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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教师考核办法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11-26 20:52 来源:煤矿安全网

兼职教师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授课管理人员的授课质量,规范授课人员自身行为促进我矿文明、高效的生产,现对教育培训授课人员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授课教师要认真备课,仔细研究教材,必须保证授课内容、质量因无备课造成不能授课或授课质量不能保证的,发现一次罚款20元。

二.授课教师授课时要做到突出重点,突出难点。语言表达要通俗易懂,讲述内容要由浅入深,由表及里。

三.板书设计合理,字体规范,图文并茂,对机械、电器的构造、性能、原理、故障原因、处理方法讲清说透。课堂结束后要适当布置一定的思考题和作业题,

四.每次讲授新课前要先复习上节课所学知识,做到承前启后,巩固提高。

五.授课教师必须提前5分钟到教室,不准漏堂、空堂,如发生类似情况之一者,一次罚款20元。

六.授课教师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授课,必须提前一天把所要讲的内容教案交给其他教师,无故不授课者罚款30元。

七.授课教师因本着教书育人的原则,做好各项培训工作的记录,以便下次授课时用。

八.开设的各类专业课,培训结束后必须严肃认真地组织闭

卷考试。全班及格率达不到60%的,扣除授课教师讲课酬金的30%。

九.兼职教师以各种借口推托讲课任务,教育科有权提交考评会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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