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灭火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汇编
目 录
一、总则..................................................................................4
第一章 防火责任制 6
一、 矿井下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 6
二、各部门职责 7
各级领导防灭火安全岗位责任制......................9
(一)矿长防灭火岗位责任制.........................9
(二)总工程师防灭火岗位责任.制....................9
(三)安全矿长防灭火岗位责任制....................10
(四)生产副矿长防灭火岗位责任制..................11
(五)后勤主任防灭火岗位责任制....................11
(六)机电副矿长防灭火岗位责任制..................11
(七)通防副总防灭火岗位责任制....................12
(八)其他副总防灭火岗位责任制....................13
(九)通风、防灭火队长防灭火岗位责任制............13
(十)机电科长防灭火岗位责任制....................14
三、矿各职能部门防灭火安全岗位责任制.............14
(一)调度室防灭火岗位责任制.....................15
(二)安全科防灭火岗位责任制.....................15
(三)生产技术科防灭火岗位责任制..................15
(四)职工培训办公室防灭火岗位责任制..............16
(五)防灭火队岗位责任制..........................17
(六)通防科防灭火岗位责任制..........................17
(七)矿采掘队、机电队、运输队、巷修队、监测监控组等各基层单位防灭火安全岗位责任制...........................18
四、相关工种防灭火安全岗位责任制.....................18
(一)安全员防灭火岗位责任制.........................18
(二)瓦检员防灭火岗位责任制.........................19
(三)测风员防灭火岗位责任制..........................20
(四)安全监测监控员防灭火岗位责任制..................20
(五)防尘洒水工防灭火岗位责任制......................21
(六)放炮员防灭火岗位责任制..........................22
(七)密闭维修工防灭火岗位责任制......................22
(八)电工防灭火岗位责任制............................23
(九)机电硐室值班员防灭火岗位责任制..................23
(十)防灭火工岗位责任制..............................23
第二章 防灭火措施 24
一、矿井防火措施 ..24
二、矿井灭火措施 26
第四章 预防采空区自然发火措施 30
第五章 XX高达煤矿防灭火检查记录 34
一、总则
1、矿长为井下防灭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矿井井下防灭火工作,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
2、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井下防灭火技术业务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矿井井下防灭火方案、措施的实施,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资金的安排使用;
3、机电矿长负责井下各机电硐室、皮带机道等机电设备的防灭火工作;
4、安全矿长负责监督井下防灭火工作措施的落实和工程的实施,控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5、生产副矿长负责分管范围内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情况的落实和监督情况,在分管范围内优先安排井下防灭火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对在实际工作中对井下防灭火工作存在的问题会同总工程师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案;
6、后勤主任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所需资金和设备的落实,保证井下防灭火工作的顺利开展;
7、通风副总负责全矿井的井下防灭火技术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井下防灭火工作规划、计划实施办法等,提交矿务会研究决定后组织实施。组织审查井下防灭火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技措工程,并检查落实情况;
8、地测副总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井下防灭火规划、计划、措施审批并组织监督实施;
9、通防科为井下防灭火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矿井井下防灭火技术工作及矿井井下防灭火各业务部门的技术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负责矿井防灭火设计的编制。负责井下防灭火设计和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负责井下防灭火新技术、新装备的研究、推广与应用;负责根据矿井生产,及时对矿井通风系统的合理性进行评估;
10、生产技术科负责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矿有关井下防灭火规定编制生产设计,满足井下防灭火工作的需要;
