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聚富源煤业财产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07-19 16:30
来源:煤矿安全网
(1)、房屋及建筑设备:办公楼、宿舍楼、招待所、小餐厅、厂房、仓库、围墙、道路等;
(2)、交通及运输设备:小轿车、客货车;
(3)、电气设备:照明设备、配电;
(4)、空气调节设备:冷气机、空调、电扇;
(5)、事务设备:机具设备(计算器、复印机、打印机、微机、电话机、扩音机、DV、VCD等),家具设备(办公桌椅、公文柜、沙发、茶几等)、通讯设备;
(6)、供水设备:水塔、水管、下水道等。
(7)、其它设备:防护设备(消防、医疗)、健身娱乐设备。
2、办公室应会同财务科每年定期对财产进行一次盘点。
3、采购品经验收合格后,即由采购单位填写财产卡交库房建挡管理,财产实物由使用单位领回使用并负责保管。
4、各项财产的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等资料统一由档案室保管,使用单位可以用复印件。
5、有关不动产出租或租入,均应事先订立契约书,并会同财务科复核转至总经理核准后方可办理。
6、有关固定资产设帐,详细记录负责保管人及移动情况,并经使用人签认留存,交管理部门应于每年会同盘点时并应互为核对双方登记卡表所记内容是否相符,如有不符即查明更正。
上一篇:天聚富源煤业职工个体行为规范条例
下一篇:天聚富源煤业财产管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