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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聚富源煤业关于机电方面违章处罚规定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07-12 15:53 来源:煤矿安全网

天聚富源煤业关于机电方面违章处罚规定

14、地面高空作业不佩戴安全带的,罚款100元。

15、在井下拆卸矿灯的,罚款200元。

16、井下机电设备、小型电器出现失爆,罚款500元。

17、随意将无压释放器、漏电继电器、过流保护、煤电钻综合保护皮带保护甩掉不用的,罚款500元。

18、带电作业或带电迁移电气设备,罚款500元。

19、在井下打开电器设备,小型电器运行,罚款500元。

20、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罚款500元。

21、井下各种电缆不按规定悬挂,罚款100元/处。

22、无人值班的变电所不关门加锁,罚款50元。

23、易碰到的裸露电器设备,外露机械传动部分无防护装置,罚款50元/处。

24、装岩机、采煤机、掘进机停止作业不切断电源,罚款100元。

25、主副井提升保护装置不齐全,罚款200元。

26、停电后控制器手把没打到0位,罚款100元。

27、不按规定操作高压电器设备,罚款200元。

28、井下无措施电焊,罚款200元。

29、掘进机停止作业没将炮头落下,罚款100元。

30、绞车司机、皮带司机、煤溜司机等坐在减速器或电机上操作,罚款100元。

31、变电所检修记录及防护用具不全,罚款100元。

32、擅自调整额定值,罚款500元。

33、接地装置不符合规定,罚款200元。

34、矿灯房发放红灯,每超标准一台(标准为0.5%),罚款20元。

35、指使他人私自操作设备,罚款200元。

36、非电工操作电气设备,罚款200元。

37、停送电不执行有关停送电联系制度,罚款200元。

38、变电所值班人员私自找人替班,罚款100元。

39、有监护操作的绞车单人作业,罚款50元。

40、处理机组、皮带、煤溜等设备问题,不断电,不锁开关罚款200元,造成事故事故处罚。

41、对每次三定整改内容不及时执行的,一条罚款 100~200元。

42、不按时或缺席的机电例会的罚50~100元。

43、对于安排的标准化工作,不按时完成或完成不达标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罚50~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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