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聚富源煤业矿井重大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管理办法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关于每个矿井必须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有关规定,为了切实搞好我矿计划的编制和贯彻实施,做好矿井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计划的编制
1、《矿井重大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由矿总工程师总负责,通风科牵头组织,安全、通风、生产、调度、机电等部门进行编制,并由各分管副总会审制定。
2、各业务科室按所负责处理的灾害类型,根据矿井年度规划和矿井自然条件、生产技术条件,确定各自分管范围可能发生灾害的地点,并提出相应的救灾措施、救灾路线,避灾路线、预防措施等。
(1)通风科负责瓦斯事故、煤尘事故、火灾事故的预防、处理的管理工作;
(2)生产科负责水灾、顶板事故的预防处理;
(3)机电科负责电气火灾事故和运输事故的预防处理;
(4)调度室负责协调、指挥,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救灾期间由指挥部根据计划和各业务科室的职责,统一协调。
3、生产、通风、机电等业务科室负责提供以下有关资料和图纸,并随计划的更新同步更新:
(1)生产科提供采掘工程平面图、井上下对照图、矿井运输系统图、矿井水文地质图。
(2)通风科提供矿井通风系统图、通风网路图、反风系统图、反风试验报告、井下防灭火洒水系统图、井下监测、监控系统图及排水系统图。
(3)机电科提供矿井供电系统图,井下通讯系统图。
4、《计划》必须在每年开始前一个月由矿报送市县煤管局。
5、每季开始前15天,由矿总工程师根据矿井生产变化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对《计划》进行修改和补充,补充《计划》的各类附图应同时进行修改和补充。
6、各采掘开井下生产队组在编制作业规程时,必须突出对重大灾害事故预防有关内容进行专门编制,内容包括水灾、火灾避灾路线图及避灾路线。
二、《计划》的贯彻实施
1、《计划》批准后,安全科要及时分送有关矿领导、业务科室、基层各生产队组。
2、已批准的《计划》由总经理负责贯彻执行,由安全科具体组织实施,并用于对各单位的贯彻、学习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各业务科室对分管生产队组的贯彻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3、各单位在接收到《计划》后,要及时组织本单位职工进行贯彻学习。各生产队组的领导和技术员要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学习计划,认真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计划》的有关内容,并进行考试和建立档案。《计划》如有补充和修改,各单位要及时组织学习。
4、每年一季度由通风科负责组织井下各队组进行矿井避灾路线演习。各生产队组在变更作业地点后必须在半个月内进行新的作业地点的避灾路线演习。
5、每年由通风科负责组织矿井反风演习。
6、每年由生产科负责组织雨季“三防”的各项工作。
7、涉及重大灾害预防和处理的安技措工程,各有关单位必须按计划完成,财务、供应、机电各部门要给予必须的资金、物资和设备的保证。
(1)各生产盘区的防火门、各主要水仓的防水门由通风科负责,必须在每年的第一季度完成补建及维修工作;
(2)由通风科牵头,生产科、供应科协助,每年第一季度完成井上、下消防库的定位、施工、材料储备,并由通风科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3)通风科负责管理,通风队具体负责井下路标、避灾路线指示牌的及时更换工作;并具体负责自救器各项管理工作。
(4)安全科每季对各项工程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未完成工程的责任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对检查出的问题,由安全科三定,有关单位限期解决。
8、各生产业务科室要做好分管范围的业务保安工作,加强安全检查,做好各类隐患的排查和处理工作。
9、供应部门对各类安全器材、各种抢险救灾物资做到储备充足,存放有序,确保供应。
10、矿医务室负责矿井救护工作,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其间,要保证医疗器械、抢救药品齐全,随时能够使用。
11、机电科要及时检查维修通讯线路、设备,保证井上下通讯畅通。
12、通风科每半年要组织各生产队组对井下职工进行一次灾害预防、应急措施以及自救互救的基本知识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13、各生产队组的安全第一责任者,要负责搞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严格按规定措施生产、作业,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
14、所有下井人员都有责任进行监督,发现矿井灾害、隐患或事故征兆要及时汇报。
15、各单位在年、季、月制定工作计划时,要同时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并按时送安全科,由安全科对各单位安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三、领导责任
防止重大灾害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矿山安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追究主要领导人责任。
1、不及时解决安全或防尘、毒危害方面存在问题,造成重大事故或尘毒危害严重的。
2、由于设备不齐全或有缺陷,作业环境不安全发生事故的。
3、由于地质报告或设计错误,施工质量低劣,致使矿井采区投产后,在矿井安全或预防职业病危害方面经常受到威胁造成事故的。
4、发生事故后,不能积极抢救,或事后不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5、不重视安全工作领导,致使安全管理混乱而造成事故的。
6、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因职工缺乏安全技术知识、操作错误造成事故的。
四、考核办法
1、各有关业务科室、基层队组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把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业务保安责任范围内凡涉及重大灾害预防的工作必须保证按时完成任务。
2、安全科不能及时提出《重大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影响计划按时贯彻执行,扣安全科1000元。
3、各有关科室不能及时提供配套图纸资料,影响《计划》的如期编制完成,扣单位500元。
4、《计划》没有按时分送有关领导、有关科室、队组,扣安全科300元。
5、队组不及时按规定组织职工学习、考试,扣队长、主管技术员每人100元。
6、没有按规定组织职工进行避灾路线演习,扣队长、主管技术员每人100元,参加演习人数不达100%,扣队组未参加演习人员50元/人。
7、生产、机电、调度、安全、通风专业组织的各类检查必须进行三定,并将三定表送安全科一份,以便安全科全面掌握矿井存在隐患情况并监督隐患排查。一次不送三定表,扣科室100元。
8、供应科、矿医务室等单位不能按上述要求严格管理,出现影响事故处理的问题,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9、没能按规定组织各类培训或档案不全,扣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