备回收的全过程负责。包机组要参加所包设备的安装或验收,对设备和安装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包或监促处理。设备使用结束后,负责回收或清点。

4、各包机组在保证生产的基础上,搞好设备管理、材料管理,各包机组应建立在与本包机组相适应的管理制度、设备台帐、材料(配件)消耗记录等。

7、包机组成员应熟悉所包设备的规格性能、构造原理及操作维护方法,熟知所包设备的完好标准。

8、包机组对在用设备负责日常检修、维护和保养,负责小修并要参加中修或大修的验收工作。

9、包机组要按质量标准化的要求进行工作和管理,积极开展质量标准化活动。对所包的岗位积极创造标准化。

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1、机电干部必须深入现场,加强对机电要害场所的管理,确保机电设备安全运转。

2、上岗查岗次数必须足够,且上岗时必须认真仔细,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督促相关人员整改。

3、上岗时如发现有事故隐患,必须及时进行处理并上报。

4、上岗时如发现岗位工有违章作业的,必须及时制止。如发现事故隐患有造成严重危害的可能时,可以下令停机整改。

5、上岗时不得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否则现场人员有权阻止或拒绝执行。

6、认真填写记录。

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为使矿井防爆设备在井下安全运行,消灭失爆,保证矿井生产安全,必须认真执行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2、防爆设备的安装验收,必须由经专门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防爆检查员担任。

3、防爆检查员必须认真按照《河南省煤矿防爆电气性能检查细则》进行检验入井安装的防爆设备,其内容包括: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4、由于经过入井运输过程,现场安装前必须经兼职防爆检查员(经矿级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再次检查,不符合防爆性能决不准安装使用。

5、防爆检查员,在检验过程中必须认真做好检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及编号、使用单位及领用人、安装地点、检验结果、检验人等,检验合格后经安全矿长审定签字后才能发放给使用单位。

6、使用单位应设兼职防爆设备检查员,并由其负责防爆设备的领用和安装使用。其它人员不得代替此项工作。

7、防爆设备的选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7条和第444条的要求,安装结束后,应由防爆检查员进行验收,主要验收项目包括:1、电缆引入装置的防爆性能及安装工艺;2、防爆接合面连接螺栓紧固情况;3、螺栓垫圈及螺扣是否符合要求;4、防爆外壳有无开焊变形及隔爆室的观察孔透明板是否松动破裂等;5、隔爆面在安装过程中是否受到破坏;6、接线螺丝在安装时是否裂纹破损;7、电缆连接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除符合以上重点检验项目外,基它涉及防爆性能的项目也应认真检查,必须达到检查细则要求,才能投入使用。

8、防爆设备的使用单位,在防爆设备安装过程中应认真填写安装记录,安装结束后申请防爆检查员验收检查。

9、防爆设备检查员在检验并验收合格后应写出检验报告并保存归档,当发现验收不合格时,应令其整改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决不允许在失爆情况下使用。

10、机电科要加强对防爆设备的管理,发现有失爆设备在井下使用,应立即拆除,并追查相关人员责任。

安全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1、建立仪器、仪表台帐,凡现有的仪器、仪表及今后新进的仪器、仪表都必须上帐。

2、仪器、仪表采用两种保管形式:集中管理,发放室领取;个人保管,随时使用。无论何种保管形式,都必须建立领用台帐。

3、仪修工对所使用的仪器、仪表要按产品说明书要求的时间,定期进行检修和校正。

4、需报废的仪器、仪表必须报请公司有关领导批准后,方能报废。

5、各保管人员及使用人员必须爱护仪器、仪表。

各种试跳汇报制度

1、每班机电维护,机电检修工开工前对使用范围的电器设备进行检漏试跳一次,检修班机电检修人员负责每周一次选点试跳。

2、每班上井后必须如实填写试跳记录,反映实际问题,由矿机电技术员每天进行签阅,有问题及时找机电科联系,对综保、风电闭锁的试跳故障要自行及时处理或更换。

3、队120开关、225开关的JDB保护每周两次动作试验检查,发现其动作不可靠要及时更换。

4、以上各项动作实验凡填写记录不合格者,扣罚安全奖。

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

局扇要保持经常运转,不得随意开停。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准停风。因检修等原因需要停局扇时,必须提前办理停风手续,并不得造成瓦斯积存,如因情况特殊可能造成瓦斯积存时,要制定停电停风和排放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1、局扇要有专人负责,实行挂牌管理以保证局扇连续、可靠、稳定运转。局扇司机要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局扇的安装检修工作由一名机电班长负责,安装局扇的同时,必须安装风电闭锁,并保证试跳正常。如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没有风电闭锁或失灵,单位将对负责检修人员进行罚款处理,造成事故的将追究其责任。

3、局扇一定要挂牌管理,其中包括:型号、使用地点、安装时间、负责人、此牌由专人负责,其中各项按实际填写,由矿长负责检查。

4、局扇在运转中,由专人挂牌负责,司机负责风机的正常运转和故障处理,发现风机有异响、振动。不正常供风,司机应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汇报矿值班室,发生责任事故,队司机罚款。

5、局扇由机电班做日常检修及周期性检查,防止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发现问题及时向矿值班室汇报。

6、司机要坚持交接班制度,并做好风电闭锁试跳实验和填写汇报记录。

7、凡因无计划停电停风的工作面,要由现场班组长立即组织撤出人员,切断巷道内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源,并在巷道口打好栅栏或安排专人警戒,禁止一切人员进入,并及时汇报矿调度室。

