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维煤业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众维煤业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矿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安全理念,持续推动煤矿安全生产良好形势,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有效,根据新疆公司下发的《关于开展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众维煤业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煤矿矿长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统称双七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这个主题,以安全发展为主线,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活动,向职工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各级领导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我矿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综合素质。
二、活动主要任务
认真吸取新疆地区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深入《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58号令《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等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达到提高认识,人人关注安全,治理隐患,防范事故发生的目的。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我矿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科室科长、区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安检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并做出总结,上报材料等,确保活动开展取得成效。
四、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五、活动时间安排与活动内容
活动时间:2014年6月1日至6月30日
6月1日至6月3日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6月4日-6月8日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召开“众维煤业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全体职工动员大会”,并通过黑板报、宣传条幅、电视新闻、广播系统等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安全常识,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6月9日-6月15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各单位通过专题讲座、播放专题教育片,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6月16日-6月20日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全体职工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用事故教育身边人。
6月21日-6月25日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单位相结合,开展各类演练活动,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6月26日至6月30日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安全知识竞赛活动,让广大职工了解和掌握更多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文化,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动手抓,广泛动员部署,狠抓推进落实,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为重点、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改善安全生产状况为目标,精心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以活动的扎实开展推进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注重实效。
紧密联系安全生产实际,贴近广大职工的生活,开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的活动,力求使活动收到更好的效果。
(三)大力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在活动期间,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处理隐患,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积极主动,发挥主体作用。
利用开展活动的有利时机,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健全激励机制,把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强化安全管理的有效手段,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中。广泛宣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宣传党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增强全员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七、奖惩办法
1、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负责人要全力配合活动的开展。如活动开展期间,单位不配合,或配合不力,影响活动开展效果的,取消活动一切奖励。
2、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职工出现“三违”行为的一律加倍处罚。如单位出现严重三违,则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人次;如出现一般三违,对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人次。
3、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无论上级或本单位查出的隐患,没有按期整改的,在原有规定上进行加倍处罚。
4、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出现轻伤以上事故,则取消事故单位及包保科室的活动奖励,并对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加倍处罚。
5、如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则对单位的负责人给予一定奖励,单位副职按正职的80%执行。(副职以下文为准)
众维煤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