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东分公司设备预防性检修暂行规定
神东分公司设备预防性检修暂行规定
为加强设备预防性检修,降低机电事故率,公司要求各生产矿井、洗选加工中心和运销处等单位,根据设备的状况,结合生产外运情况,综采每天检修时间至少保证3小时,连采每天检修时间至少保证4小时。为做好预防性检修工作,规定如下:
一、各单位根据本单位设备运行状况,在设备点检的基础上,结合当月生产计划,编制每月和每旬的预防性检修计划,计划要有针对性、超前性和严肃性。每月的预防性检修计划于上个月25日前,旬计划分别于当月8日、18日、28日报设备管理中心,经设备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月计划于26日上午9:00报公司动力部,动力部审核并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于当日下午16:00以前提交给公司总调,旬计划分别于9日、19日、29日上午9:00报公司动力部,按月计划程序审批后提交给公司总调。公司总调根据生产和外运等情况合理安排各单位的检修时间,同时将检修安排时间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单位和公司主管领导。
二、月度和每旬的预防性检修计划主要是安排本月和旬的重点检修工作,具体规定是:综采设备停机检修4小时以上,连采设备停机检修8小时以上,主运、洗选系统设备停机检修2小时以上,装车系统设备停机检修1小时以上,供电处和生产相关的供电系统停电检修0.5小时以上。各单位在编制设备预防性检修计划时严格区分预防性检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及维修工作,不允许将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列入预防性检修计划内。
三、对于计划外的检修项目,各单位要以书面传真形式上报设备管理中心,按程序审批,公司总调具体安排时间,对于故障抢修,各单位向设备管理中心汇报的同时向公司总调汇报。
四、要提前做好检修所需配件、材料、工器具和人力资源等有关准备工作,保证检修工作按计划进行。
五、对未按时提报计划的单位,每出现一次对单位主管人员罚款500元并通报;
六、对于无预防性检修计划的单位,也必须按时上报预防性检修计划表并且必须由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确认,一旦出现因预防性检修工作原因而导致的机电事故、故障,对单位责任人罚款500-5000元。
七、对公司已批准的预防性检修计划,执行单位未按计划实施检修而出现了机电事故、故障,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10000元;对于公司已批准检修时间,而执行单位未充分利用该时间统筹合理安排本单位的检修工作,因此出现事故、故障的,对责任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
八、各单位严格执行规定中对停机检修时间的要求,对于达不到规定检修时间的,自行安排检修。
九、经批准的预防性检修计划,提报单位必须如实在EAM系统中体现维修工单,否则每出现一条未进入系统或体现不真实,对单位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
十、为保证预防性检修计划的严肃性和准确性,要求各单位在编制计划时要召开专题会议,确定检修内容和方案,明确责任。
十一、各单位在实施计划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责任人。
十二、物供中心要超前组织、准备预防性检修所需配件、材料,及时调拨、移库。
十三、维修中心要根据各单位的预防性检修计划要求,及时做好加工件、工装器具的加工制作,并根据需求提供人力和技术支持。
十四、生产服务中心根据各单位申请,合理安排特种车辆。
十五、动力部、设备管理中心协调解决预防性检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