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中德煤矿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设备缺陷是指已投入运行或备用的设备有威胁安全的异常情况和需要进行处理的安全隐患。
2、设备缺陷的分类按对供电安全的威胁程度,设备缺陷分紧急、重要和一般三种,可根据下列原则进行划分:
(一)紧急缺陷:性质严重、情况紧急,必须立即处理,否则,即将发生的人身伤亡、大面积停电、造成主要设备损坏等情况。
(二)重要缺陷:情况严重,虽可继续运行,但已影响设备能力,不能满足正常运行的需要,或短期内将会发生事故,威胁安全运行情况。
(三)一般缺陷:性质一般,情况较轻,队安全运行影响不大,可列入计划进行检修的情况。
3、值班工作人员应经常巡视各运行设备,以便及时组织检修或抢修。发现一般缺陷应认真做好记录,向主管人员汇报以便列入检修计划。
4、值班管辖的设备缺陷范围:
(一)变配电一次回路设备。
(二)变配电二次回路设备。
(三)避雷针、接地装置、通讯设备及与供电有关的其他辅助设备。
(四)配电装置构架及房屋建筑等。
5、设备缺陷的登记或统计:
变配电所有缺陷记录本,明确表示设备存在的缺陷情况,记录应有专人负责,及时修改以保持准确性、正确性。任何缺陷都应记入缺陷薄内,对于在操作、检修、实验等工作过程中发现且已处理的设备缺陷均应登记,做好设备缺陷档案工作。
6、设备缺陷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设备名称、编号、缺陷的内容、分类、发现人员姓名、处理日期、处理结果、处理人员姓名和日期等。
7、设备缺陷分析:有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对设备缺陷情况进行定期分析,一般为半年应做一次小结,一年做一次总结。其主要内容有:在这段时间内设备缺陷的件数,已处理和未处理件数,今后的计划修理意见,找出设备发生缺陷的原因,处理情况和今后的预防措施,以提高设备运行和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