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私占棚户区房屋的说:“不”!
作者:李金芳
2014-09-26 17:10
来源:煤矿安全网
2014年9月14日上午,孙庄派出所将私自侵占棚户区住房孙某的所有物品进行强制清理。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告知其行为属非法侵占,如再非法入住,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据了解,当事人孙某,男,界城镇孙庄村民,2013年购买了孙庄社区棚户区13号楼1单6楼西户,后以孙庄老村的房屋扒裂为由,私自将同单元6楼东户锁换掉后搬进去居住。2014年9月份物业在检查时发现该户钥匙打不开房门,及时向孙庄采矿公司汇报。孙庄派出所接报后协同棚改办、物业等部门一起进行强制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