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设施制作及安装使用管理标准
(一)1m胶带机机头防护装置
1、胶带机机头转动部分必须安设可靠的防护装置,确保人员操作维护及清煤期间的安全。
2、卸载滚筒处的防护装置应使用原厂配置的护栏。
3、机头驱动装置至张紧储带段行人侧应加设防护装置,尺寸为1500×1000mm,框架采用不小于L30×3mm角铁配合50×50mm镀锌网片加工制作,护栏与机架之间通过挂钩固定,具体要求见附图2。
4、护栏框架要求刷红色防锈漆,网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刷天蓝色防锈漆。
(二)0.8m及0.65m带式输送机机头防护装置
1、胶带机机头转动部分必须安设可靠的防护装置,确保人员操作维护及清煤期间的安全。
2、卸载滚筒处应加设龙门式防护装置,尺寸为1110×600mm(0.65m胶带机尺寸为950×600mm),框架采用L30×3 角铁加工,中间采用50×50mm的镀锌钢网制作,护栏与机架之间通过挂钩固定,具体要求见附图1。
3、各单位在用的胶带机卸载滚筒处的防护装置,由各单位自行对照标准加工安装,设备升井检修时由机修厂按照标准统一配置,并在卸载架上钻孔使用螺栓连接。
4、机头驱动装置至张紧储带段行人侧应加设防护装置,尺寸为1500×1000mm,框架采用不小于L30×3mm角铁配合50×50mm镀锌网片加工制作,护栏与机架之间使用挂钩固定,具体要求见附图2。
5、护栏框架要求刷红色防锈漆,网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刷天蓝色防锈漆。
(三)、机尾护罩(栏)安设标准
1、胶带机机尾滚筒等转动部位必须有完好的防护罩或护栏,机尾处应无积煤、无杂物,保持卫生清洁。
2、采掘工作面胶带机机尾无法安设护罩时,必须使用护栏进行防护,护栏高度应高于机尾滚筒上面200mm,两侧应防护至刮煤板前不少于1m的位置,距机尾侧面不小于100mm。
3、固定式带式输送机机尾必须使用护栏进行防护,护栏高度不得小于1000mm,机尾后侧护栏距机尾架不小于400mm,两侧应防护至机尾清扫器前200mm的位置、距机尾侧面不小于100mm。
4、胶带机机尾护栏框架采用3/4"镀锌钢管,中间采用1/2"镀锌钢管制作,间隔不大于150mm,各焊接点必须焊接牢固,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尺寸,具体要求见附图3。
5、胶带机机尾两侧的护栏可借助机尾座上的螺栓固定或加工专用卡具固定,严禁使用铁丝捆绑。
6、当皮带护栏无法与机架连接时可采用预埋护栏地脚的方式固定,埋入地下深度不得小于300mm且固定牢固。
7、机尾护栏要求统一刷红白相间的防锈漆,间距为200mm。
附件1:0.8(0.65)m胶带机头护栏标准
附件2:胶带机张紧段护栏标准
附件3:胶带机机尾防护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