11、通风队、防灭火队既是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实施单位,又是井下防灭火工作的业务主体部门,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实施;负责井下生产单位井下防灭火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井下防灭火专业知识进行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素质。并不断完善井下防灭火工作方面的管理制度;
12、各生产单位为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实施单位,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实施;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井下防灭火专业知识进行培训,提高职工对井下防灭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自觉遵守矿有关井下防灭火工作方面的管理制度;
13、调度室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落实的协调工作,负责安排施工单位进行井下防灭火工程的施工,并对井下防灭火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井下防灭火工作施工完毕后,生产单位应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组织井下防灭火科、安监处和施工生产单位对井下防灭火工作的施工进行验收,只有确认施工符合设计要求,方可签发验收合格证,否则必须重新进行施工,直至验收合格;生产单位必须爱护通风设施,对损坏通风设施的由调度室组织进行分析;
14、安全科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实施作业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严格落实技术设计和措施;
15、工会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宣传和对职工进行培训工作;负责对下属基层单位井下防灭火培训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16、后勤部、财务科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所需材料、资金的落实工作,确保井下防灭火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一章 防火责任制
XX高达煤矿2006年12月取K1煤层送贵州省安全检测检验中心进行了煤炭自燃倾向性鉴定,结论均为三类不易自燃。
根据鉴定报告,鸿达煤矿煤层没有自然发火倾向,因此矿井井下防灭火工作主要是防治外因火灾的发生,以及对轻放工作面和采空区密闭的监控。
一、矿井下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
矿成立井下防灭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各分管副矿长、调度室主任、
工会主席
成员:通风科长、安监科长、技术科长、
各生产单位队长
二、各部门职责
1、矿长为井下防灭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矿井井下防灭火工作,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
2、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井下防灭火技术业务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矿井井下防灭火方案、措施的实施,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资金的安排使用;
3、机电矿长负责井下各机电硐室、皮带机道等机电设备的防灭火工作;
4、生产副矿长负责分管范围内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情况的落实和监督情况,在分管范围内优先安排井下防灭火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对在实际工作中对井下防灭火工作存在的问题会同总工程师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案
5、工会主席负责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对广大职工进行通风、瓦斯、防火等井下防灭火知识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自主保安能力;
5、通风矿长负责全矿井的井下防灭火技术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井下防灭火工作规划、计划实施办法等,提交矿务会研究决定后组织实施。组织审查井下防灭火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技措工程,并检查落实情况。
6、通风科为井下防灭火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矿井井下防灭火技术工作及矿井井下防灭火各业务部门的技术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负责矿井防灭火设计的编制。负责井下防灭火设计和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负责井下防灭火新技术、新装备的研究、推广与应用;负责根据矿井生产,及时对矿井通风系统的合理性进行评估。
7、技术科负责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集团公司有关井下防灭火规定编制生产设计,满足井下防灭火工作的需要。
8、通风队既是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实施单位,又是井下防灭火工作的业务主体部门,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实施;负责井下生产单位井下防灭火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井下防灭火专业知识进行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素质。并不断完善井下防灭火工作方面的管理制度。
