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中德煤矿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为了减少和避免机电事故的发生本判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特制定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首先进行必要的事故调查,为调查分析做事好事前准备,包括调查现场情况、事故状态、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当事人、知情人以及其它有关情况。
2、事故追查分析,实行分级制。一般性机电事故、人身轻伤事故由队负责调查分析;恶性未遂事故和性质比较严重的一般事故,由队负责组织调查分析;重大机电事故和重大恶性未遂机电事故,由矿负责组织调查分析。
3、事故追查分析的范围:
(1)恶性未遂事故包括:主提升绞车过卷;运输绞车和调速断绳、跑车;皮带、电缆、电气设备着火;水泵进水淹泵;压风机风包管爆炸;电机车碰头、撞架等。
(2)由于操作不当或设备保护装置不全造成的机械伤人事故、触电事故。
(3)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规程而造成影响大,后果不良的机事故。
4、对事故调查分析必须及时进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不超过三天,重大事故的预追机电队不超过两天,矿不超过五天,人身事故按矿安检科规定的时间分析。
5、组织事故调查分析,要做到以查清事故原因为主;以教育为主;以制定防范措施为主。要求当事人的态度端正、认识深刻、叙述事故过程详细、细节清楚、情节吻合,不得编造事故经过,不得避重就轻。
6、凡经调查分的机电事故,事故单位必须向矿安检提交“事故报告”,由机电队向全队各班组通报,以达到共同吸取事故教训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