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台孜煤矿入井验身及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08-05 13:51
来源:煤矿安全网
1、入井人员一律得服从门岗值班员的搜身检查。
2、入井人员应按规定必须穿戴整齐,携带好自救器、矿灯,严禁穿化纤衣服,否则不准下井。
3、入井人员严禁携带烟火及其他危险品,门岗人员发现此类情况应坚决制止其下井,并及时向安全部门、矿调度室汇报。
4、乘坐人员随身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15公斤,长度不超过1米,宽度不大于0.6米,否则要有矿总值班签发的专项措施。
5、乘坐人员随身携带的小型零配件、工具、仪表、器具等小型物件必须用工具带包裹包装好,否则严禁下井。
6、需从皮带上运送的特殊配件、材料、工具等须有专项措施报批后,方可进行,并在入井门岗处进行登记。
7、凡入井人员入井时须在充电房凭灯牌或借条领用矿灯,做到一人、一牌、一灯,不得无故不发灯或无据发灯。
8、入井人员出班时,应将矿灯交回灯房,并领回自己的灯牌。
9、灯房工作人员每班应做好发出与收回矿灯数的记录,并交好班,如有疑问及时向矿调汇报,查清原因。
10、入井人员矿灯台帐灯房工作人员每月应清点一次,做到人、灯、牌三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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