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矿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矿业公司尾矿库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检查、考核,保证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科学合理,为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提供保障,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X矿业公司尾矿库各级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制定、宣贯、考核、评审和更新。
第二章 细 则
第三条 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制定
1. 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要求
(2) 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支持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目标和指标。
(3) 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和安全生产方针保持一致。
(4) 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和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相吻合。
2. 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制定的依据
(2) 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
(3) 单位的风险特点及阶段性工作的风险程度。
(4) 生产和过程的绩效。
3. 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制定程序及办法
(1) 安全管理科根据上述依据,起草制定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及公司下属各单位的目标和指标。
(2) 将由安全管理科起草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在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上讨论审定。
(3) 将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公布实施。
(4) 各单位、部门根据各自的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严格管理,保证目标的完成。
4. 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分解
(1) 安全管理科负责将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分解到公司下属各单位,并在公司与单位、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上体现。
(2) 公司下属各单位负责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分解到基层段队,并在车间级安全生产责任状上体现。
(3) 基层段队负责将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分解到基层班组、个人,并在班组自保、互保责任状上体现。
第四条 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宣贯和考核
1. 上级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宣贯通过公开安全生产承诺(责任)书的形式宣传学习,各级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宣贯通过签署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状宣传学习。
2. 安全管理科通过日常检查,统计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执行情况,并依据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核,经相应公司领导批准后兑现。
3. 安全管理科负责定期将全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执行情况汇总上报局安全生产监察部。
4. 各单位、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内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执行情况统计上报和内部考核。安全管理科每月对部门或单位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评审与更新
1. 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原则上每年末评审一次。
2. 评审工作由安全管理科负责组织,公司领导、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公司安全专家(1~2名)、职工代表(1~2名)组成评审小组,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进行评审。
3. 评审结果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确定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延用或更新。
4. 延用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要在下一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文件或《安全生产责任状》中体现。认为有必要更新时,按照前款安全生产方针的制定程序进行新的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
5. 当内外部条件变化时,及时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进行评审和更新,并以文件形式下发。
第六条 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管理的责任部门是安全管理科。
第三章 附 则
第七条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科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