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掘队班组长考核选拔制度
班组长是煤矿企业生产一线的管理人员,班组长人员质量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煤矿的安全生产,没有严格细致的班组管理和高素质的班组长人员,就没有好的工程质量和安全基础,就无法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为切实加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现特制定班组长考核选拔制度。
一、班组长选聘程序
班组长公开选拔工作要认真贯彻民主管理原则,公开选拔的具体程序为:队长提名或自我推荐,全班组民主选举,选举时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办法。
二、班组长任职条件
第一条:热爱矿山事业,有爱岗敬业精神,不怕脏、不怕累,能顾全大局,团结同志,能严格、严肃对待自己的工作。
第二条:能与矿、队(科)领导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上级和矿上的各项规章制度,言行举止文明,不能损害企业形象。
第三条:在工作中敢于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处理问题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制度办事。
第四条:有善于上下沟通的语言表达能力,灵活调动各组员工作积极性的组织协调能力,有对突发事件的现场处理解决能力。
第五条:具有丰富的井下专业知识,能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并能做到谦虚、谨慎、好学、好问。
第六条:思想观念新,工作有气色,对矿、队(科)领导安排的工作能不折不扣的完成,并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
三、班组长选评要求
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平台,我队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和本单位实际,我队符合班组长评选条件的职工和自我推荐职工,纳入班组长候选人名单。
队每季度组织一次班组长选评会,根据任职条件被纳入班组长候选人员、自我推荐人员和现任职班组长,才有评选资格。考评按百分制,考评分值比例,队干考评占30%;职工选评占70%,根据综合考评结果评选为班组长任职条件的优秀人才,分别聘任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任班长;分别聘任第四名、第五名、第六名为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