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聚富源煤业胶带使用管理办法
天聚富源煤业胶带使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管理,最大限度地降低材料消耗,达到控制成本增加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机电科直接负责用于生产的新旧胶带的审批工作。
第二条:各使用新旧胶带的单位,必须提前25天时间给机电科报计划,机电科根据上报单位使用计划,结合现场使用情况及运输条件给供应部门上报胶带购置计划,计划中要对胶带推荐生产厂家及每卷胶带长度做出明确标识,供应部门严格按机电科上报计划供货。
第三条:使用单位在领取新胶带时,应持领料单到机电科审批,再到供应科领取。
第四条:使用单位领取新胶带后,使用中要对所领取胶带长度做进一步核实,发现新领长度与实际有出入时,要及时与机电科、供应科联系,以便进一步追查处理。
第五条:使用单位领用新胶带必须让供应部门出示“三证”,即《安全标志准用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检验合格证》,方能下井使用,并及时记录合格证有关事宜。
第六条:使用单位领用新胶带(包括胶带宽度降级使用胶带)后,根据设备管理员的要求进行编号,建档管理。
第七条:新胶带投入使用后,使用单位要加强管理,防止因胶带跑偏而损伤胶带或降低胶带使用寿命。综采队一次投入使用新胶带,必须使用四个综采工作面(或过煤量达500万吨)。掘进队一次投入使用胶带,必须完成3000米掘进进尺。机运队一次投入使用胶带,过煤量必须达到500万吨或使用3年,并严格建档管理。
第八条:各使用单位要及时将所回收胶带送交供应库,送交时胶带必须成卷,并在胶带外层用红漆写明队别、使用面数以及移交时间,并按供应科保管要求将胶带存放到属于本队区域内地指定地点,负责堆放整齐,否则按不交处罚。胶带回收交库后,到机电科办理回收手续,一式四份,交接方各一份,责任单位一份,交机电科一份。库房保管要根据队组实际移交胶带长度、宽度,记录归档并贴标签管理,并每月向科长(或组长)汇报一次当月胶带回收情况。
第九条:队组凭交接单上、下帐,机电科设备管理员每月25日前按品种规格汇总当月报表。
第十条:采掘面、机运队使用的胶带,回收长度必须达98%,宽度达98%,选矸楼等地面使用单位回收长度达98%,宽度达99%。未经机电科同意使用单位不得私自裁断胶带,否则每道口处罚200元,当重复安装使用时,机电科只负责补充2%,其余由队组工资解决。
第十一条:领用旧胶带要由使用单位开领料单,机电科审批,领用单据一式四份,并加盖旧料用章。
第十二条:在井下就地复用的胶带,由机电科审核后,办理复用手续就可就地复用。私自不交或不办理手续而就地复用的按私拿处罚,按原胶带价值的5%处罚。
第十三条:使用单位(包括在安装和试产期间)在胶带使用过程中,造成胶带损坏的,按损坏长度价值的10%处罚。造成重大事故需要更换胶带,领用胶带将按胶带价值的30%处罚。
第十四条:使用单位从本规定执行之日起,现用胶带或重新配置的胶带一律从起用到报废专带专用,始终是跟随一个队,机电科实行单一管理,如使用单位由于管理不善、使用不当,造成提前损坏报废,责任由使用单位自负,并对责任单位经济处罚。
第十五条:各队组严格管理胶带运输机,以提高胶带使用寿命,机电科应加强检查,发现胶带跑偏、短缺托辊或托辊不转要严格按规定处罚。
本办法解释权属机电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