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聚富源煤业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天聚富源煤业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严格执行维护保养与预防性检修相结合的检修制度。积极推广现代化故障诊断或状态监测技术,强化重点设备和重点部位的维护管理,按设备状态合理确定检修时间和检修制度、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缩短检修停机时间,提高设备的开要率和使用率,减少机电事故,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2、设备按不同的检修和工作量,分为日常检修(小修)一般检修(中修定修)和大修,日常检修和一般检修(中、小修)由矿机电科和使用单位会同制定有关维修维护方案,使用单位负责实施,设备大修由供应科外委修理。但外委检修单位必须持有煤炭行业或省颁发的“检修许可证”。
3、大型有备用的固定设备,应按计划轮换开停,停下来的设备要及时检修备用。对无备用的大型固定设备必须保证全年不少于十二天的节假日停产检修时间。
4、矿井主排水泵及其管路、水仓等,雨季前必须全部检修清理完毕。矿井主副提升系统、主要上下山运输、井口、井筒装备等平时不能检修的设备,应安排在节假日停产检修,但每天保证2-4小时日常检修时间,输配电系统应在每年雨季前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检修。
5、按日检作业制正常检修,综采设备检修每天不少于6小时,综掘设备检修每天不少于4小时,交接班保证15~30分钟互检时间。
6、对设备故障率高的部件,由使用单位提出改造或更换建议,机电科批准,报机电矿长,决策实施方案。
7、在节假日期间,停产检修时间内,机电科根据使用年限和运行状况,按照有关《设备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并组织安排实施,各检修项目必须专人负责,检修时间、内容、人员必须明确、安全措施、技术方案完善,对设备检修所用的配件、材料、工具提前落实清楚。
8、各设备使用单位每月要有检修计划,并在每月二十五日前报机电科,机电科根据《矿生产作业计划》综合平衡,对检修单位下达检修任务,并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及时下达调整计划。
9、严格执行使用(回收)单位和设备维修单位的交接验收制度,送检设备或部件要在设备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交到机修厂,延误时间对送检单位实行经济处罚。设备送修后,送、修双方对照设备状况认真填写《检修设备收到证》并及时办理设备过户手续,单位不按规定参加签字的,要承担不同的经济责任。
10、送检设备检修后要达到《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机电科认真组织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
11、各单位不得随意拆、卸备用设备上的零部件,若遇到特殊情况,需到检修单位或设备库拆取时,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凭领料单到有关地方拆卸。
12、设备大修由各使用单位每年7月份提出计划交机电科,机电科根据生产情况安排检修计划送供应科。在发生事故情况下,需进行设备大修,机电科报专项计划给供应科。
13、大修设备或项目,大修完毕后机电科、供应科及时组织验收,对检修质量不合格的不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