9、各生产单位为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实施单位,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实施;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井下防灭火专业知识进行培训,提高职工对井下防灭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自觉遵守矿有关井下防灭火工作方面的管理制度。
10、调度室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落实的协调工作,负责安排施工单位进行井下防灭火工程的施工,并对井下防灭火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井下防灭火工作施工完毕后,生产单位应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组织井下防灭火科、安监处和施工生产单位对井下防灭火工作的施工进行验收,只有确认施工符合设计要求,方可签发验收合格证,否则必须重新进行施工,直至验收合格;生产单位必须爱护通风设施,对损坏通风设施的由调度室组织进行分析。
11、安监科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实施作业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严格落实技术设计和措施。
12、工会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宣传和对职工进行培训工作;负责对基层单位井下防灭火培训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各级领导防灭火安全岗位责任制
(一)矿长防灭火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井下防灭火工作的政策、标准、指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矿井的井下防灭火工作负第一责任。
2、按照上级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有经验的,工作能力强的管理干部及工作人员保证矿井通风队伍的稳定。
3、保证矿井井下防灭火工作所必须资金的投入,并在矿财力所允许的条件下尽量筹措资金应用井下防灭火的新技术、新手段,促进矿井井上下防灭火治理工作装备现代化。
4、负责组织领导井下火灾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及时组织追查分析事故的原因和制定今后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二)总工程师防灭火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井下防灭火工作的政策、标准、指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直接对井下防灭火工作行使技术管理责任,并向矿长负责。
2、负责组织领导井下防灭火技术措施的编审工作。
3、按时参加由矿长组织召开的井下防灭火工作会议,及时处理井下防灭火工作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4、负责领导矿井井下防灭火的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工作。
5、参加和组织矿井重大井下防灭火事故的抢救以及善后处理追查、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等工作。
(三)安全矿长防灭火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井下防灭火工作的政策、标准、指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直接对井下防灭火的安全工作负责,并向矿长负责。
2、负责监督安全规程、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处理好井下防灭火与安全生产的关系。
3、按时参加由矿长主持召开的井下防灭火会议,及时处理井下防灭火工作中出现的安全隐患。
4、充分发挥安全监督检查的领导职能,及时发现井下防灭火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并监督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严肃处理井下防灭火中出现的“三违”现象。
5、负责每月组织一次井下防灭火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安排处理。
6、负责监督检查井下防灭火资金的落实情况。
7、负责主持和领导重大井下防灭火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
(四)生产副矿长防灭火岗位责任制
1、负责所管方面的井下防灭火工作落实到实处。
2、按时参加由矿长主持召开的井下防灭火工作会议。
3、对所管方面井下防灭火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
4、严格按井下防灭火的规定组织生产,加强管理,杜绝井下防灭火事故发生,负责保证采掘专业规程措施必须符合井下防灭火专项措施要求。
5、在安排和布置生产地区的同时必须考虑井下防灭火工作需要。
6、负责全矿主要通风巷道维修管理工作,对严重失修巷道及时组织整修,确保矿井主要通风巷道断面满足通风要求和巷道完好可靠。
(五)后勤主任防灭火岗位责任制
1、负责安技措资金和材料做到专款专用,保证年度月度井下防灭火措施计划所需资金的落实,确保所购置的井下防灭火方面的设备、配件要保证质量。
2、在编制经营计划时,要注意优先考虑井下防灭火所需资金。
3、按时参加由矿长主持召开的井下防灭火工作会议。
(六)机电副矿长防灭火岗位责任制
1、负责全矿电器设备的管理,保证井下电器设备台台合格,杜绝失爆和电器设备失火事故。
2、定期组织检查电器设备和电缆的安全情况,保证安全用电。负责井下电焊、气焊工作技术措施的审批应按《煤矿安全规程》严格把关。
3、按时参加由矿长主持召开的井下防灭火工作会议。
4、负责对井下防灭火方面设备到货催办落实。
5、加强对矿井主要通风机的管理,保证其安全正常运转。
(七)通防副总防灭火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井下防灭火工作的政策、标准、指令,抓好井下防灭火工作的技术革新及时推广先进技术,总结先进经验。
2、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井下防灭火的技术业务管理工作具体负责。
