块煤生产管理及考核办法
块煤生产管理及考核办法
一.块煤生产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矿 长
副组长:党委书记 销售副矿长
成 员:生产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总工程师 安监处处长 总会计师
工会主席 党委副书记 机电矿长助理 销售矿长助理
机电副总 采掘副总 通风副总 安监处主任工程师
调度室主任 生产技术科科长 地测科科长 劳资科科长 战略管理科科长 计划科产长 煤质科科长 保卫科科长
矿块煤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煤质科,罗廷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块煤生产的协调、平衡、管理、考核工作;各单位要成立本单位块煤率领导小组。
二.块煤生产管理责任制
1.矿领导对全矿块煤生产、筛分、运输、储存、销售环节的监
督、检查负领导责任。
2.生产技术科负责块煤生产技术措施的编审工作,负责块煤生产技术的研究,保证技术措施的落实。
3.煤质科负责各工作面块煤率、块煤场块煤限下率、含矸率的测定和全矿块煤率、块煤量的统计工作,计划科负责块煤指标分解下达工作,战略管理科负责块煤生产计量运转、储存过程中制度落实情况及考核工作,保卫科负责块煤转运、销售过程中的稽查工作。
4.销售公司负责块煤的窖存、销售以及各井口块煤生产原始数量的计量统计工作,并将每日统计情况汇报煤质科、调度室。
5.矿块煤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块煤生产例会,总结本月块煤生产成功经验,分析不足,找出差距,安排下一个月的生产,并对块煤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审定、整改,保证块煤正常生产。
三.考核办法
1.采、掘区队当月块煤率指标每升、降1%,奖、罚该单位500元。
2.洗选车间洗精煤块煤率必须完成计划指标的6.7%,洗精煤块煤率每比计划升、降1%,奖、罚洗选车间500元。为确保洗精煤块煤率指标的完成,矿将对洗选车间进行特殊奖励,即当月洗精煤块煤率完成计划指标,奖励洗选车间主任400元/月,副主任300元/月,如因设备检修不到位致使筛网破造成洗精块煤流失,罚洗选车间主任40元/次,副主任30元/次,由煤质科负责考核。
3.煤质科必须按规定进行各工作地点块煤及系统损失测定工作。若迟报、少报一次罚单位50元;若弄虚作假汇报假数据,罚科长200元,操作人员100元。采、掘单位及辅助系统人员必须配合煤质科的工作,对于干扰、阻碍测定工作的,由煤质科人员汇报调度室,发现一次罚被测单位200元,其中队长50元,均由调度室考核。
4.各单位向调度室、煤质科提供的报表,数据应准确及时,若发现弄虚作假,一次罚单位200元,其中负责人承担50元。数据均按要求时间汇报,迟报或少报罚单位50元。
5.销售公司必须加强块煤转运管理,严禁随意扣吨位,发现一次罚销售公司负责人200元,由调度室考核。
6.销售公司煤场必须加强窖存管理,防止煤堆着火,每发现一次罚销售公司500元,并由煤质科测定损失量报战略管理科进行考核。
7.销售各装载点出现铲车碾压块煤,一经发现罚销售公司值班经理及经理各10元/次,对超载洒落的块煤不及时清理,造成碾压的罚值班经理10元/次。
8.销售公司块煤窖存损失率为25%,每升降1%奖罚500元/万吨,年终一次性考核。
9.各项罚款进入块煤考核基金,由块煤领导小组统一分配。
本办法自2004年3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矿块煤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