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聚富源煤业矿车使用、维修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07-12 15:54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为了加强矿车的使用、维修管理,提高矿车的周转率,提高运输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井下所有施工单位和队组,不准随意占用车辆,包括(矿车、平板车),料到后要及时卸车,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单位100元/辆/次。
2、井下所有施工单位和队组,自己车场内存放和闲置的空车,不得超过5辆,如发现一次处罚100元/辆。
3、凡发现井下有长时期闲置的平板车、花车等,每车次处罚机运队100元,机运队要合理为井下各施工队配送空车,不得影响生产,并要及时将各队组出的碴车和空的平板车、花车运输上井。
4、任何人不得随意将矿车掀翻,如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辆,罚责任单位100元/辆。
5、机运队要定期对矿车、花车、平板车进行保养,有问题的矿车要及时修理,保证矿车的完好率不低于80%。
6、机运队要认真清理矿车,保证矿车箱内干净。如发现矿车内的死矸、死碴、死煤不清理而直接下井,每次罚机运队50元。
7、清理巷道或打扫卫生的杂物,不准装入煤车或空车内,可以装到渣车内,如果不按规定装车,每车罚责任单位100元。
8、清车问题由调度员监督检查,整个矿车的使用情况由生产调度室监督检查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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