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宝清县国明煤矿透水事故案例分析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10-05 19:58
来源:煤矿安全网
事故经过:
2009年11月12日15时20分,国明煤矿一掘进工作面出现透水征兆,跟班人员却仍然指挥工人进行作业,最终导致透水事故发生。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是当班井长违章指挥,在掘进工作面已经出现透水征兆的情况下,跟班人员仍然指挥工人进行作业。间接原因是:擅自打开密闭,超层越界开采;在矿井周边图纸资料不清的情况下,冒险组织施工作业;整改矿井借整改之机擅自组织生产;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监察指令;驻矿监督员监督不够、不到位,对违规作业没有制止和及时报告。
防范措施:
采掘工作面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探放水:
(一)接近水淹或者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或者相邻煤矿;
(二)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暗河、溶洞和导水陷落柱;
(三)打开防隔水煤(岩)柱进行放水前;
(四)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
(五)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钻孔;
(六)接近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
(七)采掘破坏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者含水构造、煤层与含水层间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不清楚可能发生突水;
(八)接近有积水的灌浆区;
(九)接近其他可能突水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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