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网!

常村煤矿生产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08-03 22:54 来源:煤矿安全网

常村煤矿生产单位安全生产承诺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决定在全矿生产单位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依据《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安委办全省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推行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09】191号)、《关于全省煤炭企业推行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的通知》(晋煤安发【2010】234号)以及集团公司、矿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在全矿各生产单位及温庄煤业、潞阳公司各整合矿井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督促生产单位负责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全面落实生产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二、推行范围

矿属井下一二线队组、各生产业务科室,安全文化体系各部门,地面各生产单位和队组,温庄煤业、潞阳公司各整合矿井。

三、承诺方式

实行职工向班组长承诺,班组长向副队长承诺,副队长向队长书记承诺,队长书记、科长向分管矿长承诺,分管矿长向矿长书记承诺的逐级承诺制。

1、矿《安全承诺书》由矿长签字,向集团公司进行承诺,由安监处报集团公司安监局备案;

2、分管矿领导对分管系统安全生产向矿长、书记进行承诺,由安监处备案;

3、矿本部各单位、各部门分别向分管矿领导进行承诺,并报安监处备案;

4、温庄煤业、潞阳公司、《安全承诺书》由潞阳公司负责人、温庄煤业负责人向常村煤矿进行承诺,由安监处报集团公司安监局备案;

5、潞阳公司各整合煤矿《安全承诺书》由各整合矿矿长签字,向潞阳公司进行承诺,并报常村煤矿安监处进行备案。

四、承诺内容

《安全生产承诺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负责人应当履行的自主抓安全、查处隐患、反三违等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

2、公司及矿制定的制度措施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

3、负责人应当履行的岗位责任制、“每日必做”、“三走到、三必到”及下井带班等责任和义务;

4、负责人没有履行应尽职责和约定内容的,应当承担的责任和自愿接受的处罚条款。

《安全生产承诺书》签定后,长期有效。生产单位负责人如有变动、或者矿安委会认为有必要变动承诺书内容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要重新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五、组织领导

矿安监处负责组织常村矿各科队厂、潞阳公司、温庄煤业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潞阳公司、温庄煤业安监部负责潞阳公司各矿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各整合矿负责本矿科队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各队组负责组织班组长、副队长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

六、实施步骤

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

矿召开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工作部署,凡应当签订承诺书的科队、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必须参加,通过召开动员大会,使需签订人员了解和掌握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的重大意义,承诺内容和方法步骤。

2、签订承诺书阶段

各单位、各部门对照《安全生产承诺书》范本,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承诺书。单位负责人及时组织职工召开动员会,宣读《安全生产承诺书》内容,并当场签名;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安排所有人员利用班前会、周二五例会时间上宣读本人的《安全生产承诺书》,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3、监督检查阶段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承诺书》的签订工作,要确保在岗人员签订率达到100%,并将单位负责人签订的《安全生产承诺书》上交安监处备案。《安全生产承诺书》签订后,安监处不定期对《安全生产承诺书》的签订过程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长期病休等人员上岗前必须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否则一律不得上岗。

七、工作要求

1、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承诺书》中的承诺事项,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制度和各岗位的操作规程,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下井“三必到、三走到”、“五定一评价”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各单位负责人要在年底前向安监处提交一份《落实安全生产承诺情况的报告》;

2、安监处按照动员部署、签订承诺书、监督检查三个阶段认真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拿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制定本单位各级《安全生产承诺书》,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原则,实行逐级承诺,即:职工向班组长承诺,班组长向副队长承诺,队长、科长向分管矿长承诺,分管矿长向矿长书记承诺。各单位负责人签订的《安全承诺书》,必须到安监部门备案,其余各级承诺书在本单位保留存档。各整合矿井在推行逐级承诺制的同时,必须向主体煤矿进行安全承诺。严格按照“队长管点、科长管面、分管矿长管系统”的责任划分,明确并落实各级安全职责,认真组织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安监处。

3、安监处将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纳入对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验收,对按时完成《安全生产承诺书》签订的任务的单位负责人给予500元奖励,对未按时完成《安全生产承诺书》签订任务的单位负责人处罚1000元,在检查中查出未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就上岗的责任人,给予责任人罚款500元,单位负责人连带考核200元。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网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