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家属协管安全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广大女职工和家属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第二道防线的特殊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女职工家属协管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协管会)是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妇女参与煤矿安全管理的群众组织。
第三条 协管会设三级管理机构,即鹤煤集团协管安全委员会,矿处级单位协管安全委员会、协管分会。
(一)矿处协管会由工会、行政、家属委员会等有关方面人员组成。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主抓协管会日常工作。
(二)女职工集中的单位、家属区、单身宿舍楼等场所应建立协管分会,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协管员。
(三)协管员是煤矿开展安全协管工作的骨干力量,协管员应由思想进步,责任心强,敢说敢管,有一定组织能力,职工家属信赖的人担任。
第四条 主抓协管会日常工作的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参加同级安全工作有关会议,及时了解所在单位安全生产情况。
第五条 协管会任务:协管会以煤矿安全生产为中心,围绕本单位的安全指标和安全生产实际进行工作。
(一)抓好协管安全队伍的建设,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及工作规划,对协管工作实行目标管理。
(二)全面掌握本单位一线职工队伍状况和家属队伍状况,与安监部门互通情报,结合实际有针对性的安排工作。
(三)向职工和家属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宣传女工、家属做好安全工作的特殊意义。对女职工、家属进行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她们的安全意识,增强其参与安全管理工作的自觉性。
(四)结合单位实际签订 “安全互保公约”,开展形式多样的“勤嘱咐、送温暖、保安全、比贡献”活动,为安全生产做好事、办实事。
(五)与生产区队建立联系,及时了解一线职工遵章守纪安全生产情况,协助有关部门、通过“亲情帮教、亲情服务”做“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人员的思想转化和安全“重点人”、“重点户”的帮教工作。
(六)定期对协管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七)开展争创先进协管、争当优秀协管员、协管安全好矿嫂的协管安全竞赛活动。
(八)公司将定期对协管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对在协管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协管会、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第六条 协管员的职责
(一)努力学习党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了解和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常识及本企业各时期的安全情况。
(二)经常走访职工家庭,发动家属做好一线职工的保勤、保安全工作,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努力完成协管会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做好“重点人”、“重点户”和“三违”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
第七条 协管员待遇
协管员为煤矿的安全生产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发挥了其它组织不可替代的作用。协管员每人每月补贴不低于100元,本着严格考核的原则,按时兑现。聘用无职业的职工家属为协管员,应每年为其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第八条 协管会活动经费
各基层单位要为协管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活动费用,保障协管安全工作的正常有效开展。
第九条 各单位确保人员、活动、费用三落实,筑起安全生产第二道防线,努力把公司女职工家属协管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