3、负责组织井下防灭火技术方案、通风系统改造及工作计划、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工作,通风技术人员的技术业务领导工作。
4、按时参加由矿长主持召开的井下防灭火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其中的技术问题,重大问题向总工程师、矿长汇报。
5、负责督促井下防灭火资金落实,保证资金合理使用。
6、参加矿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参加每月一次的井下防灭火例会。
7、参加井下防灭火事故的抢救、追查、分析、处理工作,从技术上吸取教训,改进技术管理。
(八)其他副总防灭火岗位责任制
1、负责所管方面的井下防灭火工作落实到实处。
2、按时参加由矿长主持召开的井下防灭火工作会议。
3、对所管方面井下防灭火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
4、严格按井下防灭火的规定组织生产,加强管理,杜绝井下防灭火事故发生,负责保证采掘专业规程措施必须符合井下防灭火专项措施要求。
5、在安排和布置生产地区的同时必须考虑井下防灭火工作需要。
6、负责全矿主要通风巷道维修管理工作,对严重失修巷道及时组织整修,确保矿井主要通风巷道断面满足通风要求和巷道完好可靠。
(九)通风、防灭火队长防灭火岗位责任制
1、负责监督井下各项防灭火工作的落实情况。
2、负责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形式等教育工作,组织好职工会,以多种形势开展安全活动。
3、负责矿井井下防灭火技术工作及矿井井下防灭火各业务部门的技术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
4、负责矿井井下防灭火规划和井下防灭火安技措工程计划的编制;
5、负责井下防灭火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6、负责井下防灭火新技术、新装备的研究、推广和应用。
7、参加每周一次的全矿井下防灭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以联系单的形式下发各单位及时处理,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8、参加重大事故的抢救、追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十)机电科长防灭火岗位责任制
1、科长是本科防灭火的第一责任者,负责本科防灭火的全面工作。
2、负责防灭火计划的制定,组织全队职工学习防灭火知识,并组织贯彻实施,保证有成效预防灭火。
3、监督检查防灭火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工作面防灭火执行情况,要不断分析,研究措施,及时整改。
4、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查处隐患,堵塞漏洞,针对防灭火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安全生产。
5、本队发生火灾事故,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处理,并组织分析。不断组织全区职工进行防灭火教育,随时弥补漏洞。
6、在生产过程中,必须经常检查防灭火的执行情况,避免流于形式。
三、矿各职能部门防灭火安全岗位责任制
(一)调度室防灭火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准确认真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命令、决定、指示等。
2、认真学习和掌握规程和措施,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3、当生产中发生重大井下火灾事故时,要迅速掌握有关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通知有关部门和救护队,尽快组织抢救。参加重大事故的抢救、追查和处理工作。
(二)安全科防灭火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安全政策、法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矿井井下防灭火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监督检查井下防灭火的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3、充分发挥安全检查员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及时发现井下防灭火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大胆制止井下防灭火中的违章行为。
4、参加重大事故的抢救、追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三)生产技术科防灭火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安全政策、法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矿井井下防灭火安全工作负责。
2、认真学习和掌握规程和措施,编制生产设计,要满足井下防灭火工作的需要;。
3、负责编制矿井主要通风巷道的整修计划,满足矿井通风需要。
4、负责巷道贯通、交叉巷道间距、透老空、透老巷、石门揭煤、过断层等特殊地点的生产情况提前告知,并及时下达安全联系单;负责在设计和生产地区安排时保证应抽尽抽、先抽后采的井下防灭火有关规定的落实。
5、参加每周一次的全矿井下防灭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以联系单的形式下发各单位及时处理,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6、按时参加由矿长主持和召开的井下防灭火会议,和每月一次的井下防灭火例会。
(四)职工培训办公室防灭火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安全政策、法规,对全矿职工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负责。
2、负责编制全矿年、季、月全员安全教育计划和安全技术培训计划。
3、负责全矿各岗位各工种的技术培训、考试、发证工作,并负责建立职工技术培训档案。
