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级领导“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责任
矿级领导“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责任
(一)矿长责任制
1.矿长是全矿“一通三防”工作的责任者,每月至少主持一次“一通三防”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决定解决的措施和办法,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个人并保证该工作所需的人、财、物。
2.对年度安排的安技措工程中“一通三防”工程的开工、竣工、验收日期要落实责任到人,其资金、设备、器材任何人不得挪用,并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
3.监督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及各业务部门“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4.按规定配齐全矿瓦斯检查人员,每天审阅瓦斯日报表和安全监测日报表。
5.建立专门的安全监测队伍,负责从事系统的管理、使用、维修、校正工作,保证设备正常更新。
6.负责综合防尘措施的落实。
7.组织审批在井下使用电焊、气焊作用的安全措施,检查措施贯彻执行情况,严格井下电气焊作业的审批手续。
8.对具有自燃发火的煤层和火区应加强防治和管理,防止因煤层自燃发火而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9.副矿长对其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加强电器设备管理,消灭电器失爆,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影响“一通三防”安全,杜绝“一通三防”事故。
(二)矿总工程师责任制
1.对全矿“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2.掌握各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涌出变化情况,组织制定标准和管理办法,采取措施消灭和防止瓦斯积聚。
3.负责制定和审批排放瓦斯和巷道贯通的安全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4.严格控制井下明火作业,防止外因火灾发生。
5.组织有关部门每季度检查一次反风设施,安排有关单位限期解决存在的问题。
6.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防止矿井火灾、瓦斯煤尘爆炸事故产生和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制定并组织实施矿井综合防尘措施,按规定设置隔爆设施,保证安装得当和使用可靠,防止事故扩大。
8.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并经常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9.负责组织解决和处理“一通三防”的安全技术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按规定程序审批执行。
10.负责组织开展瓦斯等级鉴定、反风演习、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矿井风量核定等重大“一通三防”技术工作。
11.负责每月召开一次通风例会,及时协调、平衡、落实、解决当月“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月工作做出安排。
(三)安监处处长责任制
1.安监处处长对全矿“一通三防”工作负安全监察责任。
2.对“一通三防”所采取的安全措施要认真监督检查,因检查不力而造成“一通三防”重大事故要追究责任。
3.监督检查安全经费使用情况、安全技措工程进度。
4.监督检查安全设备、设施装置和仪器的使用情况。
5.经常检查“一通三防”事故隐患,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检查发现的问题,并对“一通三防”防范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机电副总工程师责任制
1.组织编制机电运输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年度计划,不断提高安全保护装置的装备技术水平,加强各种保护装置的技术管理。
2.加强电器设备管理,杜绝失爆,坚决消灭引爆火源。
3.负责组织落实井下胶带运输机的防火措施和安全措施,并且严格把关。
4.每月至少对主要通风机及局部通风机的电器与设施组织一次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组织人员处理,避免无计划停电停风。
(五)通风副总工程师责任制
1.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全矿“一通三防”方面的技术工作负责。
2.组织编制“一通三防”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年度计划,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3.严格检查瓦斯检查制度的执行,采取措施消除和防止瓦斯积聚。
4.负责制定和审批排放瓦斯和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5.对瓦斯涌出异常区域内采掘工作面的管理,必须组织制定具体标准和管理办法,编制安全措施报批执行。
6.责具体组织解决和处理“一通三防”的安全技术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按规定程序审批后严格组织执行。
7.监督检查“一通三防”安全设备、设施、装置仪器的使用情况。
8.负责组织实施矿井综合防尘措施,按规定健全隔爆设施。
9.负责协助矿总工程师组织落实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矿井反风演习等重大工作。
10.掌握全矿井瓦斯涌出及风量分配情况,出现异常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11.组织有关部门切实抓好火区管理及预防煤层自然发火工作。
二、部门“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责任制
(一)安监处责任制
1.监督检查“一通三防”会议决定的执行以及日常问题的整改落实,并下发问题通知单,督促有关部门限期解决。
2.掌握、统计、分析“一通三防”事故的趋势和重大安全问题,并向有关单位及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和建议。
3.负责组织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的追查,做出书面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生产技术科责任制
