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管理专业区队班组电机车跟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电机车跟钩工机车运行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开车前,跟钩工必须检查整个列车无异常情况后,稳站尾部矿车吹哨,司机方能启动前进。
(2)机车运行时,任何人发现机车或列车有危险情况时,应用矿灯(或喊声)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司机接到紧急情况,必须停车查讯清楚后,才能再次启动运行,无危险情况任何人不准使用紧急停车信号。
(3)正常运行时,司机要在列车的前端(调车或处理故障时不在此限)。
(4)同一区间轨道上,禁止行驶非机动车辆,必须行驶时须经调度人员同意。
(5)接近风门、巷道口、弯道、道岔和坡度较大的地方,以及前面有车或视线有障碍时,必须减速,并及时发出信号。
(6)列车刹车距离,运物料时不得超过4 0米,载人时不得超过20米。
(7)在同一轨道上,两部机车同方向运行时,不准追逐前车,后机车头与前列车尾应保持至少不低于l 0 0米的距离。
2.运送人员时,要用人车专列运送,凡有人乘坐列车,都要按运送人员要求行车,同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开车前检查各车的连接装置、轮轴和刹车性能等。
(2)禁止同时运送有爆炸性的、易燃性的或腐蚀性的物品或挂物料车(放炮员携炸材乘车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执行)。
(3)列车行驶速度不超过每秒3米。
(4)人员上下地点,要断电停车稳定后,人员方能上下车,乘车人员必须坐在车箱内,并不准中途上下车。
(5)乘车人员必须听从司机、跟车人员的指挥,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不得露出车外,禁止在两部矿车连接装置上乘人。
3.跟钩工必须时刻带哨跟随在列车前方,发现情况,马上鸣哨停车。发现违章乘车人员,必须坚决制止。否则,办跟车员学习班。制止后乘车者仍不下车,办违章人员学习班。
4.严格执行跟钩工负荷限额制,空、重车不超过12个。
5.认真执行蓄电池正规循环制度。
6.机车司机不得在机车运行中下车搬道或做与驾驶无关的事。
7.除轨道紧急检修人员和机车实习学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搭乘机头或机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