4、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技术员,组织井下防灭火知识技术培训的情况,要有记录,组织全矿技术培训工作的全年和季度考核。
5、按时参加每月一次的井下防灭火例会。
(五)防灭火队岗位责任制
1、根据矿井防灭火年度计划,负责每月编制作业计划并实施,保证井下安全生产。
2、负责检查维护消防水管及相关设施
3、熟悉井上下消防器材库设备、材料的数量及存放情况 ,负责井上下消防器材库设备、材料的管理工作
4、熟悉各种灭火方法及操作规程,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实施。
5、负责井下生产单位井下防灭火工作的监督检查,不断完善井下防灭火工作方面的管理制度,。
(六)通防科防灭火岗位责任制
1、通防科为井下防灭火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矿井井下防灭火技术工作及矿井井下防灭火各业务部门的技术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
2、负责矿井年度、季度防灭火设计的编制,指导防灭火队编制月度防灭火设计。
3、负责井下防灭火设计和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4、负责井下防灭火新技术、新装备的研究、推广与应用。
5、负责根据矿井生产,及时对矿井通风系统的合理性进行评估。
(七)矿采掘队、机电队、运输队、巷修队、监测监控组等各基层单位防灭火安全岗位责任制
1、负责对本单位职工井下防灭火的教育和培训,要让职工认识到井下防灭火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性,要求职工爱护好通风设施,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
2、负责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落实有关井下防灭火的政策、法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上级对本单位的指示。
3、技术员在编制作业规程及安全措施必须优先考虑井下防灭火的需要,措施中必须注明各种避灾路线。
4、各单位正职对本单位落实井下防灭火专项措施和规定负直接责任。
5、各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矿井各项井下防灭火管理制度,爱护井下通风设施和设备;生产过程中要按规定使用好各项通风设施和设备。
四、相关工种防灭火安全岗位责任制
(一)安全员防灭火岗位责任制
1.专职安全员对当班的防灭火安全工作负责,对出现的火灾安全隐患,向单位负责人及时汇报。
2.必须做到与施工队同上班、同下班,必须给现场负责人交待清楚当天所出现的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
3.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对“三违”现象,安全隐患,一管到底,该停工的停工,该整改的整改。
4.放炮地点安全员必须盯在现场,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
5.安全员全面掌握施工情况,必须监督按章作业。
6.负责所辖区域的通风、防尘、防火、安全监测等有关设施与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工作状态进行检查,维护与管理,发现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并及时汇报。
(二)瓦检员防灭火岗位责任制
1.按规程规定进行瓦斯检查工作。熟练使用仪表、仪器。
2.上岗前要认真检查仪器的完好性能,清除瓦斯检定器内的气体,在新鲜风流中定好零点。仪器要随身携带,严禁随处丢放。
3.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不准随意离开工作现场。要交清接明本区域内的通风、瓦斯和生产情况,明确本班要检查的重点。
4.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请示汇报制度,“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班报和记录牌班。
5.严格按规程规定的次数进行瓦斯浓度的检查,瓦斯浓度超过规程规定时,要立即撤人断电,停止工作并及时汇报处理。
6.临时停风地点要设置栅栏,进入停风巷检查瓦斯浓度时要由两人共同进行,由栅栏处向巷道内逐段检查检测。但瓦斯浓度超过规程规定时,要立即返回,汇报处理。
7.负责所辖区域的通风、防尘、防火、安全监测等有关设施与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工作状态进行检查,维护与管理,发现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并及时汇报。
8.负责对矿井的密闭墙和采煤工作面的一氧化碳、温度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
9.瓦斯检定器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或损坏,禁止在井下拆卸修理,要交回通风科由专人进行修理。
(三)测风员防灭火岗位责任制
1.必须掌握现有的风速仪、瓦斯检定器、气压计、水柱计、压差计等通风安全仪表的原理、构造并能熟练地使用。
2.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对全矿或各采区和其他用风地点的风量、瓦斯、矿尘、防灭火等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并提出改善意见。
3.编制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等报表,绘制防尘、通风、防灭火系统图,及时填写各种设施台帐,管理图牌板。
4.参加矿井瓦斯等级鉴定、主扇风机性能鉴定、通风阻力鉴定,及矿井气体采样工作。
5.熟悉矿井通风系统和避灾路线,经常检查通风设施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矿调度室及单位汇报。
6.在工程师或技术员的指导下进行有关业务工作。
7.对井下临时发现的重大通防隐患,现场立即处理、并及时汇报。
(四)安全监测监控员防灭火岗位责任制
1.按质量标准和措施以及《规程》规定,对全矿的安全检测设备、自动喷雾等设施的安装、维修、调试工作。
2.设备下井前,必须在地面进行通电检验,并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安全标致及其他性能检查,合格后方可下井。
