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锦程煤业)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06-08 15:07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为了预防矿井发生事故,必须对矿井水、火、瓦斯、顶板、煤尘等主要灾害采取预防措施,同时为了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快速有序的进行处理,以保障国家财产与人民群众生命损失减少到最低,特制定本办法。
1、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安全、技术、通风、机电、地测等部门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3、编制好的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首先要由总工程师组织各分管副总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然后由集团公司安监局组织有关处室有关人员进行会审。
4、总工程师要安排各部门按会审意见进行修改。
5、安全科要根据各部门的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正规的书面材料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全矿各单位贯彻学习,使全矿职工都对矿井主要灾害预防与处理有一个全面了解。
6、安全科要定期组织各部门对井下各主要灾害预防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问题要进行“三定”限时处理。
7、安全科要及时根据矿井实际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对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进行修订,修订后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要报到总工程师及集团公司安监局审查,同意后再贯彻执行。
8、发生事故后,要严格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进行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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