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爆炸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瓦斯爆炸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3.1.1 事故特征
瓦斯爆炸事故是煤矿最严重的事故灾难之一,易造成群死群伤、矿毁人亡。爆炸慧产生高温火焰(温度可达2000Co)爆炸冲击波(最高1、2Mpa),并伴随大量有毒有害气体。爆炸生成的高温高压冲击波,导致人员伤亡、设备损坏、支架损毁、顶板冒落、通风构筑物破坏,引起矿井通风系统紊乱。爆炸生成的有毒有害气体,伴随风流蔓延,导致较远距离人员伤亡。爆炸在一定条件下会诱发火灾,引发二次及多次爆炸,爆炸冲击波卷扫巷道积尘,可能引发煤尘爆炸连锁反应,造成更大的灾难性事故。
我矿的瓦斯爆炸事故风险指数为:R=C×E×P=5×1×5=25
R﹤27 低风险
瓦斯爆炸事故易发生的地点
瓦斯爆炸事故一般多发生在采掘工作面等井下作业地点。采煤工作面一般发生在回风 隅角、采煤机附近及巷道冒高处。掘进工作面一般发生在迎头、巷道冒高处及停风时段。引爆火源多为爆破火源、电气火源及摩擦火源。个别采空科或者盲巷由于封闭不及时、不严密而形成的瓦斯积聚,引起瓦斯爆炸或瓦斯燃烧。
事故可能出现的季节
瓦斯事故与瓦斯涌出有一定的关系,一般随季节性变化而引起大气压变化,从而造成瓦斯涌出发生变化。在年末和节假日期间,由于人的心理因素影响,可能较平常出现更多的违规现象,使爆炸事故有一定的增加。
事故前可能出现的预兆
火灾、水灾、动力灾难发生状态突变前,煤体有一定预兆。但瓦斯爆炸本身无预兆,是突发性灾难。由于爆炸燃烧波与冲击波传播过程中,两波前锋存在不断增加的距离。救援队员实践中发现风流突然静止,有颤动,耳鼓膜有震动,即感觉冲击波的影响。
瓦斯爆炸三要素(既瓦斯达到5~16%的爆炸界限、存在引爆火源和井下空气中氧气含量在12%以上时)是否发生瓦斯爆炸的条件。井下可能引爆瓦斯的火源较多,明火、爆破火源、电气火花、静电火花、炙热的金属表面等。在煤矿生产过程中无法杜绝火源的产生,因此在瓦斯超限达到爆炸界限时,就有可能遇到火而爆炸。
3.1.2应急组织与职责
3.1.2.1抢险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时,现场带班干部、班组长及瓦斯检查员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自求和互救,同时要立即的向矿调度中心汇报,调度中心值班员要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立即组织现场人员撤离、自救互救及避灾,同时要立即按相关规定快速逐级上报,要立即启动抢险救援指挥部,迅速开展抢险救援等工作。
总 指 挥:刘成林
副总指挥:张振国
成 员:王尊寿、武强、史志强、闫补提、呼耀飞、苗鹏、龙强、王兔明、张雁、杨喜君、耿成、杨国侠、訾强、刘海荣
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调度中心
职 责:负责抢险救援的全面工作,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发布抢险救援命令。根据抢险要合理配置业人、财、物资源,组织抢险救援工作。核实遇险、遇难人员,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向上级救援机构发出救援请求。做好稳定社会秩序、伤亡人员的善后的安抚工作。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抢险救援指挥部下设现场抢救组、现场保安队、生活与后勤物资保障组、事故善后处理组、医疗急救组。
现场抢救组
组 长:生产副矿长
副组长:救护队副队长、矿长助理
成 员:通风科20个、救护队员及兼职救护队员
职 责:按照救援方案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紧急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根据事故情况,有危及周边工作地点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负责记录、保存救援过程资料。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参与和配合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工作。
现场保安队
组 长:保卫科科长
成 员:保安科全体队员等
职 责:维护矿区的居民生活区的治安,做好事故发生后的人员疏散、封闭相关场所,维护交通秩序。杜绝无关人员进入事故救援现场,确保事故救援的顺利进行,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的工作任务。
