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整改制度
1、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1)库区必须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杂物,必须保证干燥物通风良好,杜绝鼠害;
2)库区内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
3)库内的消防设施、通风设备、报警装置和防盗装置应每季度检查一次,保持完好;
2、隐患整改规定
1)有下列安全隐患的重大隐患,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一经发现,立即停止生产,经整改达到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⑴特殊工种无资格证上岗作业的。
⑵重大危险源管理,不符合上述规章制度的;
2)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由单位负责人作出处理意见,本单位不能处理的应逐级向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