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人员培训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11-26 18:40
来源:煤矿安全网
监测人员培训制度
1.监测维修人员及监控员除接受厂家的系统操作培训外,还应定期接受相关的业务知识培训。
2.每半年组织一次监控员及监测维修人员对通风安全知识、微机操作、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监测装置使用规定等方面的业务学习。
4.培训结束后必须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人员方可上岗作业;对培训不合格人员安排停工学习,直到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培训学习应建立培训学习记录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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