机电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1、为保证机电要害场所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安全生产,除本机房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严禁入内。

2、进入要害场所规定:上级领导和来宾参观、检查、指导工作,必须有本单位负责人陪同带领,登记入室。外来人员必须持证信件,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登记入室。本系统各部门人员持证件登记入室。

3、凡不是本机房当班值班人员,不允许进入机房闲聊说笑妨碍工作。凡擅自带入要害场所的人员,经检查发现按违章论处。

4、要害场所发生意外事故时,值班人员要保护好现场,填写事故经过、记录,及时汇报领导和机电部门,并要采取抢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5、要害场所不得带入,放置与安全运转无关的物品,如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以及其他杂物。

6、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破坏。

钢丝绳检查制度

1、各矿要设有专人负责矿内提升绞车的钢丝绳检查工作。

2、提升钢丝绳必须每班检查一次。

3、检查人员应认真填写钢丝绳检查记录,做好钢丝绳的调头与更换预计日期。

4、使用中的钢丝绳磨损、断丝等情况。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5、新设或迁移绞车后,钢丝绳检查人员应及时对钢丝绳进行检查,使用绞车人员应配合、给予方便。

6、所有绞车钩头和钩头15米内的钢丝绳,除钢丝绳检查员外每班应把钩人员检查一次,如发生矿车压绳、钢丝绳断死、硬弯等情况,把钩人员如实蒋情况反映给检查人员。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设备缺陷是指已投入运行或备用的设备有威胁安全的异常情况和需要进行处理的安全隐患。

2、设备缺陷的分类按对供电安全的威胁程度,设备缺陷分紧急、重要和一般三种,可根据下列原则进行划分:

(一)紧急缺陷:性质严重、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处理,否则,即将发生的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造成主要设备损坏等情况。

(二)重要缺陷:情况严重,虽可继续运行,但已影响设备能力,不能满足正常运行的需要,或短期内将会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情况。

(三)一般缺陷:性质一般,情况较轻,队安全运行影响不大,可列入计划进行检修的情况。

3、值班工作人员应经常巡视各运行设备,以便及时组织检修或抢修。发现一般缺陷应认真做好记录,向主管人员汇报以便列入检修计划。

4、值班管辖的设备缺陷范围:

(一)变配电一次回路设备。

(二)变配电二次回路设备。

(三)避雷针、接地装置、通讯设备及与供电有关的其他辅助设备。

(四)配电装置构架及房屋建筑等。

5、设备缺陷的登记或统计:

变配电所有缺陷记录本,明确表示设备存在的缺陷情况,记录应有专人负责,及时修改以保持准确性、正确性。任何缺陷都应记入缺陷薄内,对于在操作、检修、实验等工作过程中发现且已处理的设备缺陷均应登记,做好设备缺陷档案工作。

6、设备缺陷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设备名称、编号、缺陷的内容、分类、发现人员姓名、处理日期、处理结果、处理人员姓名和日期等。

7、设备缺陷分析:有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对设备缺陷情况进行定期分析,一般为半年应做一次小结,一年做一次总结。其主要内容有:在这段时间内设备缺陷的件数,已处理和未处理件数,今后的计划修理意见,找出设备发生缺陷的原因,处理情况和今后的预防措施,以提高设备运行和管理水平。

供用电技术规程

1、供电方式:本变电所采用单母线分段式高压双回路电源进线,馈出线双回路构成小环形供电和单回路辐射式相结合的供电方式进行供电。

2、供电电压等级:高压为10KV电压,低压为220V,三相为380V电压供电。

3、供电频率:按国家标准,供电部门供给变电所及本变电所对外均采用50Hz交流供电,根据本变电所的所有用户的用电性质和用户类别,本变电所所有开关柜均不设低周转载装置。

4、凡从本变电所进行供电的所有用户都必须按规定办理有关供电手续后方可接线供电,否则不予供电。

5、所有用户的供电线路、设备、设施等都必须符合安全供电要求,满足安全供电条件方可接线供电,否则将不予供电或停止供电。

6、外转供电的用户必须向机电科提出用电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办理供电手续,签定供电用电协议后方可进行供电。

7、从本变电所供电的所有用户需增容时,必须提前向机电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科领导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准予增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将做好有关设备保护装置定值班调理工作,确保线路正常供电。

8、凡从本供电所供电的所有用户应提供计、安装、实验和接电的文件、资料。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保证其所有负荷的功率因数达到规定的功率因数值,否则不给予供电。

9、供电质量与安全供用电:

(1)部门供电频率的允许误差:

a、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及以上者为±0.2Hz。

b、电网容量在300万千瓦及以下者为±0.5Hz。

(2)用户受电端电压变动幅度不超过:

a、35千伏及以上供电和电压质量有特殊的用户为额定电压的±5%。

b、10千伏及以下高压供电和低压供电用户为额定电压的±7%。

c、低压照明用户为额定电压的±5%,-10%。用户应定期对受电端电压进行测定和检查,发现电压变动超过规定范围,应积极配合供电部门采取措施,予以发送在此供电质量。用户必须严格执行第五条的安全供电规定,搞好安全用电。

