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生产网!

鹤煤三矿学习培训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11-15 14:42 来源:煤矿安全网

鹤煤三矿学习培训制度

为深刻吸取血的事故教训,强化安全管理,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岗位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周两小时安全技术学习”制度

1、于每星期二、四为学习日,

学习时间:

0点班为22:00---23:00;

8点班为06:00---07:00;

4点班为14:00---15:00;

2、贯彻人:技术员、值班人员

3、对全体区队干部、特殊工种和一般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每次学习由贯彻人编写职工通俗易懂、容易理解与掌握,又便于实际操作的教案和问答题,使职工做到应知应会。

4、参加学习人员按时点名,认真听讲,遵守课堂纪律,不得吸烟及交头接耳。

5、学习内容为《井下安全意识》、《入井须知》、《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自救器的使用》、《运输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它有关安全、机电运输的内容。

6、学习期间,干部职工自带笔、本,做好记录。

7、学习完毕,干部、职工必须人人签字,不得代签、漏签,签字必须规范,字体工整,否则对签字人每次罚款10元。

8、每次学习期间随机抽查三人对所学内容进行复述,对学习效果不佳的人员停工学习并做好记录。

9、我单位干部职工必须参加学习,对一次不参加者利用业余时间集中补习,并罚款20元;

二、“班前30分钟讲安全”教育制度

1、每天正点前2个小时到队内点名,

即:8点班6:10,4点班2:10,0点班22:10。

2、主持人为当班跟班干部。

3、贯彻人为当日值班干部。

4、每次讲安全教育内容由当日值班人员编写规范并填入记录本中。

5、当班上岗人员按时点名,认真听讲,遵守会议室纪律,对当班未听班前安全教育的人员,一律停止工作。

6、学习完毕,上岗人员必须在记录本上签字,不得代签,签字必须规范,否则对签字人及漏签者每次罚款10元。

7、当日值班干部必须保管好记录本并做好记录,注明当班签字总数,在交班会上交与第二天值班人员,值班人员填写内容不规范者,每次罚款20元。

8、特殊工种、一般工种培训和复训由技术员负责。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铸安矿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