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聚富源煤业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天聚富源煤业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矿机电副总、机电科长、机电科各分管工程师(技术员)明确职责之用。
二、主要内容与要求
1、各级机电干部要定时对全矿或本职范围内机电设备和设备的完好程度、防爆性能、安全运转状态、职工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检查。
2、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处理,在本职范围内不能处理时,要及时向上一级汇报。
3、机电副总工程师每月深入现场检查1次以上,其中下井检查不得少于5次,对各重要部位至少检查一次。
4、机电科长每月深入现场检查不得少于3次,对主副井提升系统、主扇压风机、主水泵、地面和井下中央变电所、综采工作面等重要部位至少组织检查一次。
5、机电科各分管科长和分管工程师(技术员)每月在自己分管范围内,至少上岗检查12次以上。
6、机电队长和技术员每月上岗检查不得少于10次,对本队管理各部位至少都应检查一次以上,对涉及全矿安全生产的要害部位。如:主副提升、主扇压风机、变电所供电线路、主水泵等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并将上岗时间和发现问题认真记录在“干部上岗记录”上备查。
7、各基层单位的机电副队长和技术员(机电负责人)对本队管辖的所有机电设备和岗位,每月检查不得少于12次。
三、检查汇报和考核要求:
1、各级机电管理干部,对自己分管的工作,都应尽心尽力、勇于负责及时解决问题。
1.1各级机电管理干部都要对自己上一级领导负责,每月必须向上级领导或业务部门汇报上岗检查情况。
1.2各基层单位的机电副队长和各队的技术员(机电负责人)要向机电科分管工程师(技术员)汇报。
1.3、各机电队长要向机电副矿长和机电科长汇报。
1.4、机电科长向机电副矿长汇报。
2、以上规定作为对各级机电管理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依据。
3、机电科组织专人将要害部门的上岗情况每月统计上报机电副矿长。
四、检查与考核:
1、本标准由机电科归口管理,每月全面检查一次。
2、本标准结合各级机电管理干部责任制一并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