3.入井时工具佩带齐全,并要佩带便携式瓦斯仪。
4.工作人员必须取得煤矿安全操作资格证方可操作。
5.井下设备不得带电检修、搬移。安装和拆除时要有停电工作票,工作时一人工作一人监护。
6.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并汇报,不能处理的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更换。
7.井下不得私自打开设备检修,不得随意停用安全监测仪器。
8.地面检修仪器设备要有可靠的安全接地,在通电检修零部件时,要选好仪表,防止烧坏零件。
9.填报各种检修、充气、校验台帐。
(五)防尘洒水工防灭火岗位责任制
1.负责井下采掘工作面50米以外的洒水防尘工作。
2.严格按规定地点和路线进行洒水防尘,并对范围内的防尘设施进行安装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洒水时不得打开阀门放水湿润巷道,严禁往电器设备上洒水。
4.工作时要注意巷道顶板与支护状况以及来往行人和车辆。在倾斜巷道工作时,提前编写斜巷施工通知单,并与斜巷工作人员联系好,并严格执行“走勾不走人,走人不走勾”的规定。
5.在运输机巷道洒水时,要注意运输机的运转情况,以防伤人,作好自身安全。
6.洒水要全断面洒水,中间不能间断,保证巷道的完全湿润。
7.井下施工时严禁无计划停水,因特殊情况停水时,必须经矿调度室和通风科同意后方可施工。
(六)放炮员防灭火岗位责任制
1、做好火工品及放炮的管理工作,包括火工品的存放和雷管的编号及检测工作。完成队长或技术员交给的各项任务。
2、负责放炮工具、材料设备及火药、雷管箱的使用和管理,携带工作,做到帐目清楚、帐物对口。
1、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按规定职责执行好“三人连锁放炮制”制度。
4、做好火药消耗日报及放炮员原始记录、放炮日志,做到三对口,每月底清库一次,汇总当日火工品消耗,报规划科一份并存档。
5、按规定使用瓦斯检定器和放炮工具。
(七)密闭维修工防灭火岗位责任制
1、负责井下通风设施、风桥、风墙、风门的建设及拆除施工,保证施工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2、负责按规定密闭采空区及盲巷。
3、负责井下所有通风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
4、负责对井下通风设施的整修维护和设施附近5米巷道的清理工作,搞好文明生产。
5、修建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通风设施质量标准进行施工,严禁违章操作。
(八)电工防灭火岗位责任制
1、认真学习掌握电器知识和国家有关电器规范、操作规程。
2、熟练掌握消防灭火器材,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和电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不符合规定的电气设备或者强迫在不符合要求的场所安装电气设备时,电工有权拒绝安装。
4、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各种电气设备,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发现不符合要求使用的电气设备,有权予以撤除。
5、上班工作时段,电工应对电器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做好运行记录。
(九)机电硐室值班员防灭火岗位责任制
1、严格现场交接班,将设备运转完好情况及注意事项交接清楚。
2、负责硐室设备设施的班检、日检、周检、月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填写运转日志。
3、负责硐室设备的文明生产,不得存放易燃物品或杂物。
4、负责清点硐室内各种防火、消防设施工具等,发现损坏或过期及时反映,缺失的要说明原因并配齐,保证正常使用。
(十)防灭火工岗位责任制
1、 负责矿井消防和防灭火工作
2、 经常检查维护消防水管及相关设施
3、 负责井上下消防器材库设备、材料的管理工作
4、 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规定,熟悉矿井避灾线路
5、 熟悉消、灭火机具的工作原理、使用方法
6、 熟悉煤矿自然过程和机理
7、 熟悉井下有毒、有害气体的危害及规定浓度
8、 熟悉矿井通风基础知识
9、 熟悉各种灭火方法及操作规程
10、 熟悉井上下消防器材库设备、材料的数量及存放情况
第二章 防灭火措施
矿井防火措施
(一)、矿井防火的一般措施
1、矿井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都要建立防火措施和制度。
2、防止火烟入井。矸石山、木料场距进风井的距离不得小于80米,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井口附近和每一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都应设置消防材料库。
4、地面设置消防水池,井下设置消防管路系统。
5、井口房和井架采用不燃性建筑材料。
(二)外因火灾的预防措施
1、防止明火点燃。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口及井下进行上述作业时,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2、防止失控的高温热源引燃
(1)、预防电气设备失控引火,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与使用都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正确运用过负荷继电器与熔断器。
(2)、预防机械摩擦引火,对机械设备要安装良好,经常检查维修,保证设备不“带病”运行。
(3)、防止爆破引火,严禁明火放炮。
3、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井下所有巷道均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三)、煤炭自燃的预防措施
大庄煤矿矿井煤层虽不属于自燃煤层,为了安全起见按照自燃煤层进行管理。
1、开采技术措施
(1)、选择合理的煤柱尺寸,尽量少留煤柱。
(2)、选择后退式开采顺序,提高采出率。
(3)、提高开采速度,在自燃发火期内将工作面煤炭采完,并及时封闭采空区。
(4)、选择合理的通风系统。防止漏风,主要通风机与风网匹配,通风设施布置合理,质量可靠。
2、采用惰性气体防火
我矿投产后,计划采用注氮防灭火技术,特别是要向放顶煤工作面注入氮气,预防煤炭自燃发火。