10、报有用户都必须做好电度计量工作,凡能从本电抽进行计量的都必须从本变电所计量,凡能从高压计量的必须实行高压计量。

11、收费必须按供用电双方签定的供用电协议执行,否则将停止送电。

12、维护与管理产权分界均按全国供电规定有关规定和双方签定的供用电协议的有关条款执行。

13、凡从本变电所供用电的用户,违章用电和窃电,必须做好计划用电和节约用电工作。

机电事故处理规定

1、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文件要求,认真和好供电工作,杜绝草民事故发生。

2、如果出现供电事故要求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供电事故必须严肃进行和及时的追查。

3、为防止事故发生,有关电气的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做好如下事故预防工作:

(1)经常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汇报有关人员并组织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2)发现已危及供电的事故隐患时,应立即停止供电,紧急处理。

(3)经常检查变电所的各种监测仪表,明确各种仪表指示正确性和准确性。

(4)定期帮好设备、进出线电缆的试验工作。定期对各种登记表肛进行核定、整定和校验。

(5)做好继电器保护装置的整定校验工作,全部保护装置正常投入使用,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4、反事故措施

(1)事故分析权限

A、下列事故由公司安检科组织分析

a、重大的机电人身伤亡事故。

b、主扇停风超过10分钟以上的事故。

c、区域性停电超过30分钟以上的事故。

d、变电所内电缆着火的事故。

e、违章指挥强行让值班人员合闸的事故。

B、下列事故由机电科组织分析

a、变电所值班人员不坚守岗位造成的停电事故。

b、私自拆掉设备防护装置造成的事故。

c、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漏检造成的事故。

d、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

e、除安检科组织分析的其它事故。

C、下列事故由车间组织分析

a、零星事故未造成事故责任的。

b、机电科授权分析的事故。

(2)事故分析要求

A、凡发生机电事故都必须向机电科汇报,机电科向公司、安检科汇报。

B、凡发生机电事故应立即组织分析。如当天不能汇报,三天之内不分事故,按隐患事故处理。

C、分析事故,与事故有关人员、有关的领导都要按时参加,认真分析,听取教训。

D、事故分析后要写出事故分析报告,并报有关部门。事故报告中应有以下内容提要:时间、地点、原因、措施、责任者、处理意见。

设备运行规程

1、凡投入运行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按实验规程规定的试验项目做好各项实验,确保各项试验合格,书面实验报告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投入运行。

2、凡投入运行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按该设备完好标准逐项进行检查,经检查确认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下方可投入运行。

3、对已经投入运行的设备,值班工作人员的设备维修人员应经常对该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定设备牌完好状态。同时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4、各部易损件应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更换,开关柜的隔离刀、断路器的各种连接螺栓应紧固无松动,接头应保持接触良好。

5、运行中的设备必须保证各种闭锁装置机构等处于完好状态,运作灵活可靠,不发误动作现象。

6、各种继电器保护装置必须规定定期进行整定校验,确保继电器保护装置灵活可靠,不误动作和拒动作。

7、值班工作人员对设备进行操作时,必须按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操作,严禁误操作,导致设备损坏现象。

8、值班工作人遇应对运行中的设备按规定进行巡视检查,做好设备运行监视工作,发现异常及时汇报有关人员,以便组织处理。

9、在设备选型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型设计,避免大马拉小车和小马拉大车的情况发生,以便于提高设备运行经济效益。

停送电制度

1、维护、检修任何电气设备、线路须停电,不准带电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2、在电气设备、线路上起先所有工作都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停高压10KV以上电压等级的设备、线路时一律签发第一种停送电工作票。所有工作票都必须按规定送到有关单位部门,工作人员还必须携带一份工作票到现场。

3、停电工作人员工作完毕后,将工作票交回签发人审阅并保存放三个月备查。

4、停送电过程中若遇到工作负责变更时,必须按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施工中工作间断、转移和终止结制的有关要求做好交接手续。

5、凡停电后,都必须按照保证安全技术措施中的有关规定做好验电、放电、接地和挂牌工作。如有多组人员在同一线路上同时工作时,应各自悬挂自己的停电牌,各自完毕后方可摘除自己的停电牌。

凡停电牌未全部摘除时,严禁合闸送电。

6、凡未带停电牌者不得单独进行停送电工作,需停电时必须派专人看守停电设备。

7、凡送电作业现时影响其它单位或影响矿井局部通风时,必须签发停送电通知单或同送风电通知单送交该单位,通知单位还应按规定送交有关单位和部门,同时必须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

8、凡进行停送电操作时必须按“二人操作制度”。

9、正常进行操作时必须执行谁联系停电就谁联系送电的制度,特殊情况可以特殊处理。

柴油发电机使用管理制度

各矿要安排一名矿领导兼管柴油发电机的维护及检查试运行工作。

2、各矿要指派专人兼职负责对柴油发电机的维护保养及每周的检查试运行工作。

3、各矿所使用的柴油发电机要安装在发电机房内,临时发电机棚要保证发电机不淋雨。

4、各矿所使用的发电机在停用期间,应对柴油发电机各部件紧固螺丝涂油防止锈蚀;定期向喷油泵各柱塞、油量调节齿杆上喷射机油,一面锈蚀;向喷油泵传动装置连接器处加注3号锂基润滑脂;向油门操纵装置处加注润滑脂。