生活与后勤物资保障组
组 长:后勤矿长
成 员:供应科、办公室、务业有关人员
职 责:负责组织抢险救援所需各种物资装备、器材、人员和资金调集和筹备。保障有关抢险救援人员的日常生活需要,保证矿区的正常秩序。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事故善后处理组
组 长:办公室主任
成 员:办公室成员 调度室成员
职 责:负责核实遇难者身份,了解掌握家庭情况并通知其遇难者亲属。安排遇难者亲属善后处理期间的生活和遇难者丧葬事宜,负责洽谈抚恤条件。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医疗救援组
组 长:安全矿长
副组长:医疗科长
成 员:医疗室全体成员
职 责:组织医疗救治,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负责灾区消毒防疾,确保灾区饮食卫生,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专家组
组 长:生产矿长
副组长:具有丰富救援经验的救援专家
成 员: 或指挥部聘用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职 责:提供救援技术支持,参与抢险方案拟定。搜集整理救援过程中的技术资料,为指挥部提出建议意见及相关依据,参与分析事故原因和责任。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
3.1.2.2抢险救援人员岗位责任制
总指挥
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组织实施抢险救援工作。执行经救援指挥部研究批准的应急救援方案,负责具体的应急处理措施的审定。联系救援相关事宜,争取社会支援,下达抢险救援命令。
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工作,检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
各有关副矿长
根据抢险救援方案组织所需人员及时调集救援的物资装备,控制入井人员,协助实施抢险救援方案。
调度中心主任
做好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办公室的各项应急工作。准确、快速地完成接警和正确下达接警后的初次反应调度中心命令,组织灾区人员撤离,进行自救互救及避灾。按照报告程序,快速报告事故信息。不断收集和处理事故灾情信息。通知相关单位统计遇险职工人数,通知相关人员在调度中心结集待命。转达指挥部的各项救援命令,完成各项救援协调工作。
矿山救援队负责人
参与制定抢险救援方案,负责制定矿山救援队行动方案和处置措施。具体指挥矿山救援队和辅助救援队执行救援行动。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完成指挥部下达的其它救援工作任务。
调度中心值班员
及时准确地上报事故情况,传达总指挥部命令。了解并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灾难情况和救援情况。整理抢险救援命令、工程进度等有关救援信息。核实和统计灾区人数,组织灾区人员撤离。召集有关人员在调度中心待命和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科(队)、班(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①科队长、班(组)长是本单位(科、组)应急管理的负责人,对本单位所有作业和作业人员的应急管理承担责任。负责本单位应急组织工作和应急责任制的制定,承担应急管理教育和宣传培训任务。
②发生灾难,现场跟班的科队长或班(组)长是自救互救负责人,是避灾的现场指挥者。
③现场跟班的科队长或班(组)长和所有现场人员承担向调度中心汇报灾情的义务。要注意观察灾情的变化,查清灾区人员情况,组织灾区人员避灾和撤离。向指挥部汇报灾区情况和事故前的相关现场作业情况。
④现场瓦检员或其化安全检企人员要协助现场跟班的科队长或班(组)长查清灾情,判断情况,定期检查瓦斯和一氧化碳浓度。
关键岗位和个人
①现场有关人员
A、瓦斯检查员:负责检查现场瓦斯,瓦斯超过《规程》规定时,立即通知现场人员,停止工作,并向救灾指挥部汇报。
B、放炮员:严格按火工品管理规定,领取、储存、使用、爆破材料,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放炮,放炮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C、安检员:严禁与处理事故无关的人进入灾区,严格监督灾区的人员中否按章操作,如违者立即停止工作。
