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例会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11-26 18:28
来源:煤矿安全网
通风例会制度
1.矿总工程师每月必须召集通风、机电、安监、调度、采掘、运输等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召开一次通风例会,协调当月“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上出现的问题,制定对问题和隐患的处理办法、措施并落实监督整改责任,同时对下一月的“一通三防”工作做出计划与安排。
2.通风科负责统计提供当月的“一通三防”经济责任制考核情况,在会上进行落实。
3.通风科负责做好会议通知及会议记录工作。
4.各有关单位无故不参加例会一次罚款50元,迟到一次罚款10元。
5.总工程师因故不在可委托其他领导或部门召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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