5、每次启动柴油发电机时,必须按柴油发电机日常检查要求检查各部件及蓄电池电量、线路情况。并把检查的内容及维修内容做好详细记录。

6、各矿每7天必须启动一次柴油发电机,并运转半小时,检查柴油发电机启动及运行情况,检查发电机的发电情况是否正常,并做好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及负责的矿长同时签字。

7、在柴油发电机试运转正常后,要检查发电机至低压配电柜的线路及开关是否正常。

8、因电网停电使用柴油发电机时,要按柴油发电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9、在使用柴油发电机时,必须设专人看守,密切监视柴油发电机的油温、水温、机油压力及其运转情况。水温、油温不超过90℃;机油压力应在0.4-0.8MPa范围内。

10、柴油发电机发电正常后,才准合上负荷开关送电,送电后要按先启动大功率用电设备,后启动小功率设备的原则。

11、各矿不按要求检查、试运。不填写检查、试运转记录,检查发现一次,罚矿分管领导300元。

柴油发电机注意事项及操作规程

一、柴油发电机注意事项

1、燃油和机油的存放容器应清洁。

2、冷却水质应清洁,其指标:硬度:0.7-5.3me/L;氯离子含量:150mg/L;PH值:6-8.5.

3、柴油机冷态启动后,不宜立即加载,应待柴油机冷却水温达到40℃以上,发电机电压表电压指示正常,频率表正常(50Hz)后,方可合上发电机空气开关,并按着先启动功率大的设备,后启动功率小的设备原则启动设备。

4、柴油机禁止长时间空载怠速运行。

5、使用过程中应注意柴油发电机运行状态,按规定做好运行记录。运行中如发现异常现象时,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排除。若发生自动停车现象时,一定要先查明停车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再启动柴油发电机。

6严禁随意拆卸柴油发电机零件。如果需要拆卸检修时,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操作。对影响各项技术参数的部位进行拆卸时,复装后必须进行重新进行检查、调整,对所有铅封部位使用过程中严禁开封。

7、长时间停用的柴油发电机重新使用时,启用前,必须全面进行检查,若发现有明显锈蚀和其他异常现象,必须进行全面拆检,待维护保养合格,发电机监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8、对柴油发电机用蓄电池必须定期进行电量检查,同时检查电瓶电解液情况,不足及时补充调整。

9、在使用柴油发电机时,如气温低于0℃停机时必须把柴油机各系统的水放净。

二、操作规程

1、启动前的准备

(1)检查柴油机零部件是否完整,油、水、气管路连接是否正确、牢固,飞轮等旋转运动部位附近不得有杂物。

(2)检查发电机线路情况,负荷开关是否断开,并检查与电网线路是否隔断。

(3)检查燃油箱内油料是否充足,检查油底壳内机油液面高度,应使其保持在游标卡尺上、下两刻线之间位置。必要时应向底壳内加注符合规定要求的清洁机油。

(4)接通燃油油路,排除柴油滤清器及喷油泵内的空气,使柴油充满输油泵、燃油滤清器和喷油泵。

(5)新装或拆过高压管的柴油机,要用螺钉旋具撬动喷油泵正时螺钉泵油,以使高压油管内充满柴油。

(6)检查水箱内的冷却水液面是否达到要求,不足及时补充。

(7)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机油、冷却水应预热到20℃以上。

(8)检查蓄电池电压及电解液密度,应处于饱和状态。

(9)检查油压低自动停车装置操纵杆位置正确。

(10)转动油量操纵装置,操作应轻快、灵活。

(11)检查停车手柄转动灵活,油量调节齿杆不得有卡滞现象。

(12)检查超速安全装置,推动回位推杆,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13)应先预供泵油,然后用人工盘转曲轴至转动两圈,不得有卡碰或其它异常现象。

2、柴油发电机启动

(1)打开启动开关,用手动或电动预供油泵泵油。

(2)扳下油压低自动停车装置操纵杆,同时按启动按钮,使电动马达带动柴油机点火启动。

(3)柴油机气动后,可用调速器上的停车手柄控制油量调节齿杆,必须适当减油,以免柴油机转速瞬间上升过高。

(4)启动后,柴油机应控制在600-800r/min转速下怠速运行,检查运行是否正常,然后逐渐升高转速,必要时可略加负载进行暖机。

(5)电马达一次连续运转不得超过5秒,若一次启动失败,可间隔15秒后再启动。若三次启动仍不成功时,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启动。

(6)柴油机启动后,应立即释放启动按钮,并关闭启动开关。以免飞轮逆向带动小齿轮转动,造成电动马达超速运转,损害电动马达。

3、柴油发电机的运转

(1)柴油发电机启动后应先空载运行,并检查:

a、机油压力≥0.343MPa

b、检查柴油机外观状况,不得有漏油、漏气现象。

c、柴油机排气烟色正常,所有零部件按要求固定牢固,柴油机无异常声响和剧烈震动现象。

d、油底壳内油面应在游标卡尺规定范围内。

(2)柴油机高温循环水温升至40℃以后方可逐渐加载。

(3)柴油机正常工作时,高温循环水温应保持在75-85℃范围内,最高出水温度工作时,高温循环水温度不宜超过45℃,不低于15℃。出油温度不高于90℃,机油压力应在0.4-0.8MPa范围内。

