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测装置校验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11-26 18:39
来源:煤矿安全网
1.监测装置的校验工作必须由持证上岗的专业监测维修人员担任。
2.校验人员应了解、掌握设备性能和装置的校验程序,在校验过程中按各传感器的校验步骤逐一进行校验。
3.监测装置校验应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校验,并佩带与其相适应的流量计等器具。
4.校验前校验人员应用毛刷将传感器探头进行清扫,保持传感器清洁,不影响校验数据。
5.校验过程中,校验值如超过允许误差,应用万用表对电位器进行调校,但不得改变电器元件的电气参数;合格后再通入标气进行二次校验,直至合格为止,。
6.传感器校验失效时,应立即更换并升井检修。
7.在校验的整个过程中,应有使用单位的电工配合;校验合格后校验人员方可通知使用单位的电工对电气设备复电。
8.校验前后应与中心站保持联系,并校对中心站系统与现场的数据是否一致,保证系统的传输数据不失真。
上一篇:安全监测设备安装、回收管理规定
下一篇:安全监测装置检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