3、巷道局部充填
在巷道局部地区,如片帮、冒顶地点、煤柱受压破裂地段,采用木板、红砖、砂浆等材料构筑封闭墙,然后在墙内用砂子、黄土或泥浆充填密实。
矿井灭火措施
(一)、发生火灾时采取的措施
1、最先发现火灾的人员,设法弄清火灾情况,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迅速报告调度室。
2、调度室在接到火灾报告后,立即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方案,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的人员撤离。
3、矿领导接到火警报告后,立即成立以矿长为首的救灾指挥部,调整风流控制火势,组织人员侦查火区、确定火源,果断决定灭火方案并组织实施。
4、处于危险区域的人员,要服从领导,迎着新鲜风流沿着灾害预防计划规定的避灾路线,有序撤离危险区域。
5、采取相应的风流控制方法,控制风流并符合以下要求
(1)、有效控制火势,防止扩大灾情
(2)、创造接近火源、采取直接灭火的条件
(3)、不会造成瓦斯积聚和煤尘飞扬
(4)、防治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
6、矿井发生火灾的避灾线路
当井下发生回采工作面火灾时:804综采工作面回风巷→804综采工作面回风巷→809备采工作面进风巷→8#西下山进风巷→副井9#→地面
当井下发生掘进工作面火灾时:南五顺回风巷→南四顺进风巷;南十一顺回风→南十顺进风巷→8#西下山进风巷→副井9#→地面
(二)、灭火方法
1、直接灭火
用水灭火
(1)、在火源明确(非电气设备和油类火灾),火势不大,灭火地点顶板稳定,通风系统正常,风路畅通无阻的情况下采用。
(2)、用水灭火采取的措施:
①、灭火前要首先切断电源
②、灭火人员站在上风侧,防止有害气体伤人
③、保证水量充足。
④、保持正常通风,瓦检员在现场随时检查瓦斯含量。
用砂子或岩粉灭火
①、当发生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②、当发生电气设备火灾和油类火灾时,使用砂子或岩粉直接撒布在火源上。
挖出火源直接灭火
①、在火灾初期,火势范围不大,无瓦斯积聚、无煤尘爆炸危险。
②、挖出火源前,先用压力水喷浇,待火源冷却后再挖出。
③、瓦检员在现场随时检查瓦斯浓度和空气温度,灾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温度不高时才能挖出。
使用灭火器灭火
对井下从业人员进行救灾演练,确保所有入井作业人员都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存放地点。
2、封闭灭火
在矿井火灾不能用直接法扑灭时,采用防火墙将火源或发火区域严密封闭,切断火区的空气源。
3、联合灭火
为了使矿井灭火工作迅速有效,通常采用联合灭火方法灭火,即在使用防火墙隔绝灭火的同时,采取向火区注入惰性气体(氮气)的方法来灭火,通过注入氮气,降低氧气浓度,降低火源温度。
第三章 防灭火管理制度
大庄煤矿矿井现开采8#煤层,经鉴定自燃倾向为三级属于不易自燃煤层。矿井防灭火主要是外因火灾井下电器设备、运输皮带在操作不当时有可能造成矿井火灾,给煤矿安全生产造成危险防灭火工作及其重要特制定以下防灭火管理制度。
一、严禁携带明火下井。
工业广场内的进、回风井口20米内严禁烟火。
三、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四、井口和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有防雷击和防短路的保护装置。
五、井下和井口房电焊、气焊作业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井下电气焊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六、严禁使用产生火焰的爆炸材料和爆破工艺。
七、严格限制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下井,确属井下需要者,必须符合规定,并办理手续。
八、井下和峒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严禁扔、洒在井巷、峒室和采空区内。
九、井下皮带运输机应用不延燃皮带。
十、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 熟悉本职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十一、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在现场的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由于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和可能发生瓦斯爆炸的地区等)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灭火。
十二、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在电源切断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矿调度室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立即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人员。
十三、在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和其它有害气体和风流、风量的变化,还必须采取防止瓦斯、煤尘和人员中毒的安全措施。
十四、用水灭火时应先从外围灭火,后灭火源。禁止向高温火源直接用水灭火。用水灭火时注意发生水煤气爆炸。
、地面煤炭装运系统必须设置消防管路系统,每隔50m严禁十五、井口房的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进风井口应装设防火铁门。如果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井下机电峒室清洗峒室的出口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
十六、皮带运输机应装设皮带火灾报警装置和自动洒水装置。
十七、井下机电峒室、检修峒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胶带输送机或液力偶合器的地点,都应配备合格的、数量齐全可靠的消防设施,并在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明确规定。
