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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测系统巡回检查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11-26 18:38 来源:煤矿安全网

安全监测系统巡回检查制度

1.巡检人员应为培训合格后的人员担任,必须持证上岗。

2.巡检人员在巡检范围内应认真对线路及设备进行维护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在现场能处理,现场不能处理的及时向领导汇报处理。

3.巡检人员应保证每周对所有监测装置巡查一遍,覆盖率达100%,并做好巡检记录。

4.必须保证监测设备巡检后的完好率达到100%,线路及设备卫生清洁,吊挂符合规定。

5.巡检过程中如发现使用单位人为损坏装置和线缆,应立即汇报处理,并记录说明损坏程度和维修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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