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钩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11-25 23:03
来源:煤矿安全网
1.各单位所使用的电缆钩,由动力科建帐统一管理和发放。
2.各单位使用电缆钩必须提供用途、数量、规格,经动力科
核实后,由矿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发放,各单位不得私自存放电缆钩,闲置电缆钩应及时交回,违者经查出后,三日内不交回者,每个电缆钩罚款20元。
3.使用单位由于地点变动,需要交接电缆钩,必须有移交单位、接受单位、动力科三对面进行现场交接签字,及时办理转帐手续。
4.各单位急需使用电缆钩时,需提前报计划经矿主管领导审批费用后,并经动力科审查设计后,由机修厂加工,领取时需动力科建帐,机修厂方可发放。
5.各单位使用的电缆钩情况,每月检查核对一次,每月20日至25日到动力科对帐。
6.对全矿井下的电缆钩使用等按矿《经济责任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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