(4)柴油机长期连续使用时,负载不得超出规定的持续功率。在12小时标定功率工况下,柴油机连续运行不得超过12小时。

(5)柴油发电机运转正常,发电机电压指示正常,频率表达到50HZ正常后,方可向网路送电,并按着先送大功率设备,后送小功率设备的原则启动设备。

4、柴油发电机停止运转

(1)正常情况下,柴油机停车前应逐渐步卸去负荷,降低转速,待油、水温度降至60℃以下时,再扳动停车手柄,将油量调节齿杆移至断油位置,使柴油机停车。

(2)除发生意外故障时,正常情况下严禁带负荷停车。

(3)当环境温度低于5℃,又没采用防冻液或其它防寒措施时,停车后应将冷却液放净,并用压缩空气吹干净机油冷却器散热管内的集水。

(4)当环境温度环境低于机油凝固点时,停车后应把机油放净。

(5)需要更换机油时,应在停车后机油中杂质尚未沉淀时,将机油放掉,以便清洗。

(6)若停机后须长时间封存,应抹柴油机封存油,以免零件锈蚀,然后将冷却液放净,并用压缩空气吹干净机油冷却器等冷却系统内的集水,放净柴油机内的机油、柴油。

(7)紧急停车:

柴油机使用过程中,当出现意外故障,应迅速扳动停车手柄至停车位置,中断向喷油嘴供油,使柴油机紧急停车。

当柴油机油量控制系统发生故障或工作场所出现易燃气体,无法通过关闭油路迅速停车时,应使用防爆装置及时切断进气通路,迫使柴油机停车。

倒闸操作规程

一、电力系统倒闸操作的主要工作内容

1、电力线路的停、送电操作。

2、电力变压器的停、送电操作。

3、电网的合环与解环。

4、母线接线方式的改变(倒母线操作)

5、中性点接地方式的改变。

6、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使用状态的改变。

7、接地线的安装与拆除等。

上述绝大多数操作任务是靠拉、合某些断路器和隔离开关来完成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被称为开关电器。此外,为了保证操作任务的区域检修人员的安全,需取下、放上某些断路器的操作熔断器和闸熔断器,这两种被称为听课吕的设备,在操作过程中也像开关电器一样被频繁操作。

电器的倒闸操作是一项十分严谨的操作,它涉及到电力系统一次设备的运行方式改变。能否正确进行倒闸操作将直接影响着电网的安全(第一步操作都关系到电网、设备和人身安全)。因此要运行指标人员必须高度的负责精神,严格执行倒闸操作要求,一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第一步喉舌,万无一失,确保安全。

二、倒闸操作的必备条件

1、要有考试合格并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的操作规程和监护人。

(1)值班人员必须过安全教育、技术培训、熟悉业务和有关规程制度,教务长得有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担任本所(站)的一般操作的复杂操作,接受调度命令和监护工作。

(2)值班人员如调到的(站)值班时,也必须发上述每(1条执行)。

(3)新进值班人员在离开岗位1个后,6个月内重新上岗前必须复习规程、制度,经(站)长考合格后,方可担任原来的各项工作。离岗超过6个月者重新上岗前百年之好上述第(1)条要求执行。

2、现场一、二次设备有明显标志,包括命名、编号、铭牌、转动方向、切换位置指示以及区别电气相的颜色。

3、要有与现场设备和运行方式相符合的一次系统模拟图和二次回路原理展开图。

4、除事故处理外正常操作外要有确切的调度命令、工作任务和合格的操作票。

5、要统一的、确切的操作术语。

6、要有合格的操作工具、安全用具和设施。

各级运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贯彻颁布《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履行之有效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熟练地掌握倒闸操作技术。

高压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从事高压工作人员,应每年体检一次,经医生鉴定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的人不适合高空作业。

2、凡从事电工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掌握一般的操作技术,并熟悉电工仪表的使用方法,经考试合格取得由相关部门发给的操作合格证,持证上岗。

3、掌握紧急救护知识,学会触电急救法和人工呼吸法。

4、必须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5、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到现场从事指定的工作,但不能单独作业。

6、在工作时若发生事故,要认真进行事故追查,找出原因,吸取教训。

7、从事高空电工作业的人员要求每年考试一次,因故间断本工作半年以上者,应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工作。

二、工作前的准备

1、工作前施工负责人要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工作票,讲清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2、工作前要由安全负责人认真清点、检查施工中所有使用的材料、备件、工具;安全用具必须完整、可靠。

3、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停电、送电、拆装短路接地线、挂停电作业警示牌、有反送电牌等。

可能的刀闸加绝缘板,工作负责人在得到已停电的通知后,指令安全负责人进行验电、放电。在确认线路已停电后,立即下令作业区两端装置短路接地线,经安全负责人检查合格后,通知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接到通知后方可发令开始作业。

三、开始作业

1、每一季度应由有工作经验的人进行一次巡视,巡线时必须由两人及两人以上进行。在地面巡视的人员禁止攀登杆塔,巡线应沿线路外侧进行,大风天气巡线应沿线路上风侧进行,以免触及断落的导线,事故巡线应始终认为线路带电,即使明知线路已停电,也应认为随时有反送电的可能。

2、操作高压时要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倒闸操作应按操作顺序逐项进行了,操作完毕后,应进行复查。在雷雨天气一般不进行倒闸操作,必须操作时,要有可靠的防雷措施。