D、钻探工、探水工、电气工、各类司机、采煤工、掘进工、支护工、监测监控系统维护人员、井下通信维护人员等都是煤矿井下作业的关键岗位和个人,以上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对应的岗位责任制。
②发生灾害事故,相关的责任岗位和个人,应承担第一时间向矿调度中心汇报和义务,判断事故的准确地点、原因、影响范围,提出抢救和处置的建议。
③根据自身的岗位特点,依靠工作岗位经验,第一时间发现和判断事故预兆,及时报告预警信息,必要时要带领人员撤出可能发生事故的区域。
④发挥自已的岗位技能,协助现场指挥者进行自救、互救和避灾,完成灾害区域的内人员的安全撤离。
通风部门负责人
提供通风系统图及瓦斯、其它有毒有害气体通风情况。按照指挥部命令负责调整矿井通风系统的。密切注意主要通风机的工作情况下,组织完成必要的应急通风工程和执行有关的通风应急措施。通风部门的专职瓦检员和放炮员在发生灾害事故时要协助现场跟班的生产单位科队长或班(组)长,查清灾情,提出现场避灾建议。要立即向通风部门值班人员汇报事故情况。
保安队负责人
组织人员维护事故矿井的秩序和治安,安监部门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实施监护和控制。
安监科负责人
积极与当地公安部门沟通信息,协助公安机关追捕逃逸人员等。
协调并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参与应急救援方案制定、修定与实施,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
材料组负责人
积极准备救援装备和器材,并运送到指定地点。
机电部门负责人
根据指挥部命令,组织实施通风机、供配电应急安装工程,保证矿井主要电气设备正常运转,及时抢修和安装抢险救灾机电设备。
技术部门负责人
参与事故灾害初步评估、信息分析,提出应急处置措施的初步意见,提供灾区图纸和资料并根据指挥部命令完成灾科相关测量工作。参与救援方案的制定,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医疗救治单位负责人
负责提供相关医疗救治。组织医疗救治队伍,调集药品和医疗器材,实施现场伤员救治,参与相关事故调查工作。
通信信息部负责人
确保现场应急救援通信和电子信息采集、传输工作。
工会和劳资部门负责人
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3.1.3矿井瓦斯爆炸事故现场应急处置
现场班队长、跟班干部要立即组织人员正确配带好自救器;引领人员按避灾路线到达最近新鲜风流中。
第一时间向矿调度中心报告事故地点和现场灾难情况,同时向所在单位值班员报告。
安全撤离时要正确配带好自救器。撤离时要快速、镇静、有序、低行。
如巷道中的避灾路线指示牌破坏或迷失行进的方向,撤退人员应朝着有风流通过的巷道方向撤退。
在撤退沿途和所经过的巷道交叉口,应留设指示行进方向的明显标志,以提示救援人员的注意。
在撤退途中听到或感觉到爆炸声或有空气震动冲击波时,应立即背向声音和气浪传来的方向,脸向下双手置于身体下面,闭上眼睛迅速卧倒,头部要尽量放低。有水沟部分尽量遮盖,以防火焰和高温气体灼伤皮肤。
在安全出口均被封堵无法撤退时,应有组织地进行避灾,以等待救援人员的营救。
进入避难室前,应在硐室外留设文字、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以便于救援人员实施救援。
如硐室内有压风设施,应设法开启压风进行自救。要有规律地不间断敲击金属物、顶帮岩石,发出呼救联络信号,以引起救援人员的注意,指示避难人员所在的位置。
矿调度中心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向矿值班报告,并按矿应急预案程序向矿长、总工程师等人员报告。
矿调度中心在接到事故报告后,还要通知有关单位的人员清点事故灾难地点工作人员。通知相关单位的人员集中待命。
积极开展自救互救。对于窒息或心跳呼吸骤停伤员,必须先复苏,后搬运。复苏方法为:立即将伤员移至新鲜风流中,使之尽快与有毒有害气体隔离,将口中妨碍呼吸的东西去除并将衣领、腰带和上衣解开,脱掉胶靴使呼吸系统和血液循环不致受阻,对窒息者进行人工呼吸。对出血伤员,要先止血后搬运动 对骨折伤员,要先固定后搬运。
3.1.4注意事项
佩带自救器呼吸时会感到稍有烫嘴,这是正常现象不得取下防护装具,以防中毒。
救援队员救援时必须配戴呼吸器,必须侦查灾区有无火源,避免再次引发爆炸的危险。
救援队员进入灾区探险或救人时要时刻检查氧气消耗量,保证有足够的氧气返回。
抢险救援期间不得停止井下压风,以供灾区人员呼吸。
掘进工作面发生爆炸或火灾时,正大运转的局部通风机,不可随意停止,对已停运的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启动。
做好灾区现场保护工作,除救人和处理险情等紧急情况需要,不得破坏现场。如确实需要移动,要做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