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聚富源煤业监控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07-16 16:33
来源:煤矿安全网
天聚富源煤业监控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监控组负责监控设备的安装、调校、维护、检修工作。
2、检修室应配备甲烷传感器校验装置、甲烷校准标准气体、流量计等仪器装备。
3、监控设备使用前和大修后,必须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的试、调校合格,并在地面试运行24—48小时,方能下井。
4、分站、传感器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必须升井检修。
5、安全监测工必须24小时值班,每天对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线路进行巡检,并填写巡检记录。
6、甲烷传感器经大于4%CH4的冲击后,要及时进调校或更换。
7、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连续工作1小时时,要及时更换。
8、甲烷传感器必须7天标校更换一次。
9、使用中的传感器要经常擦拭,清除积尘,保持洁。
10、其它设备都必须按规定维护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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