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聚富源煤业安全装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根据《煤炭安全规程》和国家对煤矿安全装备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主要安全装备实行“一、八、十五、二十三”周检制。有备用的大型固定设备,应按计划周期轮换开动,停下来的设备应及时检修好备用,对无备用的大型固定设备,必须保证全年不少于十二天的节假日停产检修时间,严格作好主要安全装备的周期检修制度。
2、根据《煤矿电气试验规程》对各种保安用具周期试验,新购保安用具使用前必须进行试验,使用中一年试验一次。
3、井下皮带运输系统必须使用阻燃胶带,并装设合格的“四保护、两装置”等连续监测装备,当发生火灾时能自动喷水。
4、井下所有移动变电站、机电硐室和检修硐室必须设有停送电的安全用具、停送电标志牌和沙箱、沙袋、干粉灭火器等消防灭火设施,消防灭火器一年更换一次。
5、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九十四条的规定。
6、井下高压电机、移动变电站、动力变压器的高压侧应有短路、过负荷和无压释放保护。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故障的保护与控制装置。
7、矿井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供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除必须装设前述装置外,还应有电缆监视保护装置。
8、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应装设带有漏电闭锁的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检漏保护装置。
9、坚持使用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装置,煤电钻保护装置,其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都应齐全完好、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瓦斯电闭锁每七天试验一次。
10、采煤机与掘进机的继电保护以及运输机喷雾降尘的闭锁装置,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七、六十八条规定。
11、每三个月对反风设施检查一次,每台风机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办理停电票。停运风机必须每月系统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年主排水泵进行一次性能测试和联合排水试验。各种保护必须每班试验一次,并作记录。
12、煤巷掘进(或开拓)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实行双回路供电,并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必须定期试验,检修或试验前要提前办理相应的停电工作票,并做好试验记录。
13、提升系统必须装设《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主保护和后备保护装置,每班进行试验并作记录。提升钢丝绳、制动系统每班必须检查一次,并作记录。箕斗、罐笼、天轮必须三天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主井、副井减速器、轴瓦、天轮轴瓦润滑油应定期进行铁谱分析,并有报告。应装设《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九种保护及装置,并每班进行试验,并作记录。 减速器润滑油定期进行铁谱分析,并有记录。
14、井上下保护接地采用的材质、规格尺寸、安装连接加固方法要严格执行《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
15、向井下供电的高低压馈电线路和井下高低压馈电线路都要按部颁发《井下检漏器安装、调试、试验细则》装设漏电保护和选择性漏电保护,并且保护灵敏可靠,严禁甩掉不用。检漏继电器必须执行日检制度,对于检漏继电器的远方触动模拟试验每月至少做一次,应有瓦斯检查员配合,进行现场监视。
16、成立以机电矿长为主管的“三电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电科,负责全矿的三电管理工作和检查监督对供电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