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矿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为了加大安全工作的力度,强化安全管理,在全公司层层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工作纳入经济责任制量化考核,兑现奖惩,切实使全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刻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从而顺利实现公司安全控制指标,必须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具体规定如下:
(一)安全承包形式
公司全员以领导、集体、个人三级进行安全抵押承包。
(二)承包指标
1、公司领导承包指标:按上级下达控制指标考核。
2、各集体单位指标:按年度合同指标考核。
3、个人承包指标:①无“三违” ②无轻伤 ③全公司无死亡事故。
(三)执行范围
凡在我公司领取工资的在册员工全部参加安全风险抵押。
(四)抵押金交纳标准
1、董事长、总经理、总工、书记、分管生产、安全、机电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分管经营、销售、后勤副经理、不少于20000元。
2、各科正、副科长、中层领导不少于10000元。
3、普通职工不少于2000元、党员不少于5000元。
随着企业发展变化,工资水平的不断提高,抵押金交纳标准将随之变化,具体数额要根据历史情况和年度预测情况,合理确定,以不宜使员工负担加重为原则。
(五)考核办法
1、公司级领导按上级下达控制指标考核。
2、各集体单位按本年度《安全质量目标管理责任书》进行考核。
3、个人考核按个人承包指标进行考核。
(六)奖励与处罚
1、全员安全抵押奖年终兑现,比例为1:1。
2、公司领导完成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受奖,超出控制指标除不计奖外,扣除50%抵押金。
3、各集体承包单位完成目标责任书控制指标受奖,超出控制指标除不计奖外,扣除所有在册人数50%的抵押金。
4、个人考核有“三违”和因本人违章造成轻伤以上事故者,除不计奖外,一次扣除抵押金20%,累计计算。
5、全公司考核超出控制指标,全员不计奖,只返还本金。
6、非因本人过失造成轻伤时,处罚由责任者承担。
7、不交纳抵押金者除不受奖外,安全指标超标时,执行全员抵押同等处罚。
(七)抵押金的管理
1、安全抵押金由安全科统一造册管理,财务科代为保管并实行财务监督,使用审批权属公司安委会主任。
2、安全抵押时间:每年的三月十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