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聚富源煤业“三违”、“岗标”强训工作标准
天聚富源煤业“三违”、“岗标”强训工作标准
1、依据安全科提供的强训人员名单,及时确定强训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强训人员所在单位。并由值班队干签字后返回安全科。强训名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如特殊情况确需变更时,必须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
2、根据强训人员的违章、违标事实,安全科有针对性地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选定班主任和授课教师,精心组织教学。
3、授课教师必须依据计划安排,认真备课,做到目的明确,针对性强,施教方法得当,并保证课时,不得缺课、误课。
4、参加强训的学员要自备学习用具、购买学习资料,认真做好学习笔记,虚心接受老师的帮助,真正受到教育,并写出心得体会。
5、班主任负责学员的日常管理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科学员管理制度》在强训期间,学员不得请假、缺课,如有特殊情况,须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队长签字或盖章后,经安全科长批准、认可后,顺延下期强训。学员强训时间少于2.5天,不予结业,并执行相关处罚规定。
6、培训期满,班主任根据授课内容编制试卷,认真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由班主任在其强训运行卡上签字盖章后,将运行卡交回安全科。
7、培训结束,班主任在2个工作日内按档案室工作标准,将培训计划、试卷(含答案)、登分册、考勤表、培训小结,整理齐全,送安全科审阅、登记后,交由档案室存档。
8、安全科要建立职工“三违”、“岗标”登记台账,并比照《金字塔安全系统管理法》中“三违”人员管理规定,实行违标操作《安全资格证》倒积分制,逐期按规定要求认真做好记录。
9、对无故不参加强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学员,培训班结束后,由安全科在当月培训考核中对所在单位进行处罚,并依据矿有关规定对其本人下达停工通知单,送所在单位和劳资科质令其停工反省至下期培训合格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