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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例会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11-26 18:28 来源:煤矿安全网

通风例会制度

1.矿总工程师每月必须召集通风、机电、安监、调度、采掘、运输等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领导召开一次通风例会,协调当月“一通三防”管理工作上出现的问题,制定对问题和隐患的处理办法、措施并落实监督整改责任,同时对下一月的“一通三防”工作做出计划与安排。

2.通风科负责统计提供当月的“一通三防”经济责任制考核情况,在会上进行落实。

3.通风科负责做好会议通知及会议记录工作。

4.各有关单位无故不参加例会一次罚款50元,迟到一次罚款10元。

5.总工程师因故不在可委托其他领导或部门召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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