3、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执行工作票制度

(1)应遵循验电、放电、挂短路接线的顺序进行工作。装置短路接地线应先接接地端后接导线端。拆短路线时顺序与此相反。

(2)在由变电所配出线路的各机房、车房内进行停电工作时,应事先与变电所取得了联系,与值班人员配合好,依照工作票的顺序进行操作。

(3)在由可能反送电的开关上工作时,必须切断前一组反送电的电源开关,并在前后两级反送电开关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标志牌和装置短路地线。送电时必须联系好,由专人联系,专人送电。严禁不经联系盲目送电或约定时间停电。

(4)在有可能反送电的开关上应加锁和悬挂“反送电开关、小心有电”的标志牌。

(5)操作高压开关应按下列顺序操作:A送电合闸操作顺序为:先合电源侧隔离开关,后合负荷侧隔离开关,最后合油断路器;B停电拉闸操作顺序为:先拉油断路器,后拉负荷隔离开关,最后拉电源侧隔离开关。C禁止带负荷拉或合隔离开关。D操作隔离开关时应果断迅速。

4、同一供电系统和同一控制系统有多人工作时必须注意互相之间的安全。凡因停电影响他人安全的地点应按规定执行。不准同时作业。必须有可能的安全措施,可保障他人安全。必须同时工作时,要分别挂停电牌,并指定专门联系负责人联系相关工作环节的进度,各环节结束工作且人员撤离后方可送电。

5、严禁将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侧开路,不得将二次侧永久接地点断开;严禁将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二次侧短路和接地。

6、在二次回路上通电试验时,为防止由二次向一次反送电,应将二次回路断开并取下二次回路的保险后,方可进行工作。

7、外线高空作业必须使用保险,(对地3米以上为高空)登杆前应检查登杆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杆根部是否牢靠。木杆基础坑还没的填平夯实以前不准上杆作业;保险带应系在电杆或牢固的构件上,不得系在电杆断头上。

8、高低压电气设备维修作业:在变压器、电容器台上工作时,至少应由两人进行,更换变压器或调整相序后,应检查电压和相位是否正确;拉合高压熔断器,必须使用绝缘工具,不许赤手摘挂高压熔断器;在停电的电容台上,应放电后在开始工作。

四、收尾工作:

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清理现场,清点工具、材料、配件并经试运转一切正常后,做好检修记录工作,汇报有关领导和部门方可撤离现场。

机电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一、机电技术管理

1、矿机电副总工程师是全矿井机电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全矿各种机电图纸、资料、技术报告的审批,负责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机电重大技术改造、技术改革新项目的编制、审核和报批工作。机电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机电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机电科分管技术的副科长是机电科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各种图纸、资料、技术报告、计划、报表的审核工作,负责各种停电票的审核、签发工作,负责各种检修计划的编制和审核,负责机电技术日常管理工作。机电科技术室是机电技术管理的职能部门,除负责机电科技术管理工作以外,对各生产单位进行机电技术业务指导。

3、各生产单位机电技术副科长是本单位机电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本单位各种图纸、资料、技术报告、计划、报表的编制、审核工作,负责本单位机电技术日常管理工作。

4、机电科各车间技术员、各生产单位机电技术员具体负责本车间(队)技术管理工作。负责本车间(队)各种图纸绘制、资料收集整理、技术报告编制、检修计划编制并负责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的现场落实。

5、大型固定设备、地面变电所、井下变电所、综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等的安装必须有正规设计图和施工图,设计图和施工图必须经公司机电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及机电副经理审核批准,同时,施工单位还在施工前编制安装、施工技术报告相关业务部门审核、经公司机电副总工程师批准,否则,不能进行安装施工。

7、一般的安全技术报告由各单位机电技术负责人、安监科、机电副总工程师审批签字生效,综采工作面安装、回收等大型安全技术报告由公司机电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会审,总工程师,机电副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8、所设计的各种机电工程图纸必须使用标准的图幅和规定的图签,必须使用国家标准规定的图形符号和标注方法,设计符合相关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满足施工要求。设备选型合理。

9、进行机电工程设计时,设备选型合理、配置得当、安全及各种保护装置的配置必须满规范要求。尽量选用新技术、新工艺进行设计。

10、所测绘的加工制作图必须保证图纸正确性和尺寸的准确性以及相关资料的完美性。

11、加强技术资料的管理及审批手续、做好自检、专检,保证工程及图纸资料的质量及准确性。

12、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引进和使用,必须有相关的技术资料且经一定范围的使用确认可行后方可引进和使用。

13、机电科承担的大、中型机电工程项目须有任务书、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文件,经工程师、机电副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批议审查。在评议审查时,除应实行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相结合外,还应实行设计、制造和使用单位的三结合,以保证工期、准备、施工及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14、对现有设备进行技术更新和技术改造应先提出更新改造方案,报经公司机电副总工程工程师及公司机电副经理同时审批签字后方可进行实施。对须改变设备结构特别是改变防爆结构的技改项目,除公司机电副总工程师及机电副经理审批外,还必须报集团公司动力部批准。

二、技术资料管理

1、机电科及各生产单位都应设机电技术资料室,由专职或兼职的人员进行机电技术资料的管理。

2、各种图纸在描图、复晒前都必须经机电技术副区(科)长审核、校对并报机电副总批准后方可复晒,较大的机电工程图纸和资料必须经过机电副总审批后方可复晒、分发。

3、机电工程图、设备、零部件加工图、检修、安装以及设计资料、技术书籍、手册等技术业务主管统一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4、资料室应收集以下技术资料并进行妥善保管:

