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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煤集团青年安全监督岗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4-12-11 23:29 来源:煤矿安全网

鹤煤集团青年安全监督岗管理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在鹤煤集团生产建设中充分发挥青年安全监督岗的监督检查作用,结合鹤煤实际,制定本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青年安全监督岗是群众性的青年安全监督组织,是煤炭企业生产中充分发挥青年优势、培养青年关心集体、坚持原则、敢于负责等优良品质的有效形式,也是共青团组织引导青年参与企业管理的一种好方法。

第二条 青年安全监督岗在同级共青团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 各级青年安全监督岗组织在各级行政和安监等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依据国家安全法令、煤矿安全规程、上级安全文件、指示和本制度开展工作。

第四条 青年安全监督岗的具体任务

1.配合安全部门,协助区、队(车间)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建设任务。

2.立足本职岗位,利用集中上岗和分散上岗相结合的形式,监督检查现场中的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及时反映和查处生产中的事故隐患。

3.结合青年特点,采用多种宣传形式,宣传贯彻《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及有关安全生产条例、规程,普及安全知识,教育青工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主动提出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5.总结推广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先进经验,选树表彰先进典型。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鹤煤集团设立青年安全监督总岗,有安全生产任务的矿(处)单位设立青年安全监督岗,区队、车间、工段设立安全监督分岗,分岗下设岗组。在矿区建立起由青年安全监督总岗、青年安全监督岗、青年安全监督分岗、青年安全监督岗组为一体的青年安全监督岗网络体系。

第六条 为加强青年安全监督岗的领导,鹤煤集团团委书记为公司青年安全监督总岗岗长,负责领导鹤煤的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所属有关单位团委书记为本单位青年安全监督岗岗长,并负责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团支部书记为分岗长,生产委员具体负责青年安全监督分岗工作。

第七条 青年安全监督岗组织可以聘请本单位党政领导担任名誉岗长,聘请安全管理工作经验丰富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安监部门的专职人员和优秀职工代表担任青年安全监督岗的技术顾问。

第八条 每个青年安全监督岗组织原则上设岗长一人。工作期间如不称职或有特殊情况应随时调整改换。

第九条 岗长职责:在上级青年安全监督岗和党(团)组织的领导下,负责领导本单位青年安全监督岗组织的全面工作,参加青年安全监督岗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有关会议,负责落实青年安全监督岗制定的一切制度,组织召开青年安全监督岗会议。传达上级指示,完成交办任务,研究布置总结工作,表彰先进,推广经验,团结引导青年安全监督岗员,使青年安全监督岗正常开展工作。

第二章 岗员

第十条 青年安全监督岗员人数应根据工作需要而定,是有青工参加的生产作业的现场,就应该有岗员上岗。每个现场要求至少有一至二名岗员。

第十一条 青年安全监督岗员的产生,由团支部提名,报请同级党政组织同意,由上级青安岗组织任命。

第十二条 青年安全监督岗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在青年中有一定威信,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团员青年。

2.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大公无私,能严格要求自己,在安全生产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带头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严守各项规章制度,敢于同一切不坚持安全生产的人和事作斗争。

4.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二年以上工龄,有一定生产实践经验,熟知有关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懂安全生产,有独立工作和排除生产故障能力的安全生产骨干。

第十三条 青年安全监督岗员的权利

1.执行《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法》规定的权利。

2.在工作现场发现事故隐患严重威胁职工安全时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3.对现场“三违”人员有权制止并提出处理建议。

4.对人为造成的不安全隐患和责任事故有权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提出追查处理责任者的意见。

5.对事故隐患处理不及时和严重违犯安全技术规定的有权越级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四条 青年安全监督岗员的职责

1.按照岗组长的安排,负责当班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当班如有“三违”现象和不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向值班人员和有关部门报告。

2.协助班组长严把“四关”,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3.做到岗员身边“无三无”、“三保证”。无三无:无违章、无隐患、无事故;三保证:每月保证上岗不少于20次,保证无论何时何地遇到违章就制止,发现隐患就处理,保证完成监督岗布置的任务。

4.协助班组长了解本班组的思想情况,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规程、技术知识,在班前、班中、班后的会议或安全生产过程中,协助区队(车间)班组提出不安全问题、预防措施及注意事项。

5.积极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学技术、钻业务、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十五条 青年安全监督岗活动制度

1.青安岗岗长参加本单位安全会议,主动向党政和安监部门汇报工作,对活动开展情况做到一月一安排一总结

2.各青安岗要坚持一周一学习一汇报、一旬一公布一检查、每月召集岗员召开一次安全形势分析会,每季度必须通过团干例会、专题会等形式,对本季度青安岗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安排,并根据岗员的工作表现,对岗员队伍进行及时更换。鹤煤集团总岗每季召开一次岗长会议,总结工作,部署任务。

