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机车入井运输管理办法
柴油机车入井运输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柴油机车入井运输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柴油机车司机入井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柴油机车的驾驶员,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经驻矿安监站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矿内驾驶证》方可入井驾驶。
2、柴油机车入井,驾驶员必须戴自救器、安全帽和矿灯,严禁穿化纤衣服,严禁带烟火,严禁酒后驾驶车辆。
第二条 凡入井车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入井只限柴油机车,严禁汽油车辆入井。
2、每辆车入井时要带4Kg灭火器2台。
3、车辆须经驻矿安监站严格检验,持有安监部门办理的《准入证》方可作业。车况车容要求:整洁、制动器、转向器、喇叭、刮水(雨刷)器、刹车、后视镜和灯光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4、车辆发动机排气管上必须安装过滤器,发动机口安装内燃机稀薄燃烧器,或其它先进可靠的排气净化装置。
5、载人车厢,车厢防护栏杆不低于一米。运送人员车辆由调度室根据交接班时间安排在指定地点乘坐人车。
6、车辆的噪声不得超过90分贝。
7、车辆行驶巷道中,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均小于0.5%,CO<24ppm,其它有害气体浓度符合《规程》第十条规定。
8、井下主要巷道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20km/h,行驶到巷道交叉口、转弯、乘车点50米处必须鸣号,并减速,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km/h。
9、两车同方向行驶,前后车辆距离不得小于50米。
10、严禁在行车路线上停车,会车时轻车让重车,有硐室处轻车首先进入调车硐室避让。
11、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
第三条 运送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听从司机和乘务员指挥。开车前必须将车门、防护栏关好锁死。开车前,司机应向乘车人员发出警示。
2、人身及所携带的工具和零件严禁露出车外。
3、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上站立。
4、严禁扒车、跳车和乘坐货车。
5、每种车辆应有明确乘坐定员,不得超员乘坐。
6、乘坐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向司机发出信号。
第四条 运送材料、设备的规定:
1、载物高度不得超过2.5米,宽度不得超过车厢,长度前端不得超过车厢,后端不得超出车厢1米。
2、车辆载重不得超过该车的核定载重。
3、载物必须均衡平稳,捆绑牢固。
4、严禁人货混装。
5、用柴油车运送火工品入井时,必须经矿调度室批准,在规定的时间运送,运送路线不允许任何车辆行驶。
第五条 行车路线要求:
1、巷道内无低洼积水、无杂物,不得有陷车现象。
2、巷道上方的管道、缆线要吊挂在适当的高度,人员站在车辆上不得碰头并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3、在巷道转弯和交叉点处应有标志和警示。
4、运输大巷必须有充足的照明,车辆不得逆行。
5、定期对大巷进行洒水除尘。
第六条 监督检查
1、矿设专人(井口管理员)监督检查柴油机车入井。
2、矿根据矿井总进风量控制入井车辆总台数。
3、通风部门要定时检查井下空气成份。
4、矿调度室负责统一调度入井车辆。
5、所有车辆不得违章运送人员。
第七条 处罚
凡违反以上规定,给予司机100~500元的处罚,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听从井口管理员(检身工)管理、检查者,每次给予司机200元的处罚,造成事故者,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