(1)、各种设计图、安装施工图、零配件加工图。

(2)、各种设备技术说明书、原理图及相关技术资料。

(3)、各种设备运行记录、大检修记录、技术参数测试记录集设备旅历薄。

(4)、各种设备、线路及安全保护设施的参数计算、检查实验及试跳记录。

(5)、各种停电票、安全技术报告备案报告。

(6)、各种岗位各工种的各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7)、各生产单位井下涌水量及给排水记录。

(8)、各种统计报表,事故分析报告。

(9)、历年职工培训计划、培训内容、考试试卷及考试成绩统计资料。

5、技术文件管理具体办法:

(1)、所有机电技术图纸都应按设计原理图、施工图、零配件加工图进行分类存档保管。设备、管理资料、制度等按设备说明书、安装图纸、维修保养记录、技术参数测试记录、设备旅历薄进行分类存单的保管。

(2)、所有复制图纸需经过技术较核,工程师批准后方能印晒发放。

(3)、所有设计资料一律井技术员较核,主管科长或工程师审批后方能生效。未经较核、审批的图纸、设计资料不准签发。

(4)技术书籍、资料、手册的收集、存档、复制、借用等管理工作由资料室负责。

(5)、新设备到货经验收、安装、移交使用后,由设备组负责复印两份随即资料发给使用设备相关单位,由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保管。随即资料的原件由设备组进行保管。

6、所有技术文件一经正式批准,必须共同遵守,原则上不得随意改动,生产施工中因各种原因需要修改图纸,必须经过设计部门、批准部门和领导同意并签发施工图修改通知书,

7、图纸等技术文件的发放、收回、修改、销毁等责令专人在技术部门的指导下按规定程度进行。为便于图纸等技术资料的统一修改和更新,节省图纸消耗,对生产、施工中使用的图纸和技术文件实行“借用制”。

8、所有技术资料可在科资料室查阅,原则上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接阅时,应经主管科长或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少量短期接阅,限期交回,借阅单位或个人在借阅时一律开借阅条,写明资料名称、份数、图号、交回日期、借阅单位、姓名、借阅日期、借出人签字等内容,借出后借阅者必须要爱护资料,不得遗失、损坏、涂改或乱画乱写。

9、有关矿井设计等文件资料一律不能外借,对因工作需要者必须有领导批准的证明方可借出。资料管理人员要做好保密工作。

10、重要图纸的发放,接图纸单位须有经手人办理登记手续备案后方可发放,此类图纸的更新采用以旧换新办法。

11、对公司外单位发放图纸资料必须有主管科长或工程师批准,并加盖公章,做好记录。

井下电气设备检查与维修制度

1、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修理和调整工作,必须由专职或临时指派的电工进行。

2、井下运行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或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3、井下供电必须做到“三无”: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四有”:有过流和漏电保护;有螺丝和弹簧垫;有密封圈、挡板和金属圈;有保护接地装置,“两齐”:电缆瓜吊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三全”:图纸资料全;绝缘用具全;防护装置全,“三坚持”:坚持使用漏电继电器;坚持使用电煤钻综合保护器;坚持局部通风机使用风电闭锁。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为了规范安全技术审批工作,落实技术审批责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指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技术审批,是指设计、作业规程、措施和临时措施的审批。

二、设计、措施、作业规程和临时措施依照本制度编制和审批,编制、审批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

三、所有工程,在工作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作业规程。

四、各种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作业规程的编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要求规范的要求,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应符合采掘设计和作业设计。

五、各种设计,措施及作业规程编制好后必须报请有关部门审批,经批复后,方可组织施工。

1、对于一些日常的隐患整改及临时工程,其设计、措施及作业规程由技术人员编制好后,报矿长审批。

2、对于重大工程的设计、措施及作业规程,必须由矿技术人员编制,经矿长签字,报县煤炭局总工办审批。

3、各工种操作规程,矿井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采掘工作面布置及施工设计以及矿井系统的调整等必须报县煤炭局总工办审批。

六、对于已经批复的设计、措施及作业规程必须根据批复意见,作适当修改,严格按批复意见组织施工。

七、经审批不同意施工的工程严禁施工。

经批准的安全措施、作业规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向参与施工的所有作业人员传达贯彻,传达贯彻结束,接受贯彻的人员应当签字来参加使没贯彻的人员要补课。

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煤矿企业应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每个管理人员和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一、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判断事故性质、原因、地点和发展趋势,及时报告,领导接到报警后,立即用电话通知和受灾区域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区,并按程序报告值班领导和法人代表及相关部门。

二、煤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企业主要负责人首先要弄清楚事故发生时的地点、原因、性质、伤亡人数等,采取一切措施和手段进行抢救。

三、煤矿井下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后,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就近的矿山救护队求援。

四、煤矿井下发生重大事故后,要在2小时内向乡(镇)、县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五、向上级汇报时,应简要报告所发生事故的性质、时间、地点、原因及具体伤亡人数,应简要报告所发生事故的性质、时间、地点、原因具体伤亡人数,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到矿调查处理。

六、煤矿事故发生后,企业要求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以吸取事故教训,采取预防事故再次发生的安全措施

七、煤矿企业要定期组织职工进行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演练,使职工熟练掌握事故发生后的伤员互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后的伤亡和经济损失。

设备计划检修管理制度

为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及时消除缺陷,保证检修质量,延长使用寿命,降低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1、实行科学文明检修,认真执行检修技术规程,提高检修技术水平,延长设备使用周期。