3.青安岗分岗长参加区队(车间)有关生产安全方面的会议。岗员要参加事故分析会。

4.各青安岗必须建立“一册四簿”。一册:岗员花名册;四簿:会议记录簿、活动记录簿、安全建议记录簿、岗员立功簿。

第十六条 青年安全监督岗员上岗制度

1.青安岗岗员采取集中上岗和分散上岗相结合、以分散(岗中在本职岗位发挥作用)为主的形式,在生产中发挥安全监督检查作用。

2.生产矿井青安岗每月组织青安岗“青年小分队”活动不少于4次,其他单位青安岗小分队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其中生产矿井单位“青年小分队”活动每月必须有2次由岗长带队组织检查,并做好记录。

3.青安岗岗员每月上岗不少于20次,分岗长每月不少于10次。

4.青安岗员实行包保制度,一名青安岗员包3-5名员工,与岗位津贴挂钩,岗员或被包保人被查到“三违”或者发生安全事故,追究岗员责任,扣罚津贴,取消本年度评先资格。

5.在公司范围内实施青安岗员统一编号,开展“岗员亮身份”活动,形成监督别人与被人监督的“双向性”,规范和促进青安岗员更好地开展安全活动。

6.岗员上岗以查“三违”、查事故隐患、监督安全生产和施工质量为主,岗员查“三违”、查隐患矿井单位每月不少于3条,地面单位每月不少于1条。对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安监部门负责“三违”及隐患的处理落实工作。

7.岗员连续一个月不上岗(特殊情况除外),连续三个月内每月上岗不足15次者,取消岗员资格。

第十七条 青年安全监督岗汇报制度

1.岗员下岗后要及时把当班的安全情况填入信息卡,并向岗长和有关领导汇报。

2.岗员汇报必须作到两清:一是把违章人姓名、单位、时间、地点、性质、处理意见填写清;二是把事故隐患的地点、处理情况,报告单填写清。

3.集中上岗查出问题,由组织者填写记录簿,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4.青安岗每月向鹤煤集团青安岗总岗综合汇报一次情况。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事故应及时向上级岗组织汇报。

第十八条 青年安全监督岗互检制度

1.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为互检日,互检为矿井与矿井、地面厂与地面厂之间互检。

2.互检人员要求矿井为岗长(团委书记)可带两名岗员、地面厂为岗长(团委书记)可带一名岗员。

3.检查人员要对被检单位落实《青安岗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岗员上岗、汇报隐患、履行岗员职责等方面为抽查重点。检查内容以青安岗管理的各项制度是否完善、各项制度是否落实,对汇报的安全隐患是否进行了上报和处理。

4.互检时必须向公司团委报告登记,公司查岗要对当日被检单位的检查情况进行督察,否则,视为未检,并给予一定的处罚。公司团委给予检查人员适当补助,应参加无故不参加互检的予以处罚。

5.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检查结果于下月例会时单独汇报,重点汇报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并上交公司团委。

6.各基层单位青年安全监督岗要结合自身实际,可开展各青安分岗之间的互检,互检管理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第十九条 青年安全监督岗培训制度

1.为了提高岗长和岗员的工作能力,使他们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各级岗组织要高度重视岗长、岗员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培训,加强领导,不断提高岗组织安全监督管理水平。

2.基层青安岗组织每年必须举办一期三到五天的岗员培训班,或请有关部门代为培训。

3.采取以会代训的办法进行经常性的学习,充分利用岗员的活动日进行安全知识学习。

4.培训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及有关技术知识、质量标准和安全形势报告。

5.培训师资:聘请领导和安全专业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安全管理工作经验丰富的员工授课。

6.岗长、岗员培训期间在原单位的工资奖金等待遇不变。

第二十条 青年安全监督岗奖励制度

1.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青工参加青年安全监督岗活动的积极性,青安岗员每上岗一次发放岗员津贴:井下直接工3元、井下辅助工2元、地面工1元(由各单位青安岗依照考核细则严格考核发放)。

2.各级青年安全监督岗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主动地开展促进安全生产、推动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的各种竞赛活动,竞赛必须善始善终,竞赛结束后要及时表彰奖励。

3.鹤煤集团总岗对青年安全工作每年总结表彰一次,各单位青年安全监督岗也要每年至少总结表彰一次。

4.对岗员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特殊贡献,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和避免重大事故者,要给予及时的通报表扬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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