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制度
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制度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节日期间党员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狠刹“四风”不良习气,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在集团公司的贯彻落实,现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自觉性
今年3月、7月,中央纪委两次共对14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进行通报。7月,省纪委对王奇、张连钢等3起重大典型案件和12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进行了通报。这充分表明中央、省委对改进作风从严要求、狠抓落实的决心。所属各单位和党员领导人员要深刻领会狠抓作风转变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等待观望”、“避风头”、“搞变通”的心理,按照省委、省纪委和省国资委党委、纪委以及集团公司党委、纪委关于改进作风一系列的要求,紧密结合节日特点和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实际,广泛深入地开展廉洁从业教育、艰苦奋斗教育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人员的群众意识、艰苦奋斗意识和廉洁从业意识,严防各种不正之风和不廉洁行为发生,营造廉洁、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
二、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和奢侈享乐行为
要坚决杜绝“四风”不良习气,认真遵守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本着节俭、务实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各种活动。重申以下要求:
(一)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二)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三)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出国(境)旅游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四)下级单位不准到上级单位所在地宴请领导和工作人员,不准赠送月饼、土特产品或礼品;
(五)要加强单位用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三、领导人员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广大党员特别是企业领导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重申以下要求:
(一)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二)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收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各种礼品;
(三)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四)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继续加大对廉洁从业各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一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阳奉阴违、我行我素。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和“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等手段,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要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同时,对教育、管理不力,造成管理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对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人员,一律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中共冀中能源集团公司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