2、设备检修计划运行班组编制。矿管理班子平衡。检修计划提出时,应同时提出备品配件、材料、工具计划。

3、矿用设备大检修要做到:

(1)由一名副矿长全面负责大修工作。

(2)在大修前要成立大检修领导小组,负责搞好检修项目的落实,物资准备、施工准备,劳动力的准备等工作。

(3)组织和指挥大检修的人员要统一计划、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要做到“三个面向”(即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生产)和“五到现场”(即思想工作到现场、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设计科研到现场、生活服务到现场)。

(4)大检修中必须严格质量检查和检修竣工验收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检修任务,检修完成后,应进行总结评比。

4、在检修中实现技术革新的(如改革结构、使用新材料配件)应由矿管理人员提出报告并附图纸说明,报公司批准后方可执行。

5、设备大修需要有方案。复杂工程,需要绘制网络图。确保安全检修。

6、设备大修必须严格办理设备交接手续,严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合格后交施工班组。检修施工现场应有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安全检修。

7、设备检修要把好质量关,采取自检、互检和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并贯彻于施工的始终。检修竣工验收由矿组织,检修人员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8、设备检修要有完整的记录,并记入备档案。

9、施工单位要节约使用材料、配件,开展修旧利废,检修后的余料、余配件必须按项目退库,不得转移使用。

班前会制度

1、做到上班前提前半个小时开班前会,会议时间不小于半小时。

2、班前会上点名考勤,总结上一班工作情况,布置安排当班工作和安全生产,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

3、做到班前“安全戴帽”,讲清当班工作、生产及安全应注意的事项。

4、组织全班职工学习政治、文化、技术、安全管理等知识。

5、凡不参加班前会的职工,不得参加当班作业。

交接班制度

为了确保矿井生产的正常进行,必须做到各班次之间的相互衔接,以促进生产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交接班的范围

凡属矿井三班(二班)作业生产班次的生产岗位均属交接班范围。

二、交接班的内容

1、采煤:工作面安全、顶板、支柱、开帮进度、开帮进米、工作面出煤是否结束、机械、电器设备等情况。

2、掘进:小组进米、支架、电钻、出渣、渣车数等情况。

3、运输:矿车配备、井下煤仓存煤、机械电器设备、所余煤、渣车、轨道、巷道等情况。

4、机电:绞车运行、主通风机运行、变电所电流、电压、故障等情况。

5、“一通三防”:各采煤工作面瓦斯、煤尘、风流等情况。

6、供应:火药、雷管发放、收交情况。

7、其它:上一班次的各种情况。

8、值班:上一级生产、工作情况、出勤、事故及处理,下一班工作安排等情况。

三、交接班的要求

1、采煤、掘进、运输一律由上班组长向下班的班组长在现在手上交接班,并将情况及时汇报给值班人员做好记录。

2、安全、瓦检人员必须坚持在采掘工作面交接班,并将瓦斯、煤尘、风流等情况及时向矿领导汇报。

3、机电、后勤等值班人员坚持在岗位交接班,认真按照交接班规定项目,作好交接班记录,发现问题,立即汇报。

井下电气三大保护管理

1、井下电气三大保护管理在机电副矿长的领导下,由机电科负责管理。

2、本标准按《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

测定工作细则》、《煤矿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和检修细则》、《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执行。

一、接地保护:

1、井下36V以上的电器设备金属外壳、铠装电缆的钢带铅皮和接地母线以及连接导线的规格按《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的规定执行。

2、采掘配电点和变电所及高压接线盒必须装接地极,接地极和接地母线以及连接导线的规格按《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的规定执行。

3、有人值班的机电硐室和有专职司机的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表面检查、其余接地由维修电工和电气专业组每周巡回检查一次,机电科每季度测一次变电所主辅接地极的电阻,其阻值不大于2欧。

二、漏电保护:

1、井下低压供电系统中,必须装有检漏继电器。

2、检漏继电器由机电科电气专业人员负责每天进行一次跳闸试验。每月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抽芯、外观详细检查,保证其完好性、可靠性、灵敏性。

三、短路保护:

1、井下高、低压电气设备的过流保护整定有机电科电气技术人员和电气专业组实施。负荷变化时应及时计算,调整整定值;机电科负责挂牌并标注型号,负责人、短路电流、整定值。

2、高压开关的过流和无压释放机构,必须利用每月停产检修时间轮流每年试验一次。

3、矿用防爆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和照明、信号综保装置,每班维修电工外观检查一次,并作人为漏电、短路试验,电气专业组每周巡回检查一次,确保装置灵敏可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合格。

4、严禁甩掉电动机综合保护不用,试验单位维修电工每班必须试验一次,确保灵敏、可靠、运行正常。

职工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宿舍用电管理工作、确保用电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矿职工宿舍。

三、规定:

1、宿舍住宿职工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宿舍内供电设施。

2、宿舍内或宿舍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在灯具上拴蚊帐、晾晒衣物、悬挂装饰物等。

3、禁止使用电取暖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违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并处以人民币100元罚款。

4、住宿职工禁止动用和损坏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宿舍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的需负连带责任。

5、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并报请维修人员及时修理,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6、住宿职工应该做到“人走灯关”,白天禁止亮灯以节约用电,违者处以50元/次罚款。

7、住宿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对屡教不改者将移交人力资源部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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