1、负责组织审查采区设计、采掘接续计划,在计划中避免出现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及盲巷的存在,避免因巷道设计高度不够给通风设施、隔爆设施、供排水管路的安装及风筒的吊挂带来困难,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合理。
2、参与审查“一通三防”方面的重大安全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地测科责任制
1.负责提供有关“一通三防”方面的水文地质资料。
2.在巷道贯通前按规定下发贯通通知单,并督促有关单位按贯通措施严格执行。
3.负责编制探放水施工组织设计并下发探放水通知单。
(四)调度室责任制
1.掌握全矿供电系统运行情况,对停送电的时间、地点及安全措施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并监督各有关单位严格贯彻执行。
2.掌握每班主扇运转、瓦斯、煤尘、高温火点等情况,确保安全生产。
3.对生产中发生的“一通三防”事故与灾害,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要求及时向矿各级领导及局调度室汇报,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的部门进行抢救工作,如在非常时期情况下,可直接调动有关单位的部门的设备、物资、人力和车辆,投入抢救工作。
4.对“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平衡,同时限期加以解决。
(五)通风科责任制
1.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一通三防”安全工作标准、规定并组织落实。
2.监督、检查和考核全矿各有关单位“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的执行、实施及业务管理。
3.负责与上级部门之间进行业务联系,协调全矿各部门间关于“一通三防”方面的业务往来。
4.负责矿井通风工作发展的远景规划,提出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不断优化矿井通风系统。
5.负责矿井通风能力的核定工作,保证通风能力满足矿井生产需要。
6.负责制定和完善“一通三防”工作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不断规范“一通三防”管理。
7.负责编制年(月)度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
8.收集、分析、整理、保管相关技术资料和数据,建立各类管理牌板、台帐及通风工作档案,掌握全矿井“一通三防”状况,及时做好各项管理工作,杜绝“一通三防”事故发生。
9.负责矿井通风月报表的编制和“一通三防”图纸资料的绘制。
10.负责组织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编制和落实,组织矿井瓦斯等级鉴定、通风阻力测定和反风演习。
11.负责审查“一通三防”现场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参与全矿各类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中有关“一通三防”方面内容的审查。
12.负责组织实施封闭注氮、启封、排放瓦斯、火区处理、探放水施工等 “一通三防”重点工程。
13.加强通风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生产矿井通风质量标准化检查和评分办法实施细则》对“一通三防”现场施工和日常维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提高通风管理水平。
(六)通风区责任制
1.负责全矿“一通三防”工作现场实施,并负全面责任。
2.按矿规定安设瓦斯断电仪、瓦斯报警仪和装备自救器,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落实好瓦斯重点管理区的有关措施,监督“一炮三检”制度的执行。
3.经常检查通风系统、通风设施、通风设备、防尘系统,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不定时的对瓦检员进行查岗,发现空班、漏检、假检要及时追查处理。
4.在“一通三防”专题会议上,汇报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防范措施及解决办法。
5.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按照矿总工程师的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系统,监视通风状况,完成必须的通风工程,严格按照制度进行风量测定和风速验算。
6.排放瓦斯、巷道贯通要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做到组织、人员、措施三落实,指挥到现场,确保安全无误。
7.做好煤层自燃发火的预报工作,负责注氮防灭火、束管监测系统的安装、使用及维护,防止自燃火灾的发生。
8.负责井底水仓及井下责任区内水沟的清淤工作。
9.负责井下除回采巷道以外的巷道维修工作。
10.负责井下责任区内的防尘、测尘工作。
(七)采煤队责任制
1.严格执行《作业规程》中防止煤层自燃发火措施及防尘措施。
2.保证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道有足够的通风断面,即有效通风断面大于设计断面三分之二。
3.协同管好用好在本工作面使用的风门、风窗、风帐及瓦斯检查牌板、安全监测牌板等通风设施。
4.确保工作面回采率达到规定标准,及时清理工作面浮煤,防止采空区浮煤堆积造成自燃火灾。
5.必须严格执行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6.管好用好本工作面防灭火系统的管路、装备、设施及安全监测装备,按规定拖移、拆卸回收注氮管、束管管缆及供排水管路,并码放于规定地点。
7.按规定正常使用防尘设施。
(八)掘进队责任制
1.执行《作业规程》中防止煤层自燃发火及防治煤尘的措施。
2.执行掘进工作面综合防尘措施。
3.指定专人负责局扇的挂牌管理,不得随意停开。
4.管好用好工作面的风门、风窗、风帐及瓦斯牌板、安全监测牌板等通风设施。
5.负责掘进工作面防尘供水管路的安装、使用及看护。
6.严格执行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7.管好用好本工作面防灭火系统的管路、装备、设施及安全监测装置。
(九)动力科责任制
1.负责井下机电设备的检查并监督整改落实,杜绝失爆现象。
2.参与追查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
3.保证及时、完好地供给通风工作中所需要使用的机电设备、电缆等物资。
(十)运转车间责任制
1.负责矿井主通风机的使用、维护、保养,保证主扇运转正常,备用主扇完好能够随时启用。
2.保证所有主扇机房、风硐内通风设施齐全、完好、灵活,保证主扇装置外部漏风率符合规定。
3.负责井下机电设备完好情况的检查监督,杜绝失爆和无计划停电停风。
4.负责制氮设备的管理、维护和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