十八、必须在井上、下设置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矿井防灭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每季进行检查和更换;消防材料和工具不得挪作它用。
第四章 预防采空区自然发火措施
1、采煤工作面生产前,必须编制防灭火设计。设计中要包括:监测手段、监测方法、监测内容、均压防灭火等内容,并严格按设计施工。
2、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有防止自燃发火的专项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执行。
3、按设计或作业规程要求向采煤工作面供风,必须定期进行测定和调节工作面风量,防止因风量过大造成采空区漏风。
4、提高回采工作面煤炭回采率,减少采空区的可燃物。
5、采煤工作面初采、收尾时,必须采取措施,使开采线、停采线的顶板冒落严实。
6、减少向采空区的供氧量,及时封闭通向采空区的巷道。
7、通风设施的位置选择必须合理,防止出现漏风,有利于预防自燃发火。
8、为了提高防火墙、密闭墙的严密性,必须进行掏槽和用不燃性材料构筑,使其起到有效的作用。
9、施工防火墙时,必须留有观测孔和措施孔,以便于观测密闭内的气体成份和气温,了解其变化情况。
10、按照监测制度每七天检查一次封闭区,每天检查回采工作面上隅角气体浓度,若发现CO、气温增加,氧气浓度发生变化或出现其它异常现象,应立即向矿总工程师汇报,进行处理。
11、806回采工作面及采空区作为防火管理重点,必须加强检查,通风科领导要经常性对各个采空区密闭进行检查,利用仪器仪表监测CO、温度等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必要时研究采用喷浆、注氮、注胶特殊的措施堵塞裂隙,隔断漏风通道,降低采空区氧含量。
12.工作面采用上隅角挂挡风帘,采空区喷洒阻化剂、减少工作面浮煤等针对性措施防止自然发火,工作面日推进速度不得小于作业规程中防灭火规定的日推进速度,做好工作面的防火工作。
13、 通风科要指定专人充填地表裂隙情况,防止地表裂隙漏风。
14、通风科要严格执行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制度,通风技术人员必须认真审阅并报矿总工程师审批。
15、通风科、监测中心要充分利用好安全监测系统,及时准确监测井下各地点的温度、CH4及CO浓度,严格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努力做到超前预防,防火于未燃。对安全监测系统安排专人用标气定期调校,保证监测准确。对井下监测线路、接头等加强巡查和维护,保证系统完好。
16、总工负责组织定期召开防火专题会,经常研究、讨论防火对策,分析解决防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通风队要制定专门的防止自然发火的措施,并严格按照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到现场。
18、不得任意留设设计外煤柱。采煤工作面留顶煤开采时,必须制定专项防灭火措施,并严格执行。
19、工作面开采或收尾期间,在采煤工作面上隅角采空区每隔60m预埋一趟管路,以便对采空区采取预防性灌浆措施。
第五章 XX高达煤矿防灭火检查记录
年 月 日
矿井防灭火检查记录表(每周)
检查人:
检查内容 发现具体问题 存在问题的部位或人员
一般规定 矿井安全出口是否符合规程要求,采掘面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 )
井口检身房要严格职工入井检身制度,防止职工携带烟火入井。( )
矸石山、木料场距进风井的距离不得小于80米,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 )
地面设置消防水池,井下设置消防管路系统。 ( )
井口附近和每一生产水平的井底车场或主要运输大巷都应设置消防材料库,且材料配置齐全有效。 ( )
井下防火管理 机电硐室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消防器材齐全有效 ( )
防止爆破引火,严禁放明炮、糊炮、禁止使用明接头或裸露的放炮母线,雷管脚线、母线和放炮器的连接要牢固,同时使用水炮泥。 ( )
皮带运输机转载点设置灭火器材及沙箱,灭火器材齐全有效。 ( )
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与使用都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正确运用过负荷继电器与熔断器。 ( )
采掘工作面和矿井总回风一氧化碳传感器、温度传感器设置齐全有效 ( )
防灭火束管监测系统运行正常 ( )
井下采掘面消防管路系统设置符合要求,水量、水压能够满足要求 ( )
井下所有巷道均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 )
是否按期维修、检测、保养灭火器 。 ( )
用火用电安全 是否存在违章使用电器设备 ( )
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用电线路、电气线路是否破损、老化、连接松动、电器失爆 ( )
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进行上述作业时,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经矿领导批准后执行。 ( )
是否存在违章抽烟 ( )
消防安全管理 防灭火巡查人员巡查记录是否详实 ( )
职工是否有故意制造或不积极消除火灾隐患的行为 ( )
单位职工是否严格按照灭火应急和疏散预案要求履行各自职责( )
年度是否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按照计划进行演练。 ( )
对地面自救器定期进行检查、称重,确保完好 ( )
职工消防
知识提问 职工是否懂灭火器使用方法 ( )
职工是否知道最近的疏散路线 ( )
职工是否知道本岗位火灾危险性 ( )
职工是否知道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 ( )
职工是否知道疏散人员的基本方法 ( )
职工是否知道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并能熟练操作 ( )
其他问题
说明 2、对检查中的问题在后面的条框中填写是与否。
3、对于条目中没有的问题,在“其它问题”一栏中写清
检查人: 通风科长: 通风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