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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台孜煤矿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08-05 13:59 来源:煤矿安全网

后台孜煤矿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为了紧跟当前安全发展形势,发挥广大职工主人翁作用,形成“群监群管、专管群防保安全”的良好氛围,公司工会结合实际,特制定《淮南市煤炭产销公司后台孜煤矿隐患事故举报奖励制度》。 一、成立隐患事故举报接待组:

组 长: 陈玉明

副组长:朱军、翟广强、安永贵、苏兴权、朱玉卫

成 员:孙世畏、张超、赵倩、王子林、徐振龙、朱永昊。

二、隐患事故举报方式:

1、可直接投举报信。

2、可电话向矿长直接反应。

三、隐患事故举报范围:

凡职工发现以下类别的隐患、事故或“三违”现象,均可投举报信或拨打举报电话。

1、无正职队干主持召开班前会组织生产的现象;

2、无安全副队长、班组长跟班组织生产的现象;

3、零点班组织非正常作业的现象;

4、违章行走大巷的现象;

5、设备带病运行现象;

6、甩掉监测监控设备作业现象;

7、无规程措施组织施工现象;

8、工作面排水系统达不到规程要求组织生产现象;

9、同一地点多队伍作业无矿科管理人员跟班现象;

10、特殊时段(搬家倒面、巷道贯通、过构造、老空探放水等)无矿科人员跟班作业现象;

11、地面违规违章现象。

四、认定程序:

1、接到举报电话或信件及时反馈至调度室,由调度主任负责召集所属成员,及时到现场进行确认。属地面隐患事故务必于30分钟内到达现场确认,属井下事故隐患务必于4小时内到达现场确认。

2、经确认为隐患事故的单位和个人,由安全部门按照矿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处理并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五、奖励办法:

1、凡地面隐患事故,经确认属实,奖励举报人300~500元。

2、凡井下隐患事故,经确认属实,奖励举报人500~1000元。

六、举报人保护措施: 为预防打击报复,接待组应做好对举报人的保密及保护工作,凡发现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单位和个人,由保卫部门出面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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