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小电器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11-25 23:04
来源:煤矿安全网
1.五小电器由动力科统一管理,各单位需要时,经动力科审批后,由相关部门批准费用后执行,动力科建帐管理。
2.动力科电缆组负责全矿各类五小电器的分类、建帐、发放和回收,实行交旧领新制,损坏的五小电器及时交机修厂修理,由动力科验收后,统一发放。
3.五小电器要实行牌板管理,帐、卡、物三对口。
4.领取五小电器单位,由电钳班长专人负责办理手续,凡是由供应站领取的五小电器,必须由动力科电缆组建帐后,方可领取,凡私自存放,不及时回收的五小电器,每发现一次罚单位20元,并限期办理建帐手续。
5.新安装工作面所需五小电器,由安装单位提前向动力科提出申请计划,经矿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移交前原使用单位同动力科电缆组和使用单位三方面现场共同清查验收后,办理移交手续。
6.动力科电缆组每月对井下各单位使用的五小电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核对,每月20-25日到动力科对帐 。
7.各使用单位如丢失五小电器或损坏报废,则按原价赔偿,无故损坏部件按部件价格罚款。
8.在使用五小电器时,吊挂要整齐可靠,不得落地,否则一处罚款10元。
9.对全矿井下五小电器的防爆性能和完好